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教委〔2010〕18號
各有關高校:現就評估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
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通過評估增強學校吸收、利用優質教育資源和創新能力,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推動形成辦學者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督相結合的管理機制,促進中外合作辦學健康有秩發展。
二、健全機構,調動學校各方力量搞好評估
各高校應成立由分管校領導負責,國際交流處、研究生院、教務處、財務處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評估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指導並負責本校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
三、認真學習,做到領會精神依法依規評估
為做好評估工作,教育部於3月2日召開了評估工作會議,國際司和學位中心領導作了重要講話,會上已將評估工作的相關檔案及實施方案等下發各項目學校。各高校要認真學習會議精神,特別是要系統領會評估檔案內容,努力使評估工作做到有的放矢順利開展。
四、制訂計畫,按時完成評估工作
我委將制訂本市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計畫(詳見附表),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的統一部署,並結合我委工作要求,制訂本校的評估工作計畫,保證按時完成評估工作。
為保證評估工作的順利實施,我委將成立天津市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專家組,負責對我市合作辦學項目的評議並提出諮詢意見。請各高校幫助推薦專家人選(推薦表附後),聯同學校組織機構進行安排,一併於3月20日報市教委國際交流處。
特此通知。
附:1.天津市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計畫附屬檔案 1.doc
2.天津市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專家推薦表附屬檔案2.doc
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屬檔案1
天津市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計畫序號 | 事項 | 工作內容 | 時間 |
1 | 組織機構的設立 | 各高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負責,國際交流處、研究生院、教務處、財務處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評估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本校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 | 3月5日至15日 |
2 | 檔案學習 | 學習教育部評估的實施方案等檔案,找出疑難問題。 | 3月5日至20日 |
3 | 專項培訓 | 請教育部國際司和學位中心領導來津,就評估工作進行培訓,並現場解答有關問題。 | 3月下旬 |
4 | 單位自評 | 高校根據要求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自評工作 | 4月 |
5 | 材料報送 | 高校將自評材料以紙制和郵件方式報給天津市教委 | 4月底 |
6 | 網上公示 | 將高校自評報告的核心內容通過網際網路面向社會公示。 | 5月 |
7 | 綜合評議 | 通過通訊評議、實地考察、會議評審、問卷調查、網路調查等方式,開展同行評價、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價、學生滿意度調查、社會聲譽調查等多項評價工作。 | 6月至7月 |
8 | 評估結論 | 評估結論為合格、有條件合格和不合格三種。依據同行評價、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價、學生滿意度調查、社會聲譽調查等情況綜合確定。 | 8月 |
9 | 結果反饋 | 評估結果通過正式發文方式反饋辦學單位,並函告有關省(市)教育廳。反饋內容包括評估結論以及專家建議等。 | 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