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大渡口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與大渡口區文聯合署辦公)是負責管理全區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政府機構。內設辦公室(掛市場、產業管理科牌子)、群文科,下設文化館、圖書館、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及文物管理所4個事業單位。局機關現有編制7名,其中行政編制6名,工勤編制1名。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工作、新聞宣傳、廣播電視工作及新聞出版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文化、廣電、出版事業發展規劃,指導下屬事業單位體制改革。(二)管理全區文學、藝術事業,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歸口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藝術教育、培訓工作。
(三)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協調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少兒文化、老年文化等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四)歸口管理全區文化市場(文化娛樂、演出、文物、美術品),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按有關規定審批文化經營項目和頒發文化經營許可證,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五)管理全區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料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網路化、現代化建設。
(六)指導、協調與監督文物保護、搶救、發掘和利用工作。
(七)管理全區影視市場和音像市場,負責對全區音像製品發行單位的審核和對其經營活動的管理、監督;管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負責放映及電視攝像服務經營單位的審批。
(八)指導鎮級廣播電視工作。
(九)對全區圖書、報紙、期刊(含內部報刊、內部資料)、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實施監督管理。歸口管理全區印刷行業。負責全區電子出版物的複製、發行和市場管理,負責音像製品的出版、複製工作。
(十)負責全區出版物(包括圖書、報刊、期刊和電子出版物等)市場管理,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或違規出版活動和非法出版物,組織實施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參與全區“掃黃打非”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