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天門鄉隸屬方正縣管轄。位於縣境西北部,北靠松花江,東臨瑪河。鄉政府駐地距縣城13公里。鄉名源於駐地天門屯名。原名南天門。相傳,清雍正年間,有2人在松花江上打魚,在望江樓停船上岸買吃的,因江崖很陡,稱此地“比登南天門還難”,故得名“南天門”。
天門鄉位於方正縣城西北25公里處,緊鄰松花江,西與賓縣接壤,北與木蘭、通河縣隔江相望,地理分布為“七山一水一草一分田”。全鄉幅員面積369平方公里,轄12個行政村、51個自然屯,共5623戶、22285人。耕地總面積15.1萬畝,其中水田11.7萬畝、旱田3.4萬畝,是以農業為主的鄉鎮。
主要耕種農作物以優質水稻為主,建有2萬畝富硒無公害水稻生產基地、8萬畝綠色食品水稻生產基地和2萬畝有機食品水稻生產基地,全鄉優質水稻品種覆蓋率達100%。
天門鄉黨委、政府結合實際,確定了以“綠色農業富鄉、工業企業強鄉、生態環境新鄉、新型農民建鄉”為主要內容的鄉域經濟社會發展思想,以發展農業、致富農民、改善人居環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目標,轉變職能、最佳化環境,全面推進鄉域經濟和社會事業協調快速發展。
確定了“突出一個中心(生態農業)、圍繞兩個重點(綠色產品和訂單農業)、發展三大經濟(稻米、畜牧業和特色經濟)、實施四大戰略(農業標準化、設施化、產業化和信息化)、建立“五大基地”的發展思路,圍繞思路抓發展,全鄉農村經濟結構逐步最佳化,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取得可喜成績,農村經濟實現又快又好發展。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時期,屬方正縣第三區管轄。東北淪陷初期為三區,後改設南天門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設定南天門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1950年改為第三區,1955年10月又改稱南天門區。1956年3月,撤區劃鄉,設定南天門鄉等。1958年9月,與新安鄉合併為新天門鄉,同年底改稱天門人民公社。1961年6月,將西部地區劃出成立新安公社。1984年8月,政社分開,改為天門鄉。
地理環境
天門鄉全境地勢西高東低,西部為淺山丘陵區,中部屬平川地,東部為河套地。全鄉總面積129.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2.2萬畝,是方正縣的主要糧豆產區之一。鄉辦工業有農機修配廠、亞麻廠、木材加工廠等。全鄉共轄天門、尚志、中心、東偉、興農、沿江、太平、慶華、新興、四合、利民、新勝、大興、黑河口等14個村。1990年全鄉總人口2萬人,其中朝鮮族等少數民族人口約占2%。鄉政府駐地天門村。
境內黑河口村西1公里處,松花江南岸有古城遺址1座,北部已陷入江水中。城址東西寬約1公里,南門築有瓮城,四角築有炮台。據考證為金代古城。位於古城西的半山腰,建有墓穴,墓前有石人、石羊、石桌等,過去當地人稱“王子墳”。經考證,為金代古墓。
區劃
230124200200 220 六合村
230124200201 220 新安村
230124200202 220 哈山村
230124200203 220 太平村
230124200204 220 沿江村
230124200205 220 慶華村
230124200206 220 黑河口村
230124200207 220 新興村
230124200208 220 利民村
230124200209 220 中心村
230124200210 220 四合村
230124200211 121 天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