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入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具體包括:全縣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技術改造投資和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省、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工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等職責。
(三)將原縣糧食局行政管理職責整體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四)增加依照反壟斷法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反價格壟斷執法工作。
(五)加強全縣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六)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
(七)加強糧食監督檢查和社會糧食流通統計與供需平衡調查工作。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縣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全縣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
(四)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擬訂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爭取中央、省、市級財政性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縣級財政性項目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石化、電力、煤炭等能源行業管理,擬訂能源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
(七)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八)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入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擬訂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
(九)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縣節能降耗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政策措施。
(十一)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招投標綜合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 貫徹執行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有關糧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負責全縣糧食巨觀調控和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
(十四) 貫徹執行物價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價格政策的執行,監控物價總體水平,制定和調整縣管重要商品價格與重要收費標準;承擔價格鑑定、認證、評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反價格壟斷執法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太白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局、縣物價局)共設6個內設股室:
(一) 辦公室(監察室):主要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文秘機要、信訪維穩、檔案財務、會議宣傳等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行政管理。
(二)發展股:主要負責全縣政府投資和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工程建設領域項目管理,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政策的研究擬定等工作。
(三)項目股:主要負責全縣重點項目管理及相關工作。
(四)體改股:主要負責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問題,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糧食股:主要負責全縣糧食行政管理及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軍糧供應管理等工作。
(六)物價股:主要負責全縣價格調控、監測工作,承擔全縣商品價格和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許可權內價格審批等工作。
人員編制
太白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局、縣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 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含縣食糧局專職副局長1名、縣物價局局長1名),紀檢、監察負責人1名。
其它事項
(一)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在縣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
(二)煉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業管理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
(三)太白縣糧食政策性業務結算中心整體劃歸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局、縣物價局)管理;太白縣物價所劃歸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局、縣物價局)管理,核定行政編制3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