失地農民問題-成因·風險·政策·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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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農民問題--成因風險政策含義》(作者柏駿)通過對城鎮化進程中失地農民問題的表現、成因以及危害等方面系統深入的研究,本書主要討論了我國城鎮化進程中失地農民問題的形成機理與可能的演化方向,重點從制度因素、社會因素,以及經濟因素等多方面對失地農民問題的內生性、複雜性進行了綜合解讀,並對農民失地後社會資本擁有量和市民化進程進行了前瞻性掃描。《失地農民問題--成因風險政策含義》主要研究過程與結論如下。
第一,結合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路徑演化,分析了中國社會經濟轉型過程中,地方政府的角色變化的方向、內生性與特徵。主要從制度經濟學的委託一代理理論出發,聯繫實際,揭示地方政府角色轉變過程中發生道德風險的必然性,以及與失地農民問題之間的內在關聯性。作為道德風險發生的結果,失地農民問題表現為地方政府越來越依賴粗放型的土地外延擴張。作為地方政府強勢主導的城鎮化進程的結果,近年來各地區以開發區為主要內容的城市規模急速擴大,並直接導致失地農民群體數量的激增。
第二,結合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發生的二元結構社會背景,分析了中國城鎮化、工業化過程中由地方政府主導並參與的利與弊。主要從交易成本理論出發,聯繫實際,全面闡述了地方政府參與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必要性、弊端,以及與失地農民問題之間的內在關聯性。如果缺乏政府的強行推進,自發的城鎮化進程會因為潛在的交易成本過高而受到必然影響。因此,從制度安排的合理性來看,在經濟發展水平比較低下、二元結構剛性還很強的地區,由地方政府主導的城鎮化過程是制度變遷的內在要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濟成長,土地是一項很重要的要素投入,其數量取決於土地的價格。由地方政府主導徵用農地的過程很容易導致土地價格的扭曲。土地價格一旦被扭曲,客觀上導致經濟成長的外延式發展,即很容易導致經濟成長中土地要素替代資本等其他要素的投入。由於工業化過程中資本替代勞動力的趨勢,因此不可避免地最終產生了土地替代勞動力的過程,結果是農民低價出讓了農地的一切產權意義上的權利,而地方政府長期又難以保證失地農民有就業機會,從而產生對失地農民的低標準補償和農民失地後容易失業的問題。
第三,考慮到我國地區間不平衡發展的客觀現實,本研究探討了失地農民問題的地區差異性。從不同地區地方政府解決失地農民問題能力的差異和失地農民問題個體的差異兩方面入手,分析了差異形成的成因。主要研究結論包括:城鎮化是一個過程,有緩慢發展期、加速發展期和穩定發展期之分。作為具體推動城鎮化過程的地方政府,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的行為偏好及目標,因城鎮化過程所處的不同階段而呈現明顯的差異,失地農民問題及衍生問題皆以此為前提而特徵各異,地方政府當期給失地農民的內生支付的補償意願和支付能力也各不相同。
第四,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基於風險轉移與疊加的視角,本研究探討了失地農民問題的複雜性與動態性。重點分析了制度風險、基層政府道德風險、產業風險、失地農民私人風險、社會公共風險之間的關聯、傳導與疊加過程。
第五,基於社會資本理論的基本原理,對失地農民群體的社會資本結構與特徵進行了定量分析,以具體案例為切入點,分析失地農民在市民化進程中的變遷軌跡與外在表現。
最後,是本研究的小結和主要政策建議。主要政策建議包括:①促進地方政府轉變發展理念;②規範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制度,扭轉地方政府的短期稅源偏好;③完善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制度,有效識別其道德風險;④加大對地方政府道德風險的懲罰力度,提高道德風險的發生成本;⑤從法律層面上嚴格區分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征地用途,創新征地補償形式;⑥加強地區間產業結構的巨觀調控和協調;⑦擴大司法救助渠道並加大力度,重視歷史遺留問題;⑧切實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專項轉移支付力度;⑨以可持續生計為目標,重視失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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