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概述
大遺址是指文化遺產中規模特大、文物價值突出的大型文化遺址、遺存和古墓葬,多數大遺址是歷史上重大事件的發地,作為歷史事件的物質載體或證據,大遺址具有無可替代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文化傳承效益。在已公布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約有500餘處是大遺址,占總數的25%左右,其中部分已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或作為世界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其巨大的歷史價值,各級政府對大遺址的保護都投入了巨大資金。從2005年起,我國已啟動大遺址保護項目,把100處重要的大遺址列入了“十一五”期間大遺址保護總體規劃,國家還設立了大遺址保護專項資金,即由財政部和國家文物局每年投入2.5億元對具有重大影響的大遺址進行重點保護,對大遺址保護今後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為了有效保護大遺址,國家陸續制定了《“十一五”期間大遺址保護總體規劃》、《國家“十一五”搶救性文物保護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拉開了大遺址保護開發的序幕。
問題及建議
在各級政府的重視和配合下,大遺址保護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如:大遺址保護的重要性還沒有得到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視、保護目標和定位不明確;大遺址資源利用不足,保護與利用方式單一;規劃工作嚴重滯後;管理、經營無序,保護資金來源有限,營利能力較弱(多靠政府補貼);公眾主動參與程度低;遺址破壞嚴重,尤以人為破壞為甚等,都極大抑制了大遺址保護開發的有效進行和可持續發展。大遺址保護與利用是一個較為龐大的課題,它涉及文物保護、城市規劃、生態環境、園林、旅遊、農業生產等方面,大遺址建設中必須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的關係,使大遺址保護區各項事業得到協調發展。單就保護方面談大遺址保護,很難達到預期效果。因為大遺址規模比較大、占地面積廣闊,每年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維護,僅員工工資就占據一大半。由於很多遺址僅是普通的參觀,甚至有的地方謝絕參觀,開發不到位致使大遺址區出現了嚴重的資金缺口。如何在保護基礎上利用大遺址進行旅遊經營,最大程度消除我國一般遺址的觀賞效果差、經濟收益低的現狀,成為我們旅遊規划行業急需研究的重要課題。
旅遊開發專家林峰博士提出,大遺址保護完全可以成為城市文化復興與城市建設開發的聚合工程,即聚合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名片打造、城市文化旅遊開發、城市休閒房地產開發的大型工程,是城市經營創新的新模式。遺產遺址最重要的價值是其歷史文化與科學價值,同時,很多遺址又是城市發展中重要的歷史文化資源和城市空間拓展可依託的基礎。受到有效保護的文物大遺址,形成了一流的文化積澱與生態環境,從城市經營來講,大遺址保護投資,必然集聚新的經濟特性,即可以通過對文物遺址本體的保護,依託於展示及合理利用,改變遺址環境社會經濟發展關係與經濟發展模式。從中國文物遺產遺址類旅遊開發建設的高度,最佳化旅遊供給,開發“遺產遺址旅遊”系統工程,將成為尋求中國遺產遺址有效保護與社會發展“雙贏”之路的途徑之一。
規劃要點
體驗化
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大遺址旅遊開發也日趨多樣化,如在原遺址基礎上,依據考古發現及歷史記載恢復原貌,供遊客參觀;或另擇他處,按遺址原貌復建大遺址。這些方式對大遺址的保護及其歷史文化的傳承均具有積極效應。旅遊開發專家林峰博士認為:遺址展示與旅遊開發最重要的,是通過對歷史文化的深度挖掘,創新遺址展示與歷史文化體驗的遊憩方式,建立內容豐富、遊覽緊湊、結構合理的遊憩結構,創意獨具特色的品牌形象,延伸產業鏈,形成遺址保護展覽與文化體驗的產業體系。大遺址承載著巨大的歷史傳承功能,可在保護的基礎上對大遺址進行適當開發,但旅遊開發中必須保存其歷史信息的完整性,同時應對不同類型的保護復建內容介紹清楚,以免混淆歷史真實遺存。
文化旅遊開發專家衣瑋認為,大遺址開發模式創新,體驗手法的設計與運用至關重要。在保護的前提下,如何展示、如何情境化、如何參與,是把遊客消費需求與消費特性和歷史文化結合的關鍵。利用展示模式、觀賞模式、參與活動、情境文化體驗等手法的運用,以保證寓教於樂的效果。
