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職能
1、宣傳貫徹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2、制定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計畫,撰寫工作總結及其他綜合性材料;
3、具體實施全區生產資料、生活資料、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以及中介服務收費等的監督檢查;
4、負責全區明碼標價等的市場檢查;
5、受理並查處各類價格舉報案件;
6、負責價格監督檢查統計報告工作;
7、完成其他有關的各項工作任務。
組織機構
檢查所(舉報中心、監測中心)綜合科(辦公室)
收費管理科
煤炭價格稽查隊
價格認證中心
領導
局長:張 傑負責全面工作
副局長
負責綜合科、價格管理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