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親職教育(第2版)》是一本影響了幾代中國人的家教經典!
作者簡介
陳鶴琴(1892—1982),中國近現代教育家,長期從事師範教育與兒童教育工作,在兒童心理的研究與幼兒教育的研究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民國四大教育家之一,被稱為“中國幼教之父”。他創立了中國化的幼兒教育和幼兒師範教育的完整體系。教育機構方面從託兒所、嬰兒院,到幼稚園和國小;在師資培養方面創辦了中等幼師和高等幼師專校;為配合幼兒教育與兒童教育的需要,創辦了兒童玩具、教具廠,根據兒童心理的發展程式,製作了多種型式的玩具與教具;編寫幼稚園、國小課本及兒童課外讀物數十種。一生主要從事於一系列開創性的幼兒教育研究與實踐,對我國的幼兒教育產生了重要影響。
媒體推薦
此書系近今中國出版教育專書中最有價值之著作。這本書出來以後,小孩子可以多發些笑聲,父母也可以少受些煩惱了。這本書是兒童幸福的源泉,也是父母幸福的源泉。著者既以科學的頭腦、母親的心腸做成此書,我願讀此書者亦務須用科學的頭腦和母親的心腸去領會此書之意義。我深信此書能解決父母許多疑難問題,就說它是中國做父母的必讀之書也不為過。
——陶行知
我閱過之後,但覺珠璣滿幅,美不勝收,有數處神乎其技,已臻乎藝術的范域。私幸有此一卷,置諸案頭,可以奉為龜鑑。
——鄭宗海
圖書目錄
願與天下父母共讀之/陶行知
序/鄭宗海
自序
再序
重版序
第一章兒童的心理
一、小孩子是好遊戲的
二、小孩子是好模仿的
三、小孩子是好奇的
四、小孩子是喜歡成功的
五、小孩子是喜歡野外生活的
六、小孩子是喜歡合群的
七、小孩子是喜歡稱讚的
第二章學習之性質與原則
一、學習的性質
二、學習的原則
第三章普通教導法
原則一:對於教育小孩子,做父母的最好用積極的暗示,不要用消極的命令。
原則二:積極的鼓勵比消極的刺激好得多。
原則三:小孩子既好模仿,做父母的一方面要以身作則,一方面還要替他選擇環境以支配他的模仿。
原則四:做父母的不可常常用命令式的語氣去指揮他們的小孩子。
原則五:做父母的不應當對小孩子多說:“不!不!”事屬可行,就叫他行;事不可行,禁止他行。
原則六:別人做好的事情或壞的事情的時候,做父母的應當以辭色來表示讚許或不讚許的意思給小孩子聽,給小孩子看。
原則七:我們應當按照小孩子的年齡知識而予以適當的做事動機。
原則八:待小孩子不要姑息也不要嚴厲。
原則九:不要驟然命令小孩子停止遊戲或停止工作。
原則十:做父親的應當同小孩子做伴侶。
原則十一:遊戲式的教育法。
第四章衛生上的習慣
原則一:小孩子不肯穿衣服的時候,我們最好用誘導的方法去叫他穿。
原則二:小孩子應當天天刷牙齒。
原則三:小孩子洗面刷牙,應當在一定的地方做,不應當在任何地方洗刷。
原則四:小孩子洗面的手巾,應當獨自一條。
原則五:小孩子洗面須注意到耳鼻和眼睛。
原則六:小孩子未穿衣洗面刷牙以前,不宜吃東西;
原則七:小孩子吃東西以前須洗手,吃後須揩手。
原則八:小孩子吃飯的時候,應當有適當的盤、匙。
原則九:小孩子吃飯時,應當要有適當的椅桌。
原則十:小孩子吃飯的時候,須要有圍巾。
原則十一:小孩子小食的分量不宜太多,而且要有定時。
原則十二:應當叫小孩子獨自先吃飯。
第五章衛生上的習慣(續)
原則十三:對於食物,不準小孩子自己隨便亂拿。
原則十四:做父母的不應當因為小孩子要偷食物,就把食物隨便亂藏。
原則十五:做父母的不宜將食物隨便亂攤。
原則十六:小孩子吃午飯後,最好安睡一點中覺。
原則十七:小孩子晚上未睡以前,應當有適當的娛樂。
原則十八:小孩子夜裡睡眠的時候,應當穿睡衣。
原則十九:小孩子不應當有人抱了睡。
原則二十:不準小孩子點燈而睡。
原則二十一:小孩子最好獨睡一床,獨睡一室。
原則二十二:小孩子便溺須有定所。
原則二十三:小孩子大便須一日一次,而且要有定時。
原則二十四:嬰兒不應當終日感受外界的濃厚刺激。
原則二十五:小孩子不應當終日抱在手裡。
第六章遊戲與玩物
原則一:小孩子需要有適宜的伴侶。
原則二:小孩子應有與動物玩弄的機會。
原則三:小孩子平時宜穿運動套衣。
原則四:小孩子玩好東西以後,應當立刻整理好放在原處。
原則五:小孩子最好有玩水的機會。
