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尊[尊稱]

太尊清知府的尊稱。 .明清時對知府的尊稱。 明以知府為正式官名,為府的行政長官,管轄所屬州縣。

簡介

太尊清知府的尊稱。

歷史由來

.明清時對知府的尊稱。《登泰山記》:“是月丁未,與知府朱孝純子潁由南麓登。”唐以建都之地為府,以府尹為行政長官。宋升大郡為府,以朝臣充各府長官,稱以某官知(主管)某府事,簡稱知府。明以知府為正式官名,為府的行政長官,管轄所屬州縣。清沿明制不改。知府又尊稱太守、太尊、府尊,亦稱黃堂。。《儒林外史》第一回:“前月初十搬家,太尊、縣父母都親自到門來賀。”《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二回:“現在新任的江寧府何太尊,他是翰林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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