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宗教事務局

(二)依法履行宗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六)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宗教交往活動,管理穆斯林朝覲工作,參與涉及宗教的對外宣傳工作。 (七)指導各縣區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宗教管理職責,防範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天水市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督促檢查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教育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對全市宗教工作的綜合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
(二)依法履行宗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三)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加強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承擔並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相關事宜。
(四)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依法申報審核宗教活動場所、處所
的設立;依法管理和監督檢查宗教活動;依法管理宗教教職人員,負責宗教教職人員的認定審查或備案工作。
(五)負責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六)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宗教交往活動,管理穆斯林朝覲工作,參與涉及宗教的對外宣傳工作。
(七)指導各縣區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宗教管理職責,防範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宗教事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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