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清分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清分局負責依法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活動,規範其經營行為,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二)依法組織管理轄區內工商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公民個人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確認企業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對其所註冊事項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及經銷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

(四)依法監督和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

(五)依法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活動,規範其經營行為,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六)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對商標的使用和印製進行監督管理。

(七)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違章行為。

(八)負責經濟契約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利用契約進行違法、違章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九)指導區消費者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工作。

(十)承辦市工商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清分局內設18個職能科(室)、協會、中心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信息、檔案、檔案收發、安全保衛、車輛管理、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宣教科

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工作;負責全局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黨組日常政治學習的組織、計畫和安排;負責機關黨支部日常具體事務性工作的處理。

(三)人事科

負責人事管理、工資福利、保險、老幹部及雙擁工作

(四)財務科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制度、維護國家利益。對經濟活動進行嚴格的核算和監督,提供會計資料,促進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2 、加強票據管理,設定專職票管員,配有專用庫房,領發核銷制度健全並按要求設立帳簿,記錄準確、清楚,做到帳物、帳款相符。

3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4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沖庫存現金,不得任意挪用現金,更不得公款私存。

5 、按照國家和市有關部門批准的項目核准收費,不準私設收費不準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不準搭車收取額外費用,不準隱瞞、拖欠、截留、挪用、坐支應繳的各種規費和罰沒款,不準用管理費開支其它費用。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不設帳或設帳外帳。

6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註銷手續。

7 、審查各基層所的各項財務收支,根據財務收支計兔和財務會計制度逐筆審核各項收支,對不符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並向領導匯報,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五)法制科

1 .執行案件核審和備案制度。對一般程式案件從調查取證、認定據、處罰依據、處罰結果、執法程式等方面進行核審把關。對簡易程式案件進行備案。

2 .落實執法監督和檢查制度。監督各辦案單位落實案前集體研究、案中集體討論、案後結果內部公開三項制度。對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定期開展案件自查、互查、集中檢查。

3 .參與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對以分局名義進行區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案件,幫助辦案單位提供法律依據,對以工商所名義進行處罰的案件進行行政複議。

4 .做好工商行政管理綜合性法律、法規、規章的內部培訓工作。做好區綜治辦五五普法宣傳培訓工作。

(六)企業註冊管理科

1 、負責轄區國有、集體、股份合作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及分支機構登記註冊工作。

2 、負責轄區內市局委託的有限責任公司及分公司的登記註冊工作。

3 、負責指導工商所對個體戶的登記註冊工作。

4 、負責調查研究轄區內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情況及統計報表工作。

5 、負責轄區內企業名稱查詢、並聯審批及其其他登記註冊的臨時性工作。

(七)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科

負責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的初審及監督管理工作。

(八)企業監督管理科

負責組織指導對全區內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年度檢驗工作和日常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違反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及案件管理;組織指導對無照經營行為的查處取締。

(九)市場監督管理科

1、 負責維護、規範各類市場經營秩序;

2、 負責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3、 負責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4、 負責監督管理拍賣企業及拍賣行為;

5、 負責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

6、 負責契約示範文本監製推行及專項檢查工作;

7、 負責指導查處市場、契約違法案件;

8、 承辦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公平交易科

1 、認真貫徹執行《 反不正當競爭法》 ,嚴厲打擊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商業賄賂行為;查處仿冒知名商品名稱、包裝、裝演違法行為;查處公用企業濫用獨占地位限制競爭行為;規範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行政權力的行政性限制競爭行為。

2 、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欺詐行為,打擊走私販私、取締私貨交易市場工作。

3 、開展“掃黃、打非”,禁毒,反假幣工作,積極與有關部門搞好配合。

4 、組織、指導、監督、協調本局不正當競爭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分局經濟違章違法案件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5 、查處其他經濟違章違法案件。

(十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1、 負責指導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消費維護專項整治;

2、 負責組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檢測;

3、 負責指導查處經銷質量不合格、假冒偽劣商品以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

4、 承辦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品流通監督管理科

1、 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檢測、專項政治工作;

2、 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3、 負責指導查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違法案件;

4、 承辦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對商標的使用和印製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違章行為。

(十四)監察科

1 、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局廉政計畫。

2 、負責全局執法監督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

3 、受理單位和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申訴並進行查處。

4 、負責本局的紀律檢查工作,受理幹部職工的申訴。

5 、組織實施全局的廉政宣傳和教育。

(十五)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清分局市場檢查支隊

負責武清區重大經濟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六)信息中心

負責全局信息化建設和全局網路維護工作。

(十七)勞動者協會

組織會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誠實守信,文明經商,優質服務活動;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情況,提出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建議;積極開展與國內外有關組織和社會團體的經濟技術交流和友好往來。

(十八)消費者協會

為消費者提供消費者信息和諮詢服務;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直屬機構

工商武清分局直屬11個工商行政管理所

機構名稱:泉州路工商所、大橋道工商所、崔黃口工商所、大良工商所、大鹼廠工商所、梅廠工商所、河西務工商所、城關工商所、南蔡村工商所、石各莊工商所、王慶坨工商所、華北城工商所

地理位置

其他信息

工商所主要職能在《工商行政管理所條例》規定授權範圍內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綜合職能。

1.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 依法組織轄區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3. 依法監督管理轄區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

4. 依法監督管理轄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 監督管理轄區內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 依法監督管理轄區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7. 依法實施轄區契約行政監督管理。

8. 負責轄區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9. 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印製和使用。

10. 組織指導轄區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提供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本信息等,為轄區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1. 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12. 承辦分局和轄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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