原則六:小孩子玩的玩物是要“活”的,不要“死”的。
原則七:玩物的作用,不僅僅是博小孩子之歡心,也要使他因此得著自動的機會。
原則八:凡兇惡醜陋、不合衛生而有危險的玩物,一概不要給小孩子玩。
原則九:小孩子應當有適當的地方以儲藏他的所有物。
原則十:小孩子的玩物應當合乎幾種標準。
第七章遊戲就是工作,工作就是遊戲
原則一:小孩子應有畫圖的機會。
原則二:小孩子應有看圖畫的機會。
原則三:小孩子應有剪圖的機會。
原則四:小孩子應有剪紙的機會。
原則五:小孩子應有著色的機會。
原則六:小孩子應有穿珠的機會。
原則七:小孩子應有錘擊的機會。
原則八:小孩子應有澆花的機會。
原則九:小孩子應有塑泥的機會。
原則十:小孩子應有玩沙的機會。
第八章小孩子為什麼怕的,為什麼哭的
原則一:做父母的切不可暗示小孩子使他發生懼怕。
原則二:小孩子的懼怕有時要遷移的,所以我們做父母的要格外當心,使小孩子不致發生懼怕。
原則三:不要以“父親”的名義來恐嚇小孩子。
原則四:小孩子發生驚慌時,須慎防其他大的聲響,以免增加他的驚慌。
原則五:小孩子常常哭泣是不好的,我們應當設法把它免除才好。
原則六:小孩子疲倦了是要哭的,或是容易發脾氣的。
原則七:小孩子以哭來要挾的時候,做父母的應當絕對地拒絕他。
原則八:當小孩子不高興的時候,做父母的不應當去暗示他哭。
第九章做父母的要以身作則
原則一:做父母的待子女要公平。
原則二:對於教育小孩子,做父母的應當在小孩子面前取同一態度。
原則三:做父母的對待子女應當有相當的禮貌。
原則四:要打破一個壞習慣的時候,留心不要養成一個新的壞習慣。
原則五:做母親的不可叫小孩子打罵他的父親以取樂,做父親的也不可那樣。
原則六:切不可欺騙小孩子。
原則七:做母親的不應當背著丈夫去寵愛她的小孩子。
原則八:小孩子作偽是由父母養成的。
第十章小孩子怎樣學習待人接物的
原則一:教小孩子要從小教起的。
原則二:做父母的應當教育小孩子顧慮別人的安寧。
原則三:家裡有人生病的時候,非有特別的關係,做父母的應當使小孩子得著與病人表同情的機會。
原則四:應使小孩子養成收藏玩物的好習慣。
原則五:我們應當教小孩子對待長者有禮貌。
原則六:不準小孩子對待保姆有傲慢的態度。
原則七:做父母的須禁止小孩子作偽。
原則八:不準小孩子打人。
原則九:小孩子在家裡應當幫助他的父母做點事情。
原則十:做父母的應當教育小孩子愛人。
第十一章我們應當怎樣責罰小孩子的
原則一:誘導比恐嚇、哄騙、打罵都來得好。
原則二:做父母的應當探索小孩子作惡的原因。
原則三:做父母的責罰小孩子以前,應當平心靜氣考察他究竟有無過失。
原則四:不應在別人面前責罰小孩子。
原則五:早上和晚間都不宜打罵小孩子。
原則六:做父母的不應當遷怒於子女。
原則七:小孩子弄壞東西,做父母的去責罰他,並不是因為
可惜東西,是因為要改正他的行為。
原則八:當小孩子做錯了事的時候,做父母的應當重責其事,輕責其人。
原則九:倘若父親或母親打罵小孩子的時候,旁人不宜來幫著說“可憐!可憐!苦呀!”這許多話。
原則十:不宜痛打小孩子以致打後懊悔不及。
原則十一:當小孩子做錯事情的時候,做父母的不應當因為要博小孩子的歡心,就去責備別人。
原則十二:做父母的不要常常去罵他們的小孩子。
原則十三:做父母的不應當以一己之喜怒來支配小孩子的動作。
第十二章怎樣可以使小孩子的經驗格外充分些
原則一:做父母的應當常常帶領小孩子到街上去看看。
原則二:凡小孩子能夠自己做的事情,你千萬不要替他代做。
原則三:叫小孩子做事,不宜太易,也不宜太難,須在他的能力以內而仍非用力不可的。
原則四:不應當禁止小孩子去探試物質。
原則五:做父母的應當利用兒童的好問心,以作教育兒童的一種良好動機。
第十三章為兒童造良好的環境
一、遊戲的環境
二、勞動的環境
三、科學的環境
四、藝術的環境
五、閱讀的環境
參考書目
附錄
兒童教育的根本問題(1934年)
怎樣做父母(1935年)
怎樣做父母(1937年)
怎樣教小孩(1937年)
怎樣做父母(1943年)
怎樣做父母(1947年)
怎樣做父母(1948年)
序言
小孩子實在難養得很!有時候,你不曉得他應當穿什麼衣服,吃什麼食物!有時候你不曉得他為什麼哭的,為什麼不肯吃!有時候,你不曉得他為什麼生病的,為什麼變得這樣瘦弱的!有時候,你不曉得他為什麼一個活潑的小孩子竟變為暮氣沉沉的老少年!