科技化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體驗式消費需求不斷增大,而各類遺蹟均歷史久遠,大都具有不可近觀性及不可觸摸性,極大的降低了其體驗特性,阻礙了大遺址旅遊的開發,而隨著高科技的不斷發展,大遺址保護和利用中積極借鑑和引進物理、化學、生物和計算機學科等新技術,不僅提高了大遺址保護利用水平,大遺址旅遊開發障礙也將被突破。虛擬現實技術的誕生,開啟了高科技在大遺址旅遊開發保護運用中的序幕。虛擬現實技術可以讓使用者對虛擬世界中的物體進行考察或操作,同時提供視、聽、摸等多種直觀而又自然的實時感知,如可藉助虛擬現實技術對已消失的歷史遺蹟進行恢復,遊客可切實觀賞、了解遺址的原貌;利用紅外線感應查詢系統,對不可觸摸性遺址進行展示,觀眾只需將感應器對準自己感興趣的器物,就能夠通過螢幕獲知它的前世今生、用途等,極大的增加了遺址旅遊的體驗性。
現代化技術在大遺址保護利用中推廣,促進了大遺址旅遊開發。把數位化虛擬成像技術和多媒體技術,用於大遺址展示,可以從整體上、立體性的、多角度、遠距離展示大遺址文化,從而取得較好的效果,如:2008年8月國家文物局評審通過的“大明宮國家遺址保護展示示範園區暨遺址公園總體規劃”中也套用了環幕投影系統、虛擬視景漫遊、虛擬體驗式漫遊、360度全景虛擬場景展示、虛擬考古體驗、幻影成像系統、虛擬網路遊戲、其他互動式多媒體展示等高科技進行虛擬展示。
產品化
1、項目本身產品化項目產品化是指在旅遊策划過程中,有些項目自身即可成為收費型產品,常規的項目產品如餐飲、旅遊紀念品等。我國大遺址轉化為經營性產品,非常艱難,主要原因在於,我國大遺址多為黃土遺址,數量較少,風化現象也比較嚴重觀賞性較差。不若歐洲國家的石質遺址為主,即便殘敗,也可以有效觀賞。因此,在延續遺址保護的基礎上,除卻遺址本體打造成為項目之外,還可以從實際經營角度將“歷史文化”演變成為項目,以及利用高科技手法創造性再現遺址盛況的項目。
2、市場分類產品化
市場產品化是指在已經成型的項目體系結構基礎上,按照旅遊市場分類或實際景區運作中的市場分類方式,將相關項目組合成為可以直接售賣給此類遊客的產品,從而便於經營者經營與管理。本類型產品策劃的目的在於為經營者面向不同類型遊客提供基本的產品內容支持以及報價基礎等。
3、游線產品化
游線產品化是指,針對旅遊者的不同旅遊偏好或專項市場,將策劃的項目進行分類、組合,形成若干條專項游線。一條包括旅遊吸引物、交通、住宿、餐飲、娛樂等各種設施和服務的旅遊線路就是一個單位的旅遊產品,必須針對不同客群,進行專項游線設計,才能使游線轉化成優質產品。游線產品化策劃和設計的主要目的是為經營者在未來景區導遊、導遊圖及導遊詞講解、景區主題化宣傳推廣等多方面提供基礎支撐。
4、時間型產品
時間產品化是指,選擇具備不同時間特徵的項目,以時間維度去組合,針對不同季節、時令和時間的特性,形成不同的產品,為經營商在不同的時間節點,提供相應的選擇性的經營產品。
5、交通方式產品化
交通方式產品化,首先是指以項目作為本底,將策劃的項目按照各種不同的交通方式進行組合。交通方式產品化的主要目的利用旅遊策劃經驗,為經營者提供旅遊者體驗旅遊項目的基本遊憩規律,為景區在實際規劃、建設、場地分布等過程中提供合理的建議和安排、並按照這些規律,為經營者提供相對合理的交通方式的收費形式,使得遊客在體驗過程中,既玩得高興,又能夠充分消費。自然,交通產品策劃上也應當具備景區特色,我們一般將之分成“特色型”與“常規型”交通方式產品。
情景化
1、基於“原真性”,提煉主題,構造情境主線大遺址不同於一般的遊樂場所,不可能脫離其歷史價值而進行開發,否則就脫離了大遺址保護和體驗的主旨。一個基於歷史的好主題,是對大遺址歷史文化的深入挖掘,也是從旅遊角度對資源、特色、空間的綜合分析,由此構造的情境規劃主線,能夠使遊客在大遺址受到深刻的歷史薰陶和獲得獨特文化情境的難忘體驗。
2、創設體驗情境,營造體驗“氣場”
大遺址深厚的歷史與文化積澱本身就是一個現成的場景。像長城、明城牆、兵馬俑等遺址,由於其直觀性不需任何加工和雕琢就可成為一個體驗情境,遊客可以直接獲得審美的體驗。但對大多數遺址而言,由於歷史久遠,地面建築或者蕩然無存,或已破敗不堪。對於這類遺址,不僅需要歷史學和考古學的研究,更要在還原歷史的基礎之上運用情境規劃的手法,還原和提升歷史的場景,勾勒主題文化,創新與大遺址文化脈絡緊密相連的情境和氛圍,從而滿足遊客的體驗需求。
3、模擬歷史情境,再現動態體驗場景
從感受大遺址文化精髓與靈魂的角度,僅有靜態的總體空間和情景是不夠的,更需要依託情境主線,利用多類技術手段,模擬和創新可體驗性的動態性的體驗場景,在旅遊體驗中觸摸大遺址的歷史、文化以及審美等價值。
4、勾勒獨特情境,創新項目設計
一個對遊客有吸引力的大遺址旅遊區,在整體空間結構和歷史場景的基礎上,需要更多的體驗性項目和標誌性景觀、構築物的支撐,這些支撐或依託獨特的實體資源,或存在於史料記載中。從增強可體驗性的角度,這些支撐結構同樣需要情境規劃,需要圍繞大遺址主線,形成體驗情境和主題文化包裝。
5、創新旅遊商品創意與銷售情境,深化大遺址體驗
在旅遊體驗中,作為對難以忘懷之體驗的留戀或者向別人展示自己體驗的需要,人們通常會購買一些旅遊商品,對體驗進行強化。大遺址因其身後的歷史與文化積澱,以及大量的出土文物,使其在旅遊商品創意和設計上擁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大多數遺址景區或博物館對旅遊商品開發不夠,缺乏個性和特色,更談不上與創意產業結合和形成產業鏈,在體驗經濟條件下,將越來越不能滿足觀眾的需求。由於體驗的“唯一性”,要求規劃者不僅要在旅遊商品設計和生產商要凸顯特色,也要創新購買體驗情境、引導遊客參與,確保遊客購買體驗的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