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縣情
壽縣位於安徽省中部、淮河中游南岸,依八公山,傍淮、淠河,同省會合肥市接壤,與國家能源城淮南市毗鄰。全縣國土面積2986平方公里,轄25個鄉鎮,總人口140萬。這裡是楚文化的家園,豆腐的發祥地,淝水之戰古戰場,晚清狀元孫家鼐的故鄉,文化底蘊深厚,尊師重教綿長,是國務院1986年公布的全國62座歷史文化名城之一。
現任領導
壽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汪守貴 |
壽縣教育局黨組書記 壽縣教育局局長:夏承開 |
壽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壽縣教育局副局長:張士畢 |
壽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壽縣教育局副局長:張遠明 |
壽縣教育局副局長 壽縣一中校長:王文永 |
壽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壽縣實驗國小校長:李繼勇 |
壽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壽縣教育局副局長 壽縣電大校長:徐海沫 |
教育概況
截至2012年,全縣共有各級各類學校403所,在校學生總數156912人;教職工總數14268人,其中專任教師9596人,國小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為99.90 %,國中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為99.70%,高中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為98.90%。
學前教育
全縣有幼稚園73所,專任教師480人,在園幼兒23824人,學前三年毛入園率為66.95%,學前一年入園率為85.18%。2010年壽縣榮獲安徽省學前教育先進縣稱號。
義務教育
全縣有國小249所,專任教師4161人,在校學生65562人,國小學齡兒童入學率為99.07%,國小輟學率為0.19%。全縣有國中54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九年一貫制學校12所;國中專任教師3584人,在校學生33485人,國中學齡少年入學率為98.06%,國中輟學率為0.68%。國小師生比為1:15,國中師生比為1:9.3。校舍面積:國小為337116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積為5.1平方米;國中為386999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積為11.6平方米。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為80.01%。
高中階段教育
全縣有高中階段教育學校14所,專任教師1361人,在校學生34007人。其中,普通高中8所,專任教師1085人,在校學生18800人;職業高中6所,專任教師276人,在校學生15207人。校舍面積:普通高中為152141平方米,職業高中為62219平方米。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為77.50%。2010年高考安徽省文科成績第一名花落壽縣一中。
民辦教育
全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大力推進民辦教育科學發展。2012年,全縣有民辦教育機構64個(註:前面介紹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已包含這個數字),其中幼稚園45所,國小6所,國中7所,普通高中1所,職業高中3所,九年一貫制學校2所;在校學生29923人,專任教師984人。
教育隊伍建設
壽縣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教育工作的意見》、《全縣教育系統工作人員“十個嚴禁”》、《壽縣中國小校長隊伍管理辦法》、《壽縣中國小教師隊伍管理辦法》、《壽縣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壽縣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等檔案,全面加強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及行風建設。依法維護和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建立健全中國小教師編制管理制度及教師工資福利保障制度,全面落實教職工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待遇,確保全縣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堅持完善教育隊伍準入、考核、培訓、督導及激勵機制,廣泛開展優秀教師和師德標兵評選表彰活動,構建多維度、多層面的教育評估體系,促進學校規範辦學行為、深化教育改革、推進素質教育,有力推動了人民滿意的教育隊伍的形成。
發展願景
到“十二五”期末,全縣學前三年入園率達到85%以上,縣城及鄉鎮政府所在地入園率達到95%,每個鄉鎮至少建成一所公辦中心幼稚園;大力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結合美好鄉村建設規劃,進一步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努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成縣一中、縣二中整體搬遷,加快縣三中、實驗國小新校區和特教學校建設;基本普及高中教育,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80%以上;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力爭建成1所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著力辦好縣教師進修學校,完善教師隊伍補充機制,穩步發展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教師待遇和專業素質,努力夯實教育發展基礎。
主要職責
辦公室
處理、檔案、信訪、信息、保衛、保密、計畫生育及教育法制和新聞宣傳等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外事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教育系統的統戰工作;負責縣直學校文明創建工作;參與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人事股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會同人事部門擬定就業指導意見並負責就業推薦工作;負責全縣學校師資的綜合管理;負責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國小校長崗位培訓工作;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能部門的安排和指導,做好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縣直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承擔全縣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承擔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股
負責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和本局相關股室擬定全縣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學校招生計畫;指導制訂教育系統學校基建投資計畫;指導中國小危房改造工作;監測各地教育經費執行和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統計;指導管理教育外援經費和教育貸款;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情況;負責局屬事業單位及全縣中國小校經費預決算。
