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擬定並監督實施文化藝術、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開展文化、體育、出版體制改革。
(二)研究擬定文化、體育產業計畫,協調文化、體育產業發展及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縣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
(三)負責對外文化、體育交流工作。
(四)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文化藝術活動,指導重點藝術創作和藝術精品生產,抓好本縣特色文化和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繁榮。
(五)管理文化市場,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市場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態勢,指導、監督、檢查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
(六)管理全縣文物、博物事業、圖書館事業及電影系統發行放映事業,負責音像製品的零售、出租、放映市場的審批和管理以及音像製品的審查、鑑定。
(七)制定和頒布全縣體育競賽計畫規程,指導和管理全縣性體育競賽工作,負責召開全縣大型運動會,承辦市體育局下達在我縣舉行的體育競賽活動。
(八)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科學研究工作,並指導學校體育。
(九)按國家體育總局和省、市體育局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等級裁判員和運動員資格的審批、申報工作。
(十)指導全縣性體育社團,積極發揮它們的作用,做好社會體育活動的管理。
(十一)負責全縣書報刊、音像和電子出版物出版、印製或複製、發行的行政管理。
(十二)監督、管理全縣印刷業。
(十四)指導、管理縣屬文化藝術單位。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文化、體育、新聞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員分工
蔡小穎 負責人
主持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兼管縣體育總會工作。
陳錦平 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機關效能、政風行風等工作。
劉松生 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社會文化藝術、文化市場管理、新聞出版(著作權)、文博、行政許可、平安綜治、安全生產、檔案、文化體育建設工作。分管部門:辦公室、文化市場管理稽查隊、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影劇院。
范桂雲 正科幹部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體育、黨建、計畫生育、精神文明、體育場所管理。分管部門:少體校、體育協會。
吳衛平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工會工作;主持北路戲劇團全面工作;協調抓好文化、體育產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