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核銷工作全套流程
1. 聯繫 貨代 ,確認出口口岸。
2. 網上申請 核銷 單(登入 電子口岸 系統---出口收匯---申請 核銷 單---輸入申領分數)。
3. 去外匯管理局(中山廣場)領取紙制 核銷 單(攜帶 核銷單 領取證, 電子口岸 操作員卡,組織機構代碼章)。
4. 核銷單 備案:登入 電子口岸 系統---出口收匯---口岸備案---輸入口岸代碼(大連0900、天津0200、寧波3100、上海2200、瀋陽0800)---確認。
5. 報關 :給 貨代 準備 報關 資料(電話確認所需相關手續)一般包括:契約複印件、商業發票、箱單、蓋公章的 報關 委託書、蓋報關專用章的 報關單 、 核銷單 )。
6. 發貨之後 貨代 將單據返回,需給客戶寄去相關 清關 資料:箱單、商業發票、 提單 (共三聯,給客戶兩聯)。
7. 報關單 (核銷單、報關單 )據返回後:
《1》登入電子口岸---出口收匯---企業交單---開始查找---出口報關單(核對)---交單。【查詢:組合查詢,確認時候交單成功,如顯示“已交”證明成功】。
《2》返回電子口岸首頁--- 出口退稅 ---數據報送---查詢報送---輸入報關單後數九位 海關 編號---條件設定---開始查找(核對信息)---報送【查詢:數據查詢--狀態查詢---確認】。
8. 網上核銷(電子口岸信息交單一、二天后):登入出口收匯網上核銷系統---數據更新(數據交換--數據提取--全部數據提取--下載最新數據--開始)---批次報審---新建---一般貿易---選擇核銷單信息點擊添加---選擇水單信息點擊添加---保存---放入待報審---待報審中批次報審---審核無誤後提交(數據交換--報送--核銷數據報送--選中,開始)---預覽列印兩份。
9. 一、二天之後,數據交換---數據提取---全部數據提取---下載最新數據。如通過核銷,有公告出現。如不通過,需到外管局現場核銷(報關單核銷聯、核銷單、財務提供的結匯水單)。
10. 將核銷過的核銷單第三聯和報關單退稅聯交給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