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占逸旨

夢占逸旨

《夢占逸旨》,是一部古籍,史籍中記載了很多夢占的內容。

《漢書》《藝文志》曰:“雜占者,紀百事之象,候善惡之徵。眾占非一,而夢為大,姑周有其官。”夢占是雜占中排在第一位的。夢占的起源也非常早,史籍中記載了很多夢占的內容,例如武王伐紂時就使用了夢占。明代陳士元《夢占逸旨》對夢占有詳細的論述,其中也不乏具有醫學價值的內容。
《夢占逸旨》首先認為夢是魂魄的功能,夢能預測未來(“夢者,神之游,知來之鏡也”),夢屬於精神範疇(“神遇為夢”)。上古占夢的方法有三夢,三夢的地位與三易、三兆(龜卜)一樣重要。隨後將夢分為六夢、八覺,占夢要根據季節、陰陽、日月星辰的不同綜合考慮。對於夢占,有五不占和五不驗,五不占是:“神魂未定而夢者,不占。妄慮而夢者,不占。寤知凶厄者,不占。寐中撼驚而夢未終者,不占。夢有終始,而覺佚其半者,不占。”,五不驗是:“占夢之人,昧厥本原者,不驗。術業不專者,不驗。精誠未至者,不驗。削遠為近小者,不驗。依違兩端者,不驗。”這“五不占”和“五不驗”實際上本身就說明了夢占不是非常靈驗的,夢占靈驗是有條件的。夢占靈驗的條件是什麼呢?書中說“必有大覺,而後能占乎大夢。”原來,我們就是生活在一場活生生的“大夢”之中,必須要對這個“大夢”有了徹底的覺悟才能占夢。似乎夢占家也要有佛教“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的覺悟才能擔當夢占的大任呢。
《夢占逸旨》《內篇》《感應篇》把夢的起源分為九種,其中有五種與人的生理狀況有關,這也說明古人對於夢這種現象也是經過研究考察的,不全是無稽之談。
陳士元明代學者。字心叔,一字養吾。應城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任灤州知州。辦事幹練,學識淵博。因遭忌被讒而棄官.遍游五嶽,所到之處輒為記述,歸後則博考載籍,杜門著書四十年,頗有創見。著述很多,主要有《易象鉤解》、《五經異文》、《論語類考》、《孟子雜記》、《荒史》、《古俗字略》、《夢林元解》、《名疑》、《姓匯》、《姓觽》等,收入《四庫全書總目》中。
附記:
陳士元,字心叔,號養吾,小名孟卿,一號江漢潛夫,又稱環中愚叟,湖北應城西鄉陳嶺人。生於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三月十四日申時。初生時,其父夢見孟子至家,故其小名孟卿。嘉靖十三年(1534年),受學業於余胤緒,得問為學之要。嘉靖十六年(1537年)成鄉舉,編成《缶鳴集》。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編成《金陵集》。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進士;二十四年(1545年)任灤州知州,編《灤州志》。張居正在朝任編修時,曾為《灤州志》作序。序云:“養吾陳子,以王命來守茲土,越明年,政成民安,百廢俱舉……於是搜羅載籍、博古耆舊,編摩閱期歲乃成帙,匯為四類:曰世編、曰疆理、曰壤則、曰建制。將以授梓,馳書請予為之序。夫州郡之有志,猶國之有史。若夫徵往古以昭鑒戒,則世編可考經畫野;以定民居,則疆理可稽;壤則示帷正之義;建制昭民力之存;規畫經理寓於隱枯之中者,開卷可得矣。”陳士元在灤洲任期,為當地建文筆峰,造祭器,修倉廩,並編《海濱集》。
陳士元少年得志,很想在事業上有所作為。他看到當時朝政腐敗,便向皇帝上書,要求嚴肅整頓吏制和財政。他的這些舉措,卻招致當朝大奸臣嚴嵩等人的反對,並對其進行讒言陷害,使他的身心受到嚴重打擊,他也因此更加看清了明王朝的腐朽本質。他覺得理想不能實現,便毅然於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三月辭去官職,回歸故里。沿途遊覽名山大川,以廣見識,並寫下了大量詩篇。他的詩借景抒情,格調清新。當時的人們把他的詩與詩壇“後七子”領袖王世貞相提並論,合稱為“王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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