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太白縣縣鄉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太白縣政協機關“三定”規定如下:各室、委的主要職責
辦公室
1、負責縣政協年度和階段性工作的計畫安排,檢查與總結;2、負責政協各種例會的籌備,會務組織,服務工作;3、負責全委會、常委會、主席會形成各項決議、決定的組織實施工作;4、負責縣政協主要檔案、工作報告、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5、負責縣政協委員及所聯繫各界人士的聯絡、慰問、接待及來信來訪工作;6、負責處理機關的檔案和做好電訊收發、傳送、催辦、印信管理、檔案、保密工作;7、負責機關人員編制管理及人員考核、考察、獎懲、培訓、晉升及人事調配、勞動工資統計工作;8、負責機關政治思想教育、崗位目標管理工作;9、負責機關財務、公物、車輛管理工作;10、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計畫生育工作;11、負責機關常務工作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12、承辦縣政協黨組、常委會和主席會交辦的工作。
提案與社會法制委員會
1、負責縣政協《提案工作條件》的實施和本專委會各種工作計畫的制訂;2、負責提案的徵集、審查、轉送和催辦、協辦、督辦、組織聯辦;3、負責向主席會、常委會、全委會提出提案工作報告和提案審查情況報告,並提出優秀提案和先進承辦單位的表彰意見;4、負責貫徹全委會、常委會、主席會有關決議、決定;5、負責與縣級各政法、司法、民政、人民團體等有關部門的對口聯繫;6、負責社會法制方面的調查視察活動;7、負責聯繫我縣民族、宗教、三胞親屬代表人士,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8、負責縣政協城區三胞與民族宗教、社會法制聯絡組工作的指導與檢查;9、負責有關領導講話及檔案、材料的起草。
學習與文史資料委員會
1、負責做好本專委會各種工作計畫的制訂並向主席會、常委會總結報告工作;2、負責縣政協學習工作的全面安排、檢查、指導和學習各項活動的組織;3、負責《太白文史資料》的徵集、整理、編輯、發行和對外交流及詩文書畫工作。4、負責與縣級各思想宣傳、新聞、史志部門的對口聯繫;5、負責貫徹全委會、常委會、主席會有關決議、決定;6、負責有關領導的講話及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
經濟科技委員會
1、負責本專委會各種工作計畫的制訂,並向主席會、常委會總結報告工作;2、負責與縣級各經濟科技部門的對口聯繫;3、負責經濟科技工作方面的調研活動,並提出意見和建議;4、負責縣政協城區農林、工交、財貿、科技聯絡組工作的指導與檢查;5、負責貫徹全委會、常委會、主席會有關決議、決定;6、負責有關領導講話及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
文教衛生委員會
1、負責本專委會各種工作計畫的制訂,並向主席會、常委會總結報告工作;2、負責與縣級教育、文化、衛生、計生、體育等相關部門的對口聯繫;3、負責教育、文化、衛生、計生、體育工作方面的調研,並提出意見和建議;4、負責縣政協城區教育、文化、醫衛計生聯絡組工作的指導和檢查;5、負責貫徹全委會、常委會、主席會有關決議、決定;6、負責有關領導講話及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縣政協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辦公室領導職數3名。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