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0年我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二、加大工作力度,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一)做好畢業生的創業引導工作。 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始終是關係校園和社會穩定全局的大事。

津教委德〔2009〕51號
關於做好2010年我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獨立設定高職學院:
2010年預計我市普通高校畢業生總數近12萬人,其中研究生1.2萬人、本科生5.7萬人、專科(高職)生5萬餘人。2010年高校畢業生總數仍高於2009年,就業工作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各學校要繼續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和《關於印發天津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意見的通知》(津政發〔2009〕12號)等檔案精神,落實好各項就業政策,進一步做好我市201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繼續推動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高等教育改革
各學校要緊緊圍繞國家、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按市教委《關於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率與招生規模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津教委〔2009〕5號)檔案精神,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率與招生規模聯動機制,主動科學規劃和適當地調整學科與專業結構。高校要積極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創新,不斷更新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方法、教學手段。高職院校要繼續進一步實施“訂單式”培養、“雙證書”制度,確保學生的頂崗實習時間,提高畢業生就業能力。
二、加大工作力度,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各學校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三支一扶”、“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大學生應徵入伍”等項目的組織、動員和宣傳等工作,把國家各項優惠政策及時傳遞給每一名畢業生,引導他們積極投身西部和基層建設。同時認真總結基層項目經驗,力爭形成長效機制。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為畢業生提供相應的服務。
三、強化就業服務,繼續為濱海新區的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為濱海新區服務,為濱海新區的發展提供人才支持。各學校要主動工作,與企業共同研究創建新型的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讓更多的畢業生在畢業前到濱海新區的企業實習,提高他們的實踐能力;積極與濱海新區的好項目、大項目單位合作,及時提供高校畢業生的相關信息,為其提供人才服務。各學校的畢業生就業網要與天津濱海新區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實現連結,實現信息共享,讓更多的高校畢業生了解濱海新區的企業,吸引他們到濱海新區工作。高職院校要積極主動與濱海新區企業簽定訂單協定,培養企業所需的高素質、高技能畢業生。
四、適應形勢需要,全面加強高校就業指導水平
(一)完善就業指導課程體系建設。高校要切實把就業指導課程建設納入人才培養工作,列入就業“一把手”工程。要加快推進高校就業指導全程化、專業化進程,重點加強職業生涯和就業指導的學科建設和課程體系建設,要在2010年底前使職業生涯和就業指導課程成為必修課。鼓勵有條件的高校成立就業指導教研室。
(二)加強就業指導隊伍建設。要建設一支相對穩定、專兼結合、高素質、專業化、職業化的師資隊伍,要加強就業指導教師培訓,加強實踐鍛鍊,提升他們的能力和素質,提高就業指導的水平。2010年,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將繼續加強高校就業指導工作隊伍培訓工作,分期分批舉辦系列培訓班,邀請國內知名的職業指導和職業生涯規劃專家、學者來津授課,按照教育部提出“專業化、專家化”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學校就業指導水平。各學校要保證對大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建設的經費投入。
五、創新工作機制,健全高校大學生創業教育體系
(一)做好畢業生的創業引導工作。高校要把創業教育融入相關專業課和就業指導課中,進一步強化創業意識的培養,激發畢業生創業熱情、提高創業能力、增強創業本領。繼續開展“創業培訓校園行活動”,面向我市高校畢業生開展創業意識、創業能力和創業模擬實訓。根據《天津市2009年至2012年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規劃綱要》(津黨辦發〔2008〕30號)的目標要求分步實施,2010年各高校參加創業意識培訓的畢業生人數不低於畢業生總數的40%,參加創業能力培訓和創業模擬培訓的畢業生人數不低於畢業生總數的20% 。
(二)加強創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各學校要努力建設一支專業化且實踐與研究並重(雙師型)高水平的師資隊伍。在積極組織就業工作人員和就業指導教師參加,由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繼續舉辦二期創業教育師資培訓班的同時,還要因地制宜,通過不同形式,提高本單位創業教育師資隊伍的整體水平。
(三)提供場地,建設創意創業陣地。各學校要依託實驗基地和重點實驗室,為畢業生的創意創業提供實踐條件。有條件的高校還可建立校內創業孵化園,為學生創業搭建平台。
六、擴大信息網路,千方百計拓展就業渠道
學校要繼續主動出擊、全員上陣,積極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廣泛蒐集需求信息,把大力收集崗位信息作為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發動全體教師薦崗位,發動家長帶崗位,發動校友找崗位,發動行業留崗位。要帶著對學生深厚的感情,以對學生極端負責的態度,調動全校力量特別是職能部門、院系以及班主任、輔導員、專業導師,積極為學生尋找就業崗位。繼續以“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鞏固現有用人單位,關注新興用人單位,開闢未來用人單位。同時,要繼續加大力度,攻堅克難,組織不同類型的招聘活動,積極組織學生參加“網上招聘”。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繼續開展 “送崗位進校園”活動,為畢業生努力提供就業崗位,幫助畢業生落實就業崗位。各學校要通過精心籌劃、耐心工作、教育引導,努力提高畢業學生在招聘中的簽約率。
七、實施幫扶工程,為特殊困難畢業生鋪設“就業綠色通道”
各學校對於經濟困難和其他特殊困難的畢業生要繼續建立台帳和信息庫,及時掌握他們的就業情況,實施動態管理。對於困難群體進行重點指導服務和重點培訓、重點推薦,並提供必要的交通、通訊等方面的費用補貼。要開展“耐心、熱心、溫心、真心、關心”的“五心”服務,採取“一對一”的方式,切實幫助有困難的畢業生落實就業崗位,能有穩定的收入。各高校要結合實際提出具體的幫扶措施,為經濟困難和其他特殊困難畢業生鋪設“就業綠色通道”。
八、加強畢業生思想教育,確保校園穩定和就業安全
(一)要切實加強畢業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各高校要繼續開展以就業形勢教育為重點的就業教育活動,引導畢業生進一步轉變就業觀念,合理調整就業期望值,積極主動地適應形勢,作好就業準備。引導畢業生到西部、到基層、到祖國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
(二)加強畢業生心理健康教育。面對嚴峻就業形勢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就業過程中出現的緊張、焦慮、消極等心理誤區,通過加強心理輔導,幫助畢業生順利度過畢業、就業的心理關鍵期。
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始終是關係校園和社會穩定全局的大事。各學校要把確保就業安全和校園穩定作為硬任務,作為維穩工作的重要內容,主要領導要作為第一責任人,親自抓、負總責;要建立摸底排查機制和動態信息預警機制,做到對各種不穩定因素早排查、早控制、早化解,確保無疏漏、無盲點。特別要注重防範招聘欺詐和傳銷陷阱。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加強招聘會安全、預防和處置突發性事件等方面工作,確保就業安全和校園穩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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