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水務局

大余縣水務局

大余縣水務局內設6個職能股(室):黨政辦公室、計畫財務股、水政水資源股、水電股、水利股、水政監察大隊、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水庫工程管理局。

機構簡介

根據水務局工作職能和三定方案,大余縣水務局內設6個職能股(室):黨政辦公室、計畫財務股、水政水資源股、水電股、水利股、水政監察大隊、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水庫工程管理局。

主要職責

⑴、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水利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全縣水務工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除澇排水的論證工作,負責協調本縣範圍內的水務事項。

⑵、統一管理全縣城、鄉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在全縣範圍內對水資源實行地表水與地下水、水源地與輸水河道、水量與水質的統一規劃和統一調配。統一管理全縣水源地保護、河道整治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等規費的徵收,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水質年報、城市供水公報。

⑶、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道水域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⑷、負責全縣的水資源需求管理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⑸、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部門間和鄉鎮與單位間的水事糾紛,對河道采砂行為進行監管,辦理采砂許可證,徵收砂石資源費。

⑹、對水行業各類專項資金使用進行管理、檢查和監督,組織徵收水務各項規費和縣政府規定的相關收費。

⑺、組織編制、審查水電行業基建項目建議書;組織、指導水電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轄區內河流、水域的治理開發;辦理跨界河流的對外協調;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場)的重要水利工程;負責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

⑻、指導全縣各項水務工程的規劃、勘測、設計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電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城鄉供水工作。

⑼、根據國家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對礦泉水、地熱水的開採辦理取水許可證,並確定開採限量。

⑽、負責全縣水務行業的科技教育、科技開發、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業務培訓;負責本縣水行政科技政策的制定、水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電工程的規程、規範的監督實施。

⑾、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排澇抗旱工作,對章江河、水庫、堤防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調度。

⑿、負責全縣小水電開發的規劃、設計和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電建設的技術指導。

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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