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官名。《周禮》以大司馬為夏官之長。西漢武帝(劉徹)元狩四年(前119)罷太尉,始置大司馬,加於大將軍、驃騎將軍號前,如大司馬大將軍衛青,大司馬驃騎將軍霍去病等。西漢一朝,常用為加官,授與掌權的外戚,也有不兼將軍號者。東漢光武帝(劉秀)又廢大司馬為太尉。東漢時與司徒、司空並稱“三公”。南北朝置廢不常。陳用作贈官。北朝魏、齊與大將軍為“二大”,典武事,亦在三公之上。北周依《周禮》置六官,以為夏官府之長,以卿任其職。隋以後廢。明清時用為兵部尚書的別稱。
《三國志.蜀志.蔣琬費禕姜維傳》:“亮卒,以(蔣)琬為尚書令,俄而加行都護、假節、領益州刺史、遷大將軍、錄尚書事、封安陽亭侯。......延熙元年,又命(蔣)琬開府,明年就加為大司馬。”
《三國志.蜀志.蔣琬費禕姜維傳》:“延熙元年,(姜維)隨大將軍蔣琬住漢中。琬既遷大司馬。以維為司馬,數率偏軍西入。六年,遷鎮西大將軍,領涼州刺史。十年,遷衛將軍,與大將軍費禕共錄尚書事。”。
《三國志.魏書.明帝紀》:“(太和四年春二月)癸巳,以大將軍曹真為大司馬(賜劍履上殿,入朝不趨),驃騎將軍司馬宣王為大將軍,遼東太守公孫淵為車騎將軍。”,“(青龍)三年春正月戊子,以大將軍司馬宣王為太尉。”。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太尉......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驃騎、車騎之上,以代太尉之職,故恆與太尉迭置,不並列。及魏有太尉,而大司馬、大將軍各自為官,位在三司上。晉受魏禪,因其制。”。
清李暾有《拜張大司馬墓》詩。按:大司馬指張煌言,明末桂王曾授以兵部尚書。
三國時期的名將曹仁與曹真皆擔任過此官職。
則是兵部尚書,前稱大司馬,後變為兵部尚書。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西周開始設定,春秋、戰國時沿用,掌管軍政和軍賦。漢武帝時廢除太尉設定大司馬,後世用作兵部尚書的別稱,侍郎則稱少司馬。漢代大將軍營五部,部各設定軍司馬一人。魏晉至宋代,司馬均為軍府之官,在將軍之下,綜理一府事務,參與軍事計畫。隋、唐兩代州、郡、府佐吏有司馬一人,位在別駕、長史之下。明、清兩代稱府同知為司馬。《琵琶行(並序)》:“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九江郡,隋代設定,唐代叫江州或潯陽郡,治所在現在江西省九江市。“司馬”是州刺史的別稱,當時實際上是閒職。
長史
官名。戰國末年秦已置,李斯至秦,曾任此官,職責不詳。漢之相國、丞相、太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前後左右將軍,以及建三公後的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皆置,為掾屬之長,秩皆千石,丞相長史職權尤重。邊郡太守也有長史,掌兵馬,亦助太守掌兵,西域長史後代都護成為護理西域之長。漢末州珠算也有長史。魏、晉與兩漢略同。南北朝帶將軍號開府的刺史,屬官也有長史,且多兼任首郡(即刺史駐地)太守。王府也有長史,諸王幼年出就藩國,州府之事即由長史代行。隋以後,三師、三公無幕僚,三省長官的屬員亦無長史。至唐代州刺史下亦設立長史官,名為刺史佐官,卻無實職。亦稱為別駕。但大都督府的長史則地位較高,甚至會充任節度使。唐親王府、都護府、都督府、將帥(諸衛與出征將帥,不包括節度使)、州府(限於上、中州)設長史。品級高下視所屬機構而異,從三品至七品不等。宋州府無長史,僅親王府、都督府有此官。後各代王府也設長史,總管府內事務,其他政府機構,僅元儲政院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