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局長王曉津:負責局黨委、衛生系統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愛衛辦等工作。
黨委副書記戎惠:分管組織、目標考核、機關黨支部綜合辦公室、政務公開、老乾老年工作、計畫生育、工會、共青團、婦聯、保密、檔案、民政、殘聯、地震等工作。
黨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侯建國:分管宣傳、精神文明、文體、紀檢、監察、廉政建設、糾風、政法綜治、610工作、統戰(宗教、對台)、信訪等工作。
副局長朱桂鴻:分管醫政、藥械、科教、醫管會、勞資、招生、徵兵、門診部等工作。分管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疾病控制與地方病、衛生法制與監督、紅十字會、交通消防安全、新農合等工作。
職 能
一、貫徹黨和國家新時期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監督、檢查。
二、擬定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三、研究擬定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依法規範母嬰保健服務。
四、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區疾病防治和保健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指導傳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
五、指導全區醫療衛生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全區衛生機構基本建設項目的計畫、申報;按管理許可權監督、檢查醫療衛生收費項目;協助指導臨床合理用藥,組織臨床醫學研究;管理全區衛生事業經費。
六、擬定全區醫學人才、重點學科、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制定醫學科研規劃,組織醫療衛生科研成果鑑定,新技術開發和學術交流;掌握直屬單位醫學科技發展動態。
七、擬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推行醫務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和衛生行業人才交流與管理工作。
八、負責衛生執法監督和衛生行政複議;依法監督、監察、管理醫療儀器、放射、食品、職業、環境和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負責衛生許可認證工作。
九、組織協調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實施緊急處置,負責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積極發展全區中醫和中西醫結合事業;負責全區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負責中醫人員執業資格的審查、申報;負責中醫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申報,管理中醫相關行業。
十一、對區直醫療衛生單位人事實施勞資管理;負責全行業衛生技術人員職稱晉升評聘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區屬醫療衛生單位的幹部實施全面管理。
十二、承擔區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擔區政府、市衛生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科室設定及職責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草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承辦政務信息、統計、文書處理、檔案、保密、保衛、接待、信訪、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和各種會議組織工作;負責開展衛生宣傳,組織協調衛生信息工作;負責行政後勤管理。綜合、組織、協調黨委各部門的工作;起草黨委主要文稿和工作制度;籌備組織黨委有關會議,組織黨委各種大型活動;負責信訪、信息工作;負責機要保密和調查研究工作,督促落實黨委的各項任務。
計財科
負責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的擬定、管理,綜合平衡全區衛生事業經費的測算與分配;負責全區衛生經費的監督使用;負責擬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全區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區直醫療衛生單位財務預算和全區衛生事業財務決算;負責區屬醫療衛生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世行貸款項目財務監督管理;負責本系統財會人員培訓、考核;負責全區衛生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平衡及巨觀管理;負責醫療設備計畫、購置和調配。
衛生法制與監督科
負責全局涉法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把關;負責食品、環境、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的執法監督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調查及處理;負責監督執法隊伍的管理;負責對醫療機構執業活動及醫護人員執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負責區級衛生行政處罰的審核、聽證、決定和行政複議。
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負責全區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的擬定、技術指導與管理,統籌協調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負責研究和擬定全區農村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推進全區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對全區農村衛生醫療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協調開展農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負責全區婦幼保健、社區衛生、健康教育機構的技術指導和管理;負責全區婦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規劃、措施和技術標準的擬定、實施、評價,依法對母嬰保健工作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負責全區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的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協助區計生委做好計畫生育的技術服務工作;
疾病控制與地方病科
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依法管理疫情;負責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和高血壓、心臟病、腫瘤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防治工作的政策、規章、標準、規劃和防治方案的擬定及組織實施;負責急慢性傳染病、流行病、多發病、寄生蟲病的防治、監測及疫情統計工作的管理;負責擬定計畫免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對全區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理,開展全區疾病流行病學調查並提出預測報告;負責疾病控制的器械裝備、防疫車輛、宣傳器材的計畫和管理。負責擬定全區地方病防治規劃、計畫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地方病防治機構的技術指導和管理;擬定地方病防治的政策、法規,協同農業、水務等有關部門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負責擬定全區地方病防治經費、物資、藥械等的分配方案。
醫政科
負責99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院,79張床位以下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綜合門診部、診所、村衛生室、醫務室的設定審批;負責醫院技術水平、醫療質量及業務建設的管理;負責非地方性、非傳染性常見病、多發病的監測、預防及統計工作;負責全區社會辦醫、個體辦醫的管理;負責組織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和處理;負責全區醫師、護理人員執業註冊及管理;負責血液工作和全區院前急救工作的管理;負責全區體檢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醫院分級管理工作的規劃、指導和評審;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用藥不良反應觀察、臨床合理用藥等工作;指導開展臨床醫學研究。擬定全區醫學教育、醫學科研工作的長遠規劃,確定科技攻關項目;負責醫學教育和醫學科研發展的管理;負責衛生人力規劃的擬定,審定衛校招生計畫;承擔國內醫療衛生科學技術交流的管理。
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區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和規劃;負責全區各街道、鄉(鎮)愛國衛生運動的管理;負責全區除害防病,“兩管五改”工作的技術指導,城鄉愛國衛生的檢查驗收和管理;負責組織全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有關調配、工資福利、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以及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實施衛生行業勞動工資、福利政策;負責區直單位科技幹部隊伍建設、全區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考試及申報和專家管理工作;負責區直衛生系統工人技術等級申報工作;協助市局完成援外醫療隊的組建、人員選拔及管理工作。負責區直衛生單位的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工作;負責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選拔、任免、考核、管理幹部;負責幹部教育、知識分子工作及後備幹部的選備和培訓工作;負責對下級人事工作的業務指導;完成上級組織部門和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衛生應急辦公室
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監測、預防和醫療救治工作;負責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進行處置突發事件的技術指導;對突發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緊急醫療救護,協調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等工作。
地 址:太原市小店區小店街辦昌盛西街19號區委、區政府大樓六層東
郵政編碼:03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