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利、水資源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全縣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全縣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劃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定全縣中長期供水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縣城鄉供水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五)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編制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規範性檔案,編制節約用水規劃、計畫,負責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協助做好水文水資源監測工作。
(八)負責河道管理工作。審查報批涉河建設項目管理,監督指導河道采砂管理,組織防汛影響評價,指導河道堤防安全管理。
(九)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全縣重要江河、湖泊、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負責防治水土流失。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預防監督和監測預報工作;監督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十二)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負責全縣漁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漁業發展戰略、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水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主管全縣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漁業安全生產及漁業船舶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漁政執法和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太白縣水利局內設3個股室:
(一)辦公室(監察室):主要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文秘機要、信訪維穩、檔案財務、會議宣傳等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行政管理。
(二)計畫業務股:主要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能資源開發、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等工作。
(三)水政執法股:主要負責水政執法、涉水違法事件查處及水利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等工作。
人員編制
太白縣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紀檢、監察負責人1名。
其他事項
太白縣水利局直屬事業單位6個:太白縣水土保持工作站、太白縣水利物資站、太白縣水政水資源管理辦公室(縣水利電力工作隊)、太白縣水產工作站(縣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站)、太白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縣河道管理站)、太白縣自來水公司;派駐鄉鎮的事業單位4個:太白縣王家塄水務管理站、太白縣黃柏塬水務管理站、太白縣桃川水務管理站、太白縣咀頭水務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