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晚間,天津濱海新區一處貨櫃碼頭髮生爆炸後,一名新浪微博用戶被網民曝出利用這起爆炸事件謊稱父親遇難、自己成為孤兒,並自稱快念高三。引發眾多愛心網民同情,紛紛向其愛心捐款。隨著捐款數額越來越大,引發部分網民的置疑。該用戶騙得3700多人通過微博“打賞”捐款,並被“人肉”出該用戶系“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防城鎮防城中學”的一名高二學生。
警方通報稱,2015年8月14日,有網民在我局官方微博舉報,網民“我的心屬於拜仁穆尼黑always”涉嫌冒充天津港爆炸事件受害者身份騙取捐款,騙得千人捐助,款額逾10萬餘元,我局隨即開展調查工作。
經查,“我的心屬於拜仁穆尼黑always”賬號註冊人為楊某某(女,1996年4月生,未婚,無業,現居住於防城港市防城區某住宅小區)。
經公安機關大量工作,楊某某供述了其實施詐欺的犯罪事實: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爆炸事件發生後,楊某某通過新浪微博賬號“我的心永遠屬於拜仁慕尼黑aways”賬號先後發布兩條短微博,稱其爸爸在天津港爆炸現場附近的公司上班,發生爆炸後就與父親失去聯絡,當時發這兩條微博的目的是為博取網民的關注,提升自己微博的“冬粉”量。
隨後,楊某某通過微博中“熱門關注”板塊得知,新浪微博有通過長微博獲取“打賞”的功能,遂起貪念,利用新浪微博的“長微博”轉發了一篇報導天津港大爆炸的信息和一張現場圖,並附上虛構事實的文字,稱其爸爸在天津港爆炸事件當中不幸喪生,博得了大量網民同情,網民紛紛通過新浪微博的“打賞”功能對其捐款。
因涉嫌犯詐欺罪,於2015年8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逮捕。
2016年01月28日,廣西防城港防城區法院一審判決楊彩蘭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處罰金8000元,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機一台,予以沒收。楊彩蘭曾在微博中謊稱父親在天津港爆炸中去世,博取同情,非法獲取網友"打賞"96576.44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彩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發布虛假微博內容騙取網友打賞,數額巨大,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6年12月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防城區人民檢察院作出裁決:判決楊某某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二、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機一台,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