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概況
編辦核定行政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設內設科室兩個:辦公室、綜合業務科
編辦下設事業單位:小店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承擔全區事業單位法人網上登記、年檢及證書管理工作,財政全額撥款,編制3名,副科級建制。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上級機構編制部門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提出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擬定實施意見及配套措施,指導、協調全區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工作。
(四)協調區委各部門、區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區委各部門之間,區政府各部門之間,區委各部門與區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區與鎮(街辦)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審核區委各部門、區政府各部門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六)審核區人大、區政協、區法院、區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總額。
(七)提出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意見;審核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辦理區委區政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負責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年審及事業機構編制管理方面其它重要事項;指導並協調區、鎮兩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八)監督檢查全區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及時報告區編委。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科室
主任:
1、負責全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2、研究擬定全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章、辦法和實施細則。
3、負責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黨政群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4、研究擬定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
5、研究擬定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方案;審核或批准各黨政群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職能界定
6、負責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7、負責本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安排、調動、安置等人事工作
8、負責本機關財務審核、管理工作
9、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區編委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副主任:
1、協助主任負責全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2、審核區委各黨政群機關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方案;
3負責區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和控編進人制度的建立健全及組織實施工作。
4、負責本機關重要工作目標的監督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辦公室:
1、綜合協調、督查督辦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2、具體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息、印鑑、接待、保密、安全、信訪、人事、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3、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綜合業務科:
1、組織擬定全區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章
2、負責起草對外重要檔案、工作計畫、信息動態等
3、負責區編委會所需相關材料的準備工作,
4、負責辦理人大、政協提案;負責與其他部門的聯繫及來信來訪工作
5、負責編制年報及其它各類業務報表的上報工作。
登記管理局:
1、負責全區事業單位的網上登記、年檢、變更、註銷等工作
2、負責登記管理局日常業務工作
3、聯繫市登記管理局,完成相關報表上報工作
4、完成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