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責
(二)組織和開展全區的法制宣傳工作;
(三)指導和協調全區的依法治理和法制迎澤建設工作;
(四)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的律師工作;
(五)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的司法鑑定工作和仲裁工作;
(六)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七)管理和開展全區的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的人民調解工作;
(九)組織和開展全區的社區矯正工作;
(十)組織和開展全區刑釋解教人員的接茬管理、過渡性幫教安置工作;
(十一)參與全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棉花巷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