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事變後,地方黨組織在他家設聯絡站,任交通員。1939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1940年初,在附近村莊組織20多名青壯年,建立抗日民兵自衛隊,任隊長。同年秋,縣城日偽軍200餘人到城西一帶掃蕩,搶劫了大批衣物、牲畜。自衛隊設伏,把敵人打得懵頭轉向,狼狽逃竄,所截獲物資全部歸還失主。伏擊戰的勝利,鼓舞了民眾的抗戰熱情,民兵隊伍很快形成了一支強大的抗日聯防隊伍。渤海軍區總結編寫的《民兵戰法二十種》一書中,首篇介紹了他創造的“截擊埋伏戰法”。他帶領民兵,白天練習打瓶子,晚上練習打香火,所用子彈,多為舊子彈殼翻造,練就一身彈無虛發的硬功夫。
1944年11月,任區武委會副主任。同年,調縣武委會,任軍事股長。1944年秋至1945年冬,他帶領抗日聯防隊先後參加了解放臨邑、商河、禹城、平原、陵縣縣城的戰鬥。渤海軍區在蒲台召開的慶功大會上,授予其“民兵英雄神槍手”的稱號和錦旗一面。
1947年,在渤海軍區後勤部工作期間,奉命去濟陽縣廟郎鎮提取車床。不料,夜間在廟郎鎮遭到國民黨匪特(還鄉團)暗算,在打死打傷數名敵人後,壯烈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