小孩子不但是難養的,而稍明事理人,知道也難教得很!有時候,他非常來的倔強,你不曉得罵他好呢,還是打他好;讓他去強霸好呢,還是去抑制他好。有時候,他睡在床里哭喊,你不曉得去抱他起來搖搖他好呢,還是讓他大哭大喊的好!有時候,他要出去玩玩,你不曉得給他去玩好呢,還是禁止他好!有時候,他要東西吃,你不曉得給他吃好呢,還是不給他好!有時候,他要唱唱歌,你不曉得怎樣教他唱,怎樣教他學!有時候,他要認識字,畫畫圖,你不曉得怎樣教他識字,怎樣教他畫圖。
像以上這種問題,稍具知識而要教養小孩子的父母,大概都曾遇到過的。小孩子實在是難教難養得很。
但是我們做父母的是不是因小孩子難以教養就不去教養他呢?我們知道幼稚期(自出生至7歲)是人生最重要的一個時期,什麼習慣、言語、技能、思想、態度、情緒,都要在此時期打一個基礎,若基礎打得不穩固,那健全的人格就不容易形成了。所以我們還是要去教養我們小孩子的。著者不揣固陋,本個人之學識經驗,編集是書以供負教育子女之責者之參考。
本書共分12章。先略述兒童之心理與學習之性質及原則,以為施行親職教育之基礎;次述普通教導法以作選擇親職教育原則之綱要;繼述關於衛生教育、情緒教育、群育及智育各方面之原則凡90條,本書前後所有原則,總計101條,每條原則後面舉事實一二以解釋原則的真諦並加以討論,以使閱者對於該條原則的意義能夠格外瞭然。書中所舉例子,一部分是由張君洪城供給的,一部分是構想的,一部分是由別的書中摘取的,一部分是由我實地經驗得來的。
現在我要把我應當特別感謝的幾位在此聲明一下。我首先要感謝的就是我所參考各種書籍的著者,他們的意思我直接或間接採取的地方很多。然我最所感謝的就是我友鄭君曉滄(宗海)。約五年前他介紹給我兩本書看:一本是BrllCC and Wiener。兩氏所著之The Education of Karl Witte(《佛戴之教育》)及Winifred S.Stoner氏所著之The Natural Education(《自然教育》)。我讀了這兩本書之後,對於親職教育之興趣,就格外來得濃厚了。所以對於這兩書的著者我固然十分感激,對於鄭君也十分的感謝,不但在書籍方面時得鄭君的指導,就在親職教育實施方面,也常蒙切實指教的。此書脫稿後,曾承鄭君詳細閱過一遍並蒙賜斧正,我因此又感激不已。
此書原擬與鄭君合編的,後因鄭君忙於課務無暇顧及,而我遂獨草成此;若能實行原定計畫,那此書當不致如今之拙劣可想而知。
對於我的妻子雅琴,我也非常的感謝;若沒有她的耐心協助,那我雖有試行親職教育的熱誠,恐也不能見諸事實。對於我的小兒一鳴,小女秀霞,我也是十分感謝的,他們不但給我一種試驗的機會,並且增進我許多學識,賜給我許多快樂。張君洪城曾供給我許多實例,我也在此一併鳴謝。
民國14年正月陳鶴琴序於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