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塘沽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塘沽區招投標交易中心的通知》(塘編字[2006]9號)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塘沽區招投標交易中心承擔塘沽區各項招標投標市場的日常工作,中心的業務範圍是: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訂相關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規則;統一發布各類招標信息;為全區各類招投標交易活動提供統一的交易平台和相關服務;負責招投標交易中心的日常管理,維護招投標交易活動的正常秩序;對各行業行政管理部門、各市場交易活動、中介機構及中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實施有效監督。
中心分為三個部門,綜合部、業務部、監督部。各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綜合部
1、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訂相關制度;
2、為全區各類招投標交易活動提供統一的交易平台和相關服務;
3、負責招投標交易中心的日常管理,維護 投標交易活動的正常秩序;
4、負責招投標交易中心的黨務、檔案、考核等工作;
5、負責招投標業務保證金的代收代付工作;
6、負責領導交辦各項工作。
二、業務部
1、負責統一發布各類招標信息;
2、負責招投標專家的抽取和專家庫的管理;
3、負責塘沽區招投標網的建設及維護;
4、負責中心業務操作流程的制訂及落實;
5、負責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三、監督部
1、對各行業行政管理部門、各市場交易活動、中介機構及中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實施有效監督;
2、負責建立並落實中心資信考評機制;
3、負責招投標交易活動中投訴的處理;
4、負責中標結果示前監督;
5、負責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