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島嶼託管地

太平洋島嶼託管地

太平洋島嶼託管地,Pacific Islands, Trust Territory of the,自1947到1986年聯合國委託美國管理的戰略地區,由2,000多個島嶼組成,散布在西太平洋約7,770,000平方公里(3,000,000平方哩)的熱帶區域,位於赤道以北,介於北緯1°∼22°和東經130°∼170°之間。

太平洋島嶼託管地
Pacific Islands, Trust Territory of the
島嶼面積大都很小,總面積大約只有1,800平方公里(700平方哩)。太平洋島嶼託管地包括密克羅尼西亞(小群島之意),主要由馬里亞納、加羅林、馬紹爾3個群島組成。馬里亞納群島最南端的關島不包括在託管地之內,但在文化上屬於玻里尼西亞而不屬於密克羅尼西亞的卡平阿馬朗伊(Kapingamarangi)和努闊羅(Nukuoro)兩島卻包括在內。太平洋島嶼託管地的政府所在地是北馬里亞納群島的塞班島。
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最早於16世紀開始探測密克羅尼西亞地區,後英、德、俄、日、美等國的探險家、商人和捕鯨者先後到達。最初西班牙人把勢力擴及整個密克羅尼西亞,很少遭到歐洲其他列強的反對,然而到19世紀末,西班牙在本區的勢力遭到德、英兩國的挑戰。1874年,西班牙為鞏固對本區的控制,宣布擁有馬紹爾和加羅林兩群島的主權。德國人則順利進入馬紹爾群島,與西班牙分享密克羅尼西亞的統治權,直到1898年美西戰爭才告一段落。西班牙戰敗,把關島割讓給美國,並把密克羅尼西亞的所有權售予德國。此後德國實際上控制了密克羅尼西亞全部的地區。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日本立即派軍占據密克羅尼亞亞。在德國戰敗後,日本擬併吞此群島,但國際聯盟決定將密克羅尼西亞改為託管地,由日本治理。日本政府加以開發,一似擁有充分主權。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該區成為重要的戰略區,在太平洋戰爭中被美國占領。日本戰敗後,美國控制該地,到1947年成為聯合國託管地,交由美國治理。
託管該區的法律基礎是1952年訂定的《託管法》。該法提供了一部正式的法典,規定公民權,建立6個行政區。承認習慣法,官吏經由委任而非民選。美國政府負責託管地的民事行政。50年代期間,由於聯合國託管理事會和美國內部對託管地的管理的批評,自治的趨勢愈來愈強。1965年,託管地選舉議員,成立了擁有立法權的密克羅尼西亞國會。1975年,北馬里亞納舉行公民投票而成為美國的一個自治邦,1976年開始與託管地其他地區分別治理。其他群島已重劃為6個行政區,並於1978年表決密克羅尼西亞聯邦憲法草案,其中4個行政區(科斯拉伊、波納佩、特魯克和雅浦均屬加羅林群島)同意該憲法而於1979年成立密克羅尼西亞的新聯邦。馬紹爾群島和帛琉(屬加羅林群島)2個地區反對,並先後於1979和1981年各自成立共和國。這1個聯邦和2個共和國已在1982∼1983年舉行公民投票,同意和美國訂立自由聯盟協定。協定中自由聯盟的含意是這個共和國有充分的內政自治權和實質的外交自主權,而賦予美國全責和全權承擔其國防事務若干年。1986年美國宣布託管地協約不再具有效力,於是密克羅尼西亞聯邦和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成為獨立自主的國家,由美國負責其安全和國防。而北馬里亞納群島則正式成為美國的一個自治邦。帛琉共和國尚未同意與美國簽訂自由聯盟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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