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我市高校中外合作辦學試點評估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2010〕18號

各有關高校:
現就評估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
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通過評估增強學校吸收、利用優質教育資源和創新能力,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推動形成辦學者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督相結合的管理機制,促進中外合作辦學健康有秩發展。
二、健全機構,調動學校各方力量搞好評估
各高校應成立由分管校領導負責,國際交流處、研究生院、教務處、財務處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評估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指導並負責本校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
三、認真學習,做到領會精神依法依規評估
為做好評估工作,教育部於3月2日召開了評估工作會議,國際司和學位中心領導作了重要講話,會上已將評估工作的相關檔案及實施方案等下發各項目學校。各高校要認真學習會議精神,特別是要系統領會評估檔案內容,努力使評估工作做到有的放矢順利開展。
四、制訂計畫,按時完成評估工作
我委將制訂本市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計畫(詳見附表),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的統一部署,並結合我委工作要求,制訂本校的評估工作計畫,保證按時完成評估工作。
為保證評估工作的順利實施,我委將成立天津市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專家組,負責對我市合作辦學項目的評議並提出諮詢意見。請各高校幫助推薦專家人選(推薦表附後),聯同學校組織機構進行安排,一併於3月20日報市教委國際交流處。
特此通知。
附:1.天津市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計畫附屬檔案 1.doc
2.天津市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專家推薦表附屬檔案2.doc
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屬檔案1

天津市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計畫

序號

事項

工作內容

時間

1

組織機構的設立

各高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負責,國際交流處、研究生院、教務處、財務處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評估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本校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工作。

3月5日至15日

2

檔案學習

學習教育部評估的實施方案等檔案,找出疑難問題。

3月5日至20日

3

專項培訓

請教育部國際司和學位中心領導來津,就評估工作進行培訓,並現場解答有關問題。

3月下旬

4

單位自評

高校根據要求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自評工作

4月

5

材料報送

高校將自評材料以紙制和郵件方式報給天津市教委

4月底

6

網上公示

將高校自評報告的核心內容通過網際網路面向社會公示。

5月

7

綜合評議

通過通訊評議、實地考察、會議評審、問卷調查、網路調查等方式,開展同行評價、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價、學生滿意度調查、社會聲譽調查等多項評價工作。

6月至7月

8

評估結論

評估結論為合格、有條件合格和不合格三種。依據同行評價、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價、學生滿意度調查、社會聲譽調查等情況綜合確定。

8月

9

結果反饋

評估結果通過正式發文方式反饋辦學單位,並函告有關省(市)教育廳。反饋內容包括評估結論以及專家建議等。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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