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新聞出版工 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規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 負責制定本地區文化藝術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的發 展規劃,協調、平衡有關文化藝術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的比例關係,統籌管理市文化藝術事業和新聞出版事業經費預算。負責全市文化藝術產業和新聞出版產業的項目審批,管理局屬單位的文化產業,增強文化單位的以文補文的能力。
(三) 指導、推進文化藝術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的體制改 革,擬定我市文化經濟和新聞出版經濟政策,規劃、協調、審批本地區文化設施和新聞出版設施的立項、布局,統籌安排文化設施和新聞出版設施的建設。
(四) 管理全市藝術表演、舞台演出,對市級文化藝術活 動、文藝比賽、展覽進行審批;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縣(市)、區文化工作和藝術基礎建設,促進公益性社會文化服務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指導和推進民眾文化活動的普及與提高。
(五)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本地區新聞出版監督管理 (含中直、省直駐連新聞、出版單位)。審核、報批、登記新創辦的出版社、報紙、期刊和內部資料;審讀各類出版物;依法管理我市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發行、複製和進出口,查禁和取締非法出版物。
(六)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全市印刷企業。擬定全市 印刷企業的發展規劃;對全市新建印刷企業進行審核、申報;組織印刷業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和管理工作;查處非法印刷等違法違紀活動。
(七) 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市場、出版物市場,負責全市“掃 黃打非”工作;擬定本地區文化市場、出版物市場管理政策、法規和稽查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培育和依法管理我市文化市場、出版物市場,使其健康、有序的繁榮和發展。
(八) 依據國家有關著作權法規,行使本地區著作權管理權, 會同有關部門行使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權,調節著作權和智慧財產權糾紛,查處嚴重侵權案件,開展著作權貿易活動。
(九) 歸口管理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制定對外文化交流 計畫,審查辦理對外文化交流項目,開展對外文化宣傳;歸口管理市文化藝術對外交流的組聯工作。
(十) 指導、管理我市圖書、藝術、群文、文博、電影、 新聞、出版專業職稱的評審、聘任;負責本地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人才需求預測和人才交流;負責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行業隊伍建設,有計畫地對從業人員進行有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教育和培訓,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保衛處、機關黨委)1、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協調、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
2、負責全局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3、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
4、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文化產業處)
1、起草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領域的法規規章草案;
2、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
3、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4、負責依法行政工作。
規劃財務處
1、擬定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和文物事業發展規劃;
2、監督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
3、負責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4、負責全市文化設施項目的立項、申報;
5、負責文化、文物、新聞出版等行業的統計工作;
6、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社會文化處
1、負責擬定本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2、負責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工作;
3、負責指導全市圖書館和文化館業務工作;
4、負責全市公共圖書館的業務建設;
5、負責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古籍保護工作;
6、負責指導基層文化活動及場所建設。
藝術處
1、負責擬定全市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
2、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
3、指導全市藝術創作、文藝演出、藝術教育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4、協調管理全市性藝術展演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5、組織對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
廣電傳媒機構管理處
1、擬定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製作機構的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
2、擬定全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政策;
3、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的業務進行監管;
4、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境外電視節目(不含影視劇)和衛星傳送方式引進的境外電視節目已經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的業務監督。
科技事業處
1、擬定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及視聽類媒體的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標準並監督落實;
2、擬定全市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
3、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台(站)頻率的規劃管理工作;
4、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的安全播出監管和技術保障;
5、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技術維護工作。
新聞出版著作權處:
1、擬定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印刷行業發展規劃;
2、負責對全市各類出版單位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
3、負責全市公開發行報刊、連續性內部資料的日常審讀和年檢審核;
4、負責全市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
5、負責印刷(複製)業監管;
6、指導著作權和發行行業協會工作。
文物管理處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物保護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和規章;
2、擬定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及利用工作;
3、組織文物普查工作,申報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對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監督、指導,管理全市文物遺蹟維修工作;
4、指導博物館業務工作。
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處(大連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組織、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地區的“掃黃打非”工作;
3、審核鑑定非法出版物的性質與等級;
4、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
5、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文化市場管理處
1、擬定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
2、指導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3、負責對全市娛樂、演出、電影、美術品、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經營活動以及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和新聞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管;
4、負責局行政審批工作。
電影電視劇管理處
1、擬定全市電影、電視劇發展規劃和政策;
2、指導、監督電影、電視劇的製作發行和放映工作;
3、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和社區電影公共服務工程。
黨委辦公室
1、負責制定全局黨建工作規劃;
2、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局管幹部管理工作;
3、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業人才建設規劃,指導文化廣播影視系統人事制度改革;
4、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
5、負責全局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工會、共青團工作。
紀委、監察(審計)室
負責紀檢、行政監察和組織內部審計工作。
地址:同仁街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