基礎教育股
管理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和學前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國小和幼稚園)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及課程改革;指導中國小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教育工作;指導中國小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安全、國防、禁毒教育工作;指導辦好示範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會同有關股室編報普通高中招生計畫並負責全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負責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負責全縣普通國中及國小的學籍管理工作;監督基礎教育教學計畫執行和中國小教材、教輔用書、教學用具的使用情況;研究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規定及評估標準;參與中國小教師與教育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
職業與成人教育股
統籌規劃、協調全縣職業和成人教育工作並指導實施;負責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教育教學管理;研究擬定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全縣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辦證及評估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組織推廣國語工作,協助做好國語水平測試工作;組織、實施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
監察室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和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信訪接待、廉政建設工作;檢查指導管轄範圍內的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及查處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經費的內部審計工作。
教研室
1、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執行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教育教學工作的指示,全面推進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2、執行國家課程標準。研究並指導開設必修課、選修課、活動課和地方課程,提出執行課程計畫,學科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意見。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地方教材和活動課教材,進行教材改革實驗。
3、實施教學常規管理。檢查督促學校和教師執行《安徽省中國小教學規範》,對學校教導處、教研組、教師的全程教學工作,實施有效的管理與指導。
4、開展教學研究活動。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動和教改實驗,幫助教師執行課程計畫,鑽研掌握教學大綱和教材,改進教學方法,總結教學經驗,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5、對教師進行有效的業務指導。認真進行大綱教材的培訓,組織“教壇新星”的評選,指導學校建立教師業務檔案,培養骨幹教師與學科帶頭人。
6、指導幫助教師開展活動課教學,組織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和個性特長發展的科技、藝術、體育活動。
7、組織對學科教學的檢查和質量評估,在授教範圍制定考驗標準,組織命題和進行試卷分析,研究改進檢查學科教學質量的手段和方法,積極探索考試制度和方法的改革。
8、積極進行教育科學研究。組織課題研究的規劃、申報、立項、實施、檢查、評估等方面的工作,努力為教育行政決策當好參謀。
電教信息中心
負責實驗室和歸口組織中國小教學實習訓練儀器設備,體育、藝術、衛生器材,電教器材,圖書、學具等物資的採購供應、質量管理和效益評價等工作任務;承擔在教育技術裝備工作中的規劃、規範、協調、指導、供配、服務和監督的工作職能。教育網路及信息網的管理與維護;教育電子政務的管理與維護,農村中國小遠程教育工程的管理。
督導室
負責全縣教育督導的日常工作;制定教育督導和教育評估工作規劃;會同有關科室制定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和方案並監督檢查;組織“兩基”督查和開學工作檢查;會同有關科室對年度教育工作進行考核評估;統籌規劃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招考辦
1、負責全縣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報名、製作電子檔案、體檢和考試工作;
2、負責全縣職對口高考的報名、製作電子檔案及達線建檔工作;
3、負責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電子攝像和換證、辦證工作;
4、負責空軍、海軍招收飛行學員的宣傳、預選和組織上站初檢工作;
5、負責全縣的中考報名和考務工作;
6、負責全縣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和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校產中心
1、逐步建立和完善生產實習基地,定期讓學生參加實踐學習,培養學生整體素質,充分執行黨的教育方針。
2、加強學校的後勤保障社會化的管理,利用各種條件、發展後勤保障事業,並執行有關規定,定期檢查評比,以此帶動辦學水平的全面提高。
3、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抓好教育內部市場管理,逐步建立校園超市,讓師生用上價廉物美的商品。
4、加強勤工儉學的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抓好人員的培訓工作,培養出一批專門的人才,為教育事業服務。
學生資助中心
1、收集、整理、匯總入學前戶籍為我縣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
2、配合經辦銀行對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高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
3、接受高等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委託,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繫制度,負責跟蹤了解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協助經辦銀行催還貸款。
4、負責我縣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等學生資助工作。
5、普通高中特困學生資助工作。
6、學生資助政策宣傳、諮詢工作。
教育經費核算分中心
負責擬定本縣中國小校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執行;指導、審核、監督中國小校年度預算;指導、管理中國小校工資發放;指導、監督中國小校的收支並組織會計核算;組織實施報帳員的業務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