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寶雞市委辦公室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太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寶市辦字[2010]46號)精神,設立太白縣財政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劃入原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承擔的農業綜合開發職責。
(三)增加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職責。
(四)增加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執行職責。
(五)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
(六)加強公共財政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我縣財政、預算、國庫管理、政府採購、地方稅收、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政府債務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辦法,按規定報請上級批准後監督執行。(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財政發展戰略和計畫,編制並組織執行政府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檢查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年度決算。
(三)承擔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支的任務。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
(四)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並上報我縣地方稅收的減、免、緩事項。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監管有關工作。
(六)負責財政國庫管理工作,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七)負責全縣機關單位行政經費管理、基本建設預算審批。負責辦理和監督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各種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
(九)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務,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
(十)按規定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土地、房產、車輛、設施和辦公設備的配備、調撥、清查登記、監督檢查以及資產報廢、核銷審批工作。負責罰沒財物的處置工作。
(十一)負責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有關會計管理的制度、辦法,指導和監督本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四)組織財政幹部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太白縣財政局共設7個內設股室:(一)辦公室(監察室):主要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文秘機要、信訪維穩、檔案財務、會議宣傳等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行政管理。
(二)預算股:主要負責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等工作。
(三)國庫股:主要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全縣財政收入的入庫和預算會計工作,管理全縣各類專項資金,負責全縣職工工資集中發放等工作。
(四)綜合股(財稅監督檢查辦):主要負責全縣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監管廉租房保障資金;負責縣級政府採購項目招、投標管理和供應商的資信審查;負責財政收支預算執行、財政資金績效、重點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會計信息質量等監督檢查工作。
(五)農財股:主要負責全縣農業財務管理工作,統籌安排和管理全縣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
(六)企財股:主要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全縣企業財務及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縣級企業的清產核資、績效評價。
(七)經濟建設股:主要負責全縣基本建設撥款和基建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縣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財務工作,負責管理國家糧食等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價差補貼,落實兌付家電下鄉、汽車機車下鄉等涉農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