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大田縣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8月,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本縣地方稅收和國務院、省政府指定的基金和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管理。現有幹部職工75人,其中中共黨員51人,本科學歷48人,大專學歷22人,平均年齡45.5歲。共設有10個機關股室,1個稽查局,7個基層稅務分局(所)。
在省、市地稅局和大田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大田縣地方稅務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省地稅局“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完善“六位一體”工作機制,打造“七個一”特色平台,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大田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保障。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負責本縣由地稅徵收的稅費政策管理,指導、協調、解決政策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檢查督促各項稅、金、費及涉外稅收政策執行情況。
2、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具體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總結推廣稅收徵收管理經驗,推進征管改革;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貫徹執行。
3、組織實施本縣地方稅收和政策委託代征的金(費)的徵收管理;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組織辦理政策性稅收減免和優惠政策等具體事項。
4、編報本局地方稅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地方稅收收入計畫,並負責檢查落實計畫的執行情況;組織完成各項稅收任務和政策委託代征的金(費)任務。
5、開展稅收行政執法,根據法定許可權,負責辦理稅務行政複議、聽證。
6、負責對基層徵收單位的機構設定、人事和勞動工資、幹部管理、人員編制、經費開支等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縣局中層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考察與培養。負責地稅系統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
7、負責大田縣地稅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指導基層徵收分局、稅務所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
8、監督檢查大田縣地方稅務局股、室、分局和稽查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
9、研究分析我縣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調查了解納稅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促進經濟發展,不斷充裕稅源。
10、組織開展稅收宣傳。
11、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12、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效能辦)工作職責
1、負責縣局機關政務的綜合和協調工作。
2、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報告,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
3、負責全局地稅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
4、負責有關會議、檔案和領導批示、指示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
5、負責工作信息的編髮、報送工作。
6、負責全局的稅收宣傳、表報報送工作。
7、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和局黨組有關檔案的傳送工作;負責稅務報刊的征訂、統計工作;
8、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
9、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工作;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10、負責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產、車輛裝備、接待以及其他行政事務。
11、負責日常的後勤生活保障、基建等管理工作。
12、督促指導全局加強效能建設工作。
13、辦理局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人事教育股工作職責
1、負責縣局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的統一管理。
2、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辦理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調配、辭職、辭退、離退休、獎懲、申訴、控告及後備幹部的考察培養和管理工作。
3、承辦縣局黨組的日常事務。草擬黨組會議的通知、記錄和黨組紀要的編寫工作;負責黨組議定事項的督查、落實;負責辦理黨組書記、黨組成員交辦的有關事項。
4、負責縣局領導幹部個人重大問題報告制度和個人收入申報制度的貫徹落實。
5、負責縣局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編報縣局人事信息和人員統計工作;管理縣局工作人員工作證。
6、負責貫徹執行各項勞動工資政策和工資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縣局工作人員日常工資變動的審核和審批工作。
7、負責縣局工勤人員和助征員的管理。
8、負責貫徹黨的老幹部政策,做好縣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認真落實離退休幹部“兩項待遇”;負責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做好安置、療養、慰問等工作,配合局辦公室做好退休幹部的活動等事宜。
9、制定幹部職工的教育發展規劃和培訓計畫,組織開展崗位培訓和各種文化與業務學習,負責繼續教育工作。
10、負責全局工作人員的考勤、休假、請銷假管理工作。
11、負責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管理工作。
12、辦理局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辦職責
1、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組織本局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等工作。
2、負責縣局黨組的民主集中制建設、民主生活會制度以及黨組議事規則的指定和落實工作。
3、組織開展爭先創優、評先表彰等活動。
監察室工作職責
1、組織對監察對象進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紀條規的宣傳教育。
2、開展對監察對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的執法監察。
3、開展對監察對象執行稅收管理制度和廉政規定的監督檢查。
4、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廉政規定的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5、調查處理監察對象的違法違紀行為。
6、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
7、督促指導全局加強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工作,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和廉政勤政建設。
8、認真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機關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計畫財務股工作職責
1、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收入計畫,開展經濟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掌握稅源變化的情況、統計、分析、報告計畫執行情況。
2、貫徹實施稅收會計工作制度和國庫條例及實施細則,嚴格核算和如實反映稅款徵收情況。整理、彙編、積累、提供有關稅收統計資料。
