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簡介
大V,指的是在微博上十分活躍、又有著大群冬粉的“公眾人物”。通常把“冬粉”在50萬以上的稱為網路大V。“V”是指貴賓賬戶(VIP,全稱:Very Important Person),賬戶會在名字後面顯示一個V字元,是經過微博實名認證的高級賬戶,後來就成了尊稱。
大V多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學者和名人,所以微博賬號總有大批冬粉追蹤,並因此成為爆料者的求助對象。所以,“大V”在某種程度上和原來的大俠差不多。往往他們的一次轉發就會使得一條微博迅速火起來,有人說這些大V其實已經是半個媒體——他們時時引導著網際網路上的言論和話題。
名稱來源
自微博風靡大江南北以來,微博上經過個人認證的名人就成為眾多普通微博用戶追捧的對象,他們擁有數以百萬計甚至數以千萬計的冬粉,在微博傳播中有著重要的影響。國內的微博服務商,如新浪、騰訊、網易等都有個人認證服務,它們經過個人認證的微博用戶,在其微博暱稱後都會附有類似於英文大寫字母”V“的圖示,因此,在這個過程中,經過個人認證並擁有眾多冬粉的微博用戶便被網友稱之為“大V”。如李開復、任志強、薛蠻子等新浪微博用戶都是微博大V中的一員。
利益鏈條
隨著微博的興起,網路水軍把造謠的主要陣地從網路論壇轉至微博,更牽涉出一條大V轉發謠言的產業鏈。這群網路造謠者的商業模式往往是 “先賺名,再賺錢”,造謠本身未必產生收益,但通過造謠,吸引冬粉眼球,這些冬粉則成為日後商業炒作的基礎。以立二拆四為例,他稱其公司經營最好的時候,年收入將近千萬元,純利潤有數百萬之多。
在造謠傳謠的利益鏈里,並不只有網路推手得利,網路推手、水軍造勢再加上傳播率與到達率極高的大V,才真正形成了完整的影響力變現鏈條。
在新浪和騰訊微博中,10萬以上冬粉的大V超過1.9萬個,百萬以上冬粉的大V超過3300個,千萬以上冬粉的大V超過200個。在這個微博時代幾乎等同於意見領袖的時代,大V的影響力不容小覷,甚至是帶動新浪微博用戶活躍的基礎。而當大V們把自己的微博換上商業利益的核心,或是單純博取眼球吸引冬粉,把大量未經核實的信息甚至是謠言隨意轉載引用時,就成為擴散謠言的“二傳手”。
賺錢方式
行銷收入
經由公關公司牽線,大V發布軟性廣告內容微博,幾條下來價格高達7萬人民幣,不到一個小時就可以獲得上
萬的評論與轉發。
如果付費內容是攻擊競爭對手的謠言,可能更貴,一些公關公司自己運營行銷賬號,根據客戶的需求進行推廣已是行業內公開的秘密,而普通的行銷賬號價格從100至3000元不等,一般團隊運作的明星大V,基本在1萬至10萬元不等。
有些大V為了維護自己形象,也要看微博內容而定。而付費轉發只是大V協定的一種形式,微博的運營方會與一些名人、機構簽訂商業協定,來為自己的產品造聲勢,吸引人氣。直發比較貴,轉發相對便宜點。比如喜歡騎車環保秀的某男明星,合作一次是6萬;而當下影視劇里正走紅的女主角,合作一次是8萬。
轉發規則
1、商業網站簽訂“排他協定”,有你沒我,有我沒你;
2、基於共同利益,大V互相“站台”捧場;
3、太硬太直接的廣告,大V不會發;
4、大V參與線下活動,要發布現場微博;
5、大V很在意維護自己形象,熱衷公益活動;
6、大號轉發和水軍造勢是可以外包的;
8、大V直發較貴,轉發便宜;
9、不會要求大V達到效果;
10、要考察大V冬粉質量。
如何認證
各大微博服務商的個人認證服務大同小異,都是免費服務,只要符合相關認證規定便可以申請個人認證。以新浪微博為例。
認證說明
1、有一定知名度的明星
2、在公眾熟悉的某領域內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人
3、知名企業、機構、媒體及其高管
4、重要新聞當事人
5、未在上述範圍內的,容易引起身份混淆的其他自然人或者機構
”
認證條件
1、有清晰圖像
2、手機綁定
3、冬粉100個
4、關注30個
5、2個互粉橙V好友
監管措施
2013年8月,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集中部署打擊利用網際網路造謠和故意傳播謠言的行為。除了指責“極少數”網民散播謠言、拼接圖片誹謗他人外,國信辦有關負責人還特別批評微博“大V”,指這些賬號用戶以“求闢謠”、“求證”等方式故意擴散謠言,導致不明真相的網民跟風,損害了網路媒體公信力,也擾亂正常傳播秩序。
各方觀點
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張鳴為“大V”辯護道,他們常被要求轉發一些公眾被迫害的帖子,而由於真假難辨,所以“大V”多以求證之名轉發,如果當局覺得不對可出面闢謠。
有部分網民對整頓網路輿論表示支持,認為“早該如此”,但也有不少人批評這么做等同於“禁言”。中國網民人數已達5.64億,來自四面八方的訊息充斥各網路平台。其中,“愛滋病人用毒針扎人”、“山東3000多人感染H7N9”等不實謠言挑起了不必要的社會恐慌,但多起涉及社會弊端、“表叔”、“房嫂”等案件卻也是經由網路爆出,貪腐官員才被扳倒,不合理的政策才獲正視。
謠言推手
微博的興起和迅猛發展,讓每一個人都擁有了向全社會發聲的權力,因此而衍生的許多的網路“大V”,也隨之擁有了大批忠實的冬粉和擁躉。久而久之,他們的一舉手、一投足,所說的每一句話、轉發的每一條信息,都會一石激起千層浪,在這個虛擬的環境中引發軒然大波。不得不看到的是,這些在網路世界中呼風喚雨的名人,在傳播信息時,卻極容易在不經意間變成謠言的推手,在無形中擾亂了公共和社會秩序。
前不久,公安部門對於在網路上有組織的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活動進行了集中打擊。“秦火火”、“立二拆四”、周祿寶、傅學勝等網路名人,相繼因造謠傳謠、敲詐勒索落網。這些案例無疑為每一位網民帶來了警示:即便是在虛擬的網路社會中,也並不能無法無天、肆意妄為,一旦言論和行為超出了法律允許的範疇,一樣會付出相應的代價。然而,在對造謠者落網拍手稱快的同時,還有一個現象值得注意和反思:這些造謠者在對一個原本並不存在的事件進行惡意炒作時,一些網路名人的參與,往往成為了事件從“冷”變“熱”的關鍵,他們有意無意地轉發和關注,讓大批不明內情的普通網民蜂擁而上,甚至就連傳統的主流媒體也紛紛跟進,一夜之間就炒火了一個話題。待到事後,事件的真實性遭到質疑時,“大V”們卻又往往集體失聲了。
在流言四起、真假難辨的網路環境中,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謠言的推手,也都有可能成為謠言的受害者,有著一定影響力的“大V”們更是如此。想要避免成為謠言的潛在傳播者,同時避免遭受謠言的中傷,除了依法追究始作俑者的法律責任之外,也需要每個網民增強自身的公民意識,對自己的每一次轉發、每一句言論負責。在當前這個信息傳播量巨大、傳播速度極快的網路世界,無論普通網民還是網路名人,無論你擁有多少“冬粉”和關注者,在傳播每一條信息前,都應三思而後行,對有疑問的內容謹慎轉發、不盲目傳播,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避免給造謠者帶來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