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一、基本情況
中心進駐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衛生局、財政局、農業局、畜牧局、交通局、安監局、林業局、人事局、商務局、物價局、民政局、水務局、國土局、房管局、建設局、規劃局、市政辦、發改局、環保局、公安局、綜合執法大隊共25個部門,視窗工作人員90人,集中辦理141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二、中心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能
(一)負責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查。
(二)負責對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
(三)負責制定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進入中心服務事項的確定、調整。
(五)受理對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並根據情況報縣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處理。
(六)負責中心的網路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
(七)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服務視窗主要職能
中心服務視窗負責本單位進入中心的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主要職能是:
(一)辦理縣域內外投資者申請投資各類項目需報經各行政主管機關審批、核發的各項批准檔案、證、照。
(二)辦理各類經濟組織和城鄉居民申領的有關證照。
(三)受理各類投資政策、稅收政策及各種證照申領的諮詢服務等事項。
四、運行方式和事項辦理制度
(一)運行方式
中心按照“一門受理、視窗運作、統一收費、限時辦結”的方式運行。
一門受理:凡進入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各職能部門不再直接受理,統一由設在中心的視窗受理。
視窗運作:凡進入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都由視窗操作,各職能部門要給予視窗相應審批權。
統一收費:凡進入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收費,均按規定的收費標準,統一由視窗單位在中心收取。
限時辦結:凡進入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均要明確限定辦結時間,並作出公開承諾。
入駐單位
中心進駐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衛生局、財政局、農業局、畜牧局、交通局、安監局、林業局、人事局、商務局、物價局、民政局、水務局、國土局、房管局、建設局、規劃局、市政辦、發改局、環保局、公安局、綜合執法大隊共25個部門,視窗工作人員90人,集中辦理141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內設機構
二、中心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能
(一)負責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查。
(二)負責對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
(三)負責制定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進入中心服務事項的確定、調整。
(五)受理對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並根據情況報縣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處理。
(六)負責中心的網路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
(七)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服務視窗主要職能
中心服務視窗負責本單位進入中心的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主要職能是:
(一)辦理縣域內外投資者申請投資各類項目需報經各行政主管機關審批、核發的各項批准檔案、證、照。
(二)辦理各類經濟組織和城鄉居民申領的有關證照。
(三)受理各類投資政策、稅收政策及各種證照申領的諮詢服務等事項。
四、運行方式和事項辦理制度
(一)運行方式
中心按照“一門受理、視窗運作、統一收費、限時辦結”的方式運行。
一門受理:凡進入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各職能部門不再直接受理,統一由設在中心的視窗受理。
視窗運作:凡進入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都由視窗操作,各職能部門要給予視窗相應審批權。
統一收費:凡進入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收費,均按規定的收費標準,統一由視窗單位在中心收取。
限時辦結:凡進入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均要明確限定辦結時間,並作出公開承諾。
(二)辦件規則
1、直接辦理。程式簡便、可當場或當天辦結的申請事項、申報材料齊全的,即收即辦,當場辦結;申報材料不齊全的,工作人員一次性明確告知需補充材料,補充齊全後當場辦結。
2、承諾辦理。需經主管部門審核或現場勘察的特殊事項,申報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書》,按審批流程履行審批程式,在承諾時限內辦結審批事項。申報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員一次性明確告知需補充材料,材料補齊後,按上述程式正式受理該事項。
3、聯合辦理。需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主管部門聯合審批通過的事項,實行牽頭部門負責制。僅需兩個部門審批的事項實行首問負責制。需經兩個以上部門審批的申請事項,以審批程式的最後審批把關部門為牽頭部門。聯辦件基本審批程式為:即時聯辦、聯合會審、同步審批、限時辦結。
4、上報辦理。需上報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審批的初審事項,申報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書》,承諾該事項在本縣辦結的時限。在承諾時限內履行完初審程式後,及時將初審事項上報上級審批,並做好與上級協調、溝通工作,在規定時限內將辦理結果告知服務對象。申報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員一次性明確告知需補充材料,材料補齊後,按上述程式正式受理該事項。
5、不予辦理。工作人員受理申報事項後,當場審核,確認為國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國家政策、不符合本縣發展規劃的事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做出不予辦理的明確答覆。
(三)工作制度
1、一次性告知制度。視窗工作人員對申請人遞交的材料或詢問事項要一次性告知清楚。對不符合條件或資料不齊的,要明確告知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補交相關資料。依法不需要和不屬於本單位職權範圍內的行政審批申請,要當即告知申請人。
2、首辦負責制度。來人或來電到視窗辦理,諮詢本部門服務內容範圍內業務的,第一位接待來人或來電的工作人員,即為此項業務的首辦責任人和最終承辦者,負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示的的承諾時限要求全權辦理本部門管轄範圍內的各項業務。
3、限時辦結制度。進駐中心的部門,要根據行政審批事項的難易程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服務事項。審批服務項目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視窗工作人員要當場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一般應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特殊情況的,最長不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工作期限。
4、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中心及進駐中心視窗單位組成,中心為牽頭單位。中心負責人、各進駐視窗單位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為聯席會議成員,負責解決行政服務過程中出現的緊急、難點、重大問題。遇有重大事項通報和協調可邀請縣相關領導及社會各界代表參加。
5、責任追究制度。中心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視窗工作人員違反一次性告知制度、首辦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執行力和公信力及損害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等行為予以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