3、負責縣局地稅系統稅務經費,組織實施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4、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做好經費會計核算和指導工作,抵制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5、負責稅收票證的領發和檢查工作。
6、負責稅務制服的發放管理和基建、固定資產價值核算。
7、辦理局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徵收管理和法規股工作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推進征管改革,制定具體的征管辦法;總結推廣稅收徵收管理經驗。
2、指導全局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認真開展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市局部署的征管質量考評。
3、負責全局發票的領購、使用和銷毀的管理工作。
4、負責個體(含雙定徵收的獨資、合夥企業)稅收定額管理工作。
5、負責加強企業辦稅員的管理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代扣代繳、委託代征等管理工作。
6、負責全局征管資料考核、征管資料室管理工作。
7、負責會同有科室審核、協調有關部門轉來的法規規章草案中涉及稅收方面的條款。
8、負責稅務聽證、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
9、負責稅收執法檢查、稅收執法過錯追究工作。
10、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
11、負責縣局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負責稽查有關案件在法律程式方面的指導工作。
13、負責指導全局的政策法規工作;負責全局稅收法制業務培訓工作。
14、負責地方稅收政策和法規方面的調研工作。
15、負責定期對縣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清理、鑑定。
16、完成上級機關和縣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稅政股崗位職責
1、負責本縣由地稅徵收的稅費稅收政策管理,指導、協調、解決政策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檢查督促各項稅、金、費及涉外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制定各單項稅種的管征辦法。
2、負責稅收政策宣傳、稅收政策調研及有關政策法規的上傳下達,協調部門關係。
3、負責辦理營業稅、資源稅、文化事業建設費、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涉外稅收政策性減免稅的審核、審批工作。加強稅前扣除項目審核,規範企業所得稅稅基管理。建立減免稅底冊台賬。
4、落實集體、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會計制度,促進行業財務管理。
5、負責指導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
6、開展調查研究,收集各單位、各部門在執法中反映的政策問題,及時撰寫有關調研材料,提供有關稅收政策的調整處理意見。
7、負責組織相關地方稅收業務的輔導和培訓工作。
8、對基層單位進行業務指導,提出完善徵收管理的辦法、建議。按政策規定及時答覆基層單位或外單位有關稅、費、金的政策的請示、諮詢。
9、完成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規費股崗位職責
1、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
2、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
3、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
4、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
5、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
6、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
7、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
8、負責政府授權(委託)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9、認真完成局領導和上級機關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信息技術股工作職責
1、負責全局計算機、網路管理使用制度的制定、落實和檢查。保證主機系統和網路系統正常穩定。
2、負責計算機軟、硬體的維護、保養和檢查。保證各類計算機設備的正常運行。
3、負責計算機及附屬設備、耗材的購買、登記、發放、維護、維修工作。
4、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局計算機套用開發計畫。
5、負責計算機知識、網路使用及各種軟體知識的培訓工作。
6、負責辦公樓綜合布線方案的設計、規劃、審核、實施、驗收。
7、負責計算機信息保密工作。
8、完成縣局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納稅服務股職責
1、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地稅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
2、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
3、組織實施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
4、組織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和協調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5、受理納稅人投訴。
6、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
7、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
8、負責12366納稅服務熱線管理和維護。
、承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
10、承辦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
11、承辦發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
12、承辦稅務違法簡易處罰。
13、依法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
14、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和其他相關事項。
稽查局
1、負責本級稽查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制定本局稽查工作規範和年度工作計畫,並具體實施。
2、負責受理民眾舉報和上級有關部門轉批的來信來訪及偷、抗、騙等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3、負責協調或查處分局移送的偷、抗、騙等稅收違法案件和上報重大稅務案件的查處工作。
4、組織開展稅務專項稽查、專案稽查和稅收大檢查,協調處理大檢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5、負責向司法機關移送觸犯刑律的稅務案件,並協助配合查處。
6、負責本局稽查案件查補稅款、滯納金、罰款的追繳。
7、負責將發現日常征管工作薄弱環節向徵收管理部門反饋。
8、收集、整理、保管稽查工作資料、檔案,並向上級稽查機構報送稽查工作計畫、總結、報表和案例等。
9、調查研究,掌握反饋信息,提出加強完善地方稅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議。
10、負責稅務稽查文書的製作、送達和稽查人員檢查證的發放及使用管理工作。
11、辦理縣局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務分局(所)
1、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執行稅收政策法規,全面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2、加強政治、業務學習,提高幹部政治業務素質,正確處理征納關係,文明收稅。
3、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稅紀嚴明,為稅清廉。
、完善稅收征管,嚴格稅收執法,及時足額組織稅款入庫。
5、深入調查研究,掌握稅源變化情況,及時反饋稅收信息,準確編報稅收計畫。
6、開展社會保險費、政府授權(委託)代征其他規費、基金的法規、政策宣傳工作,加強社會保險費等費的征管工作,及時足額組織有關稅費入庫。
7、大力促產增收,培植稅源,扶持生產,幫助企業加強財務管理。
8、強化監督機制,實現稅收檢查監督經常化、制度化,嚴格審核發票使用情況,增強稅收工作透明度。
9、加強稅法宣傳和執法檢查,依法徵收,文明辦稅。
10、管理好各種財產、經費,加強安全保衛,保持環境優美、衛生整潔。
11、完成縣局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