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

《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是明末清初文學家黃宗羲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

魏良弼字師說,號水洲,南昌新建人。嘉靖癸未進士。知松陽縣,入為給事中,累遷禮科都給事中。十年,召王瓊為冢宰,南京御史馬揚等劾之,下詔獄。先生疏救,亦下獄拷訊。尋復職。明年,彗見東方,先生以為應在張孚敬,孚敬疏辯,先生受杖於殿廷,死而復甦,孚敬亦自陳致仕,彗果滅。越月,改汪鋐為吏部尚書,先生又劾之。又明年,副都御史王應鵬上疏失書職名下獄,先生以為細故當原,又下獄拷訊。先生累遭廷杖,膚盡而骨不續,言之愈激。上訝其不死,收之輒赦,或且遷官,不欲其去。永嘉復位,始以京察罷。先生居鄉,情味真至。鄉人見先生有所告誡,退輒稱其說以教家人。其偶然流為方語,而深切者垂為法言,曰“魏水洲云云,不可易也。”疾痛則問藥,旱潦則問捄,先生因而付之,各畢所願,閭里頓化,爭訟亦息。人有夜夢先生者,明旦得嘉客。生兒者夢先生過其家,則里中相賀以為瑞。稻初登,果未落,家有老人不敢嘗,必以奉先生。其為鄉里所親敬如此。先生兄弟皆於陽明撫豫時受學,故以“致良知自明而誠,知微以顯,天地萬物之情與我之情自相應照,能使天回象,君父易慮,夫大夫永思,至愚夫孺子,亦徵於寤寐”。何者?不慮之知,達之天下,智愚疏戚,萬有不同,孰無良焉?此所以不戒而孚也。歿之日,詔其子孫曰:“予平生仗忠信,皇天鑒不得已之言,后土憐欲速朽之骨,陵谷有變,人心無改,不必銘志。”隆慶改元,晉太常少卿致仕。萬曆乙亥卒,年八十有四。弟良政、良器。

作者簡介

黃宗羲(1610—1695),漢族,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字太沖,一字德冰,號南雷,別號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藍水漁人、魚澄洞主、雙瀑院長、古藏室史臣等,學者稱梨洲先生。明末清初經學家、史學家、思想家、地理學家、天文歷算學家、教育家。“東林七君子”黃尊素長子。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與弟黃宗炎、黃宗會號稱“浙東三黃”;與顧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並稱為“明末清初五大家”,亦有“中國思想啟蒙之父”之譽。與陝西李顒、直隸容城孫奇逢並稱“海內三大鴻儒”。黃宗羲學問極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一生著述多至50餘種,300多卷,其中最為重要的有《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明夷待訪錄》《孟子師說》《葬制或問》《破邪論》《思舊錄》《易學象數論》《明文海》《行朝錄》《今水經》《大統歷推法》《四明山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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