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農委

近期,央視報導了個別地區獸藥市場秩序混亂和非法制售假劣獸藥的問題,表明假劣獸藥在一定範圍仍有存在。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我市獸藥市場秩序,確保獸藥質量安全,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獸藥生產經營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13〕2號)要求,現就我市進一步加強獸藥生產經營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獸藥生產

有農業的區縣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濱海新區農業局,塘沽、漢沽和大港一體辦,市獸藥飼料監察所、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工作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獸藥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全面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監管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監管,保障動物疫病有效防控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促進養殖業健康發展。要按照食品安全地方負總責的原則,在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紮實履行畜牧獸醫部門監管職責,建立健全責任制,層層分解工作責任,做到有抓手、有部署、有檢查、有獎懲。要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以罰代管的現象,切實做好法律政策宣傳到位,職能責任落實到位,制度措施實施到位。

二、進一步強化對獸藥生產環節的監管

要進一步加大獸藥GMP飛行檢查力度,確保獸藥GMP制度得到切實執行。要儘快完善獸藥生產企業誠信檔案信息,及時公布不誠信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從即日起,對全市所有獸藥生產企業實施一次獸藥GMP飛行檢查,重點檢查:

(一)獸藥生產質量管理情況。包括是否按生產工藝要求組織生產,是否添加處方外物質,獸藥批生產記錄和批檢驗記錄管理情況。

(二)獸藥批准文號備案和生產批號備案等落實情況。

(三)獸藥標籤和說明書的印製樣式和內容是否與所審批內容相一致。

(四)原輔料管理情況。包括供應商質量評估、進場檢驗和貯存保管情況。

(五)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其他規定。

對不符合獸藥GMP規定的,要形成缺陷報告,責令限期整改。對不按獸藥國家標準違規生產,特別是擅自改變組方、違規添加禁用獸藥或人用藥品的,要依法予以嚴厲查處。

三、進一步強化獸藥經營環節的監管

各單位要切實加大對獸藥經營環節的監管力度,要採取有效措施,建立守法、誠信、規範的獸藥經營秩序。要全面實施獸藥GSP制度,規範獸藥GSP經營企業經營活動,嚴格執行獸藥GSP規定。即日起,要對獸藥經營企業進行大規模排查,重點排查:

(一)獸藥標籤和說明書。所標註的成分是否與國家標準相符,適應症和功能主治是否超出規定範圍,是否存在不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過有效期的。

(二)是否經營人用藥品和國家禁用獸藥。

(三)是否經營原料藥。是否存在原料藥拆零銷售和銷售給生產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行為。

(四)獸藥產品備案管理落實情況,所經營獸藥產品是否全部進行備案,備案內容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五)獸藥供應商質量評估和獸藥產品質量檔案建立情況。

(六)地塞米松磷酸鈉激素類、鹽酸嗎啡鎮痛類、鹽酸氯丙嗪鎮靜類等獸藥經營情況。獸藥經營企業是否問清用途,確保不危害動物產品安全後方才銷售。是否詳細記錄購買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做到有銷必記。對發現大批量、經常性採購等異常情況,是否及時向地方獸藥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七)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其他規定。

對不按照獸藥GSP規定從事獸藥經營的,責令限期整改。對發現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進貨渠道混亂、購銷渠道記錄不完整以及銷售假劣獸藥等違法行為的要予以嚴處。對非法產品一律實施清繳,追根溯源,立案查處,對涉及面廣、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制售假劣獸藥案件,要依法從嚴處理。

四、進一步強化獸藥質量監督抽檢

要結合對獸藥GMP飛行檢查和獸藥經營使用單位大規模排查工作,集中組織一次獸藥質量監督抽檢,重點抽檢:

(一)重點企業的獸藥產品。重點企業包括2012年度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見附屬檔案)、回函不予確認批次較多的企業,以及河南海潤動物藥業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南海潤實業總公司鄭州牧專獸藥有限公司)和鄭州都靈獸藥科技有限公司的獸藥產品。

(二)重點獸藥品種的產品。重點獸藥品種包括氟苯尼考、黃芪多糖和硫酸粘菌素等粉劑/散劑/預混劑等獸藥產品。

(三)在對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進行規模排查活動中發現疑似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

薊縣、寶坻、武清、寧河和靜海5個區縣的獸藥抽樣數量不少於5批次,其餘區縣及塘沽、漢沽和大港一體辦獸藥抽樣數量不少於3批次。每個獸藥生產企業依據生產規模,抽樣數量控制在2-3批次。送樣時間截止2013年1月20日。

五、進一步強化獸藥安全使用的指導

各單位要加大對獸藥使用單位的宣傳培訓工作力度,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引導養殖者合理、規範用藥,建立健全用藥記錄製度,嚴格執行休藥期等有關規定。從即日起,要對養殖場戶進行大規模排查,重點排查:

(一)獸藥安全使用情況。是否使用假劣獸藥以及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是否將原料藥直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直接飼餵動物,是否將人用藥品用於動物,是否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激素類藥品和國家規定的其他禁用藥品,是否銷售含有違禁藥物或者獸藥殘留超過標準的食用動物產品。

(二)停藥期和用藥記錄製度落實情況。是否嚴格執行獸藥休藥期規定,是否落實獸藥使用記錄製度和獸藥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等。

同時,各區縣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和塘沽、漢沽及大港一體辦要約談本轄區肉雞放養單位,嚴禁“強制配給獸藥”,要加強技術指導和安全用藥,切實維護好肉雞飼養者合法利益,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

六、進一步強化宣傳告知力度

各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教育告知力度。要充分利用基層防疫隊伍,組織開展多種形式,加大獸藥質量安全和安全用藥規定的宣傳力度。要強化獸藥生產經營單位是獸藥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要強化獸藥使用單位是獸藥安全使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要努力將安全用藥知識宣傳到村、普及到戶,防止濫用、亂用、誤用獸藥,有效提升養殖業科學合理用藥水平。

其他信息

各單位要確保在1月底前將獸藥安全使用宣傳掛圖和宣傳彩頁發放到每個養殖場戶手中,並做好籤收記錄。

附屬檔案:2012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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