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市國土資源局

壽光市國土資源局

壽光市國土資源局是根據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壽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10]14號)和中共壽光市委、壽光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壽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壽發[2010]6號)設立,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內設10個職能科室,管理8個事業單位,下轄15處國土資源所(分局),現有幹部職工310人。 壽光市國土資源局是負責壽光市土地、礦產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以及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門。

所獲榮譽

近年來,先後榮獲中國地理信息產業優秀工程金獎、中國地理信息科技進步二等獎,山東省文明單位,山東省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建設示範縣(市)、兩整治一改革工作先進單位、國土資源系統普法先進單位,濰坊市文明單位,濰坊市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先進單位、測繪管理先進單位、礦政管理先進單位,壽光市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先進單位、民眾滿意機關等榮譽稱號。連續多年在壽光市市直部門(單位)工作實績綜合考核中獲得一等獎。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定全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巨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定全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擬定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貫徹執行國家、省、濰坊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技術規程、規範、辦法,擬訂本市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調查處理國土資源各類違法案件。

(三)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報省政府和濰坊市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相關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建設用地預審工作。

(四)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土地確權、土地登記和權屬糾紛調處,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工作,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負責全市耕地保護工作,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擬定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以及占用耕地補償制度;組織實施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工作;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濰坊市及壽光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負責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擬定全市地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利用動態監測;組織專項重大土地調查;組織土地分等定級的制定與公布;對土地使用權價格評估業績結果進行備案。

(七)負責全市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作,擬定土地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執行和實施國家規定的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等,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事業單位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八)負責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全市規劃礦區的管理;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組織實施全市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全市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專項地質勘查,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

(十一)負責全市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污染;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十二)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處理工作。組織應急處置,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擬定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基礎測繪規劃,擬定全市測繪行業管理辦法、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基礎測繪、市行政區域界限測繪、權屬界限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管理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負責全市測量標誌的保護工作,擬定測繪成果匯交制度並監督實施。

(十四)負責規範測繪市場秩序和測繪資質資格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地理信息獲取與套用等測繪活動,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依法審核並監督管理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涉外測繪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測繪違法案件;承擔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根據授權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承擔地圖管理的責任,監督管理地圖市場,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管理並核准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十五)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擬定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定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全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和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

(十六)開展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業務培訓,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制定全市國土資源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七)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領導、管理國土資源所的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王春海(局長、黨委書記、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局領導班子建設。

徐同松(黨委委員、礦產資源管理中心主任)

負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信訪工作;負責政策法規和國土資源所(分局)規範化建設;聯繫孫家集、紀台所。分管政策法規科、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王秀芬(黨委委員、主任科員)

負責地籍管理和土地評估工作;聯繫文家、上口、田柳所。分管地籍管理科、地價評審科。

王存章(副局長、黨委委員、土地儲備中心主任)

主持土地儲備中心工作;負責土地利用、土地規劃、招商引資;聯繫洛城、聖城所。分管土地利用科、土地勘測規劃站、土地資產監管中心。

孫建國(副局長、黨委委員)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組織人事管理、財務審計和後勤服務保障;抓好全局黨的建設和群團組織建設;負責測繪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聯繫開發區分局和稻田所。分管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財務審計科、機關服務中心、測繪管理科、地理信息中心、國土測繪院。

李 軍(黨委委員、礦產資源管理中心黨支部書記)

主持礦產資源管理中心工作;負責土地整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作;聯繫營里、侯鎮所。分管土地整理中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辦公室。

楊增文(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主持局紀委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督查工作;聯繫羊口分局和雙王城所。分管督查室。

陳 群(副局長、黨委委員)

負責耕地保護、征地管理和服務大廳工作;聯繫化龍、台頭所。分管耕地保護科、審批服務科。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掛牌子)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安全保衛、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督查室

協助局領導負責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工作的督查督辦,監督管理服務大廳,承辦全局重點工作和應急任務的督辦工作。

(三)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及國土資源所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和計畫生育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土地、礦產、測繪工作對外合作與交流。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國土、礦產資源和測繪行政管理方面的政策調研工作;研究擬定國土、礦產資源和測繪行政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對有關科室擬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全局政務信息工作;組織開展國土、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信訪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五)財務審計科

擬定有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依法承擔國土資源專項規費征管的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和部門預算決算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直屬單位和國土資源所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市國土資源專項規費徵收和使用,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法人單位、國土資源所的內部審計工作。

(六)耕地保護科

擬定耕地保護、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管理辦法;承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並組織實施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有關工作;承擔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的落實;擬訂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土地徵收徵用安置補償管理工作;承辦報國務院、省政府和濰坊市政府審批的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等用地材料的報批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國土、土地利用綜合規劃以及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整理、復墾等專項規劃;管理全市土地利用計畫;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

(七)地籍管理科

貫徹實施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地籍管理辦法;擬訂土地調查、監測、統計的技術規範、標準及全市土地調查、監測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擬定土地確權、登記和權屬爭議調處辦法並組織實施;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八)土地利用科(掛集體土地管理科牌子)

承擔城鄉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轉讓行為;擬定並實施土地供應、土地價格、土地資產和土地儲備管理政策;擬定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承擔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和建設用地分等定級工作,組織實施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地價制度,對土地市場和地價實施動態監測;負責建設用地供應,牽頭負責批後監管工作;承擔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宅基地的管理、審核、審批工作,調處宅基地糾紛。

(九)礦產開發管理科

組織編制實施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承擔採礦審批登記發證和採礦權轉讓審批登記工作;依法調處有關採礦爭議、糾紛;編制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管理礦業權市場;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擬定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準、規程並組織實施;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登記、統計工作;承擔全市占用、壓覆礦產資源儲量的審核;組織礦產資源形勢分析及政策研究;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承擔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擬定全市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組織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地質勘查項目;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勘查資質;承擔探礦權審批登記發證和管理工作;審核對外合作勘查區塊。

(十)測繪管理科

負責測繪綜合規劃;負責全市基礎測繪及行政區域界限測繪、權屬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管理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監督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測繪標準化工作;承擔全市測繪航空攝影、遙感測繪的協調、管理工作;承擔基礎測繪成果使用的審批工作。擬定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全市測繪行業、測繪單位資質和執業資格;負責全市測量標誌保護工作;負責全市測繪成果匯交和測繪任務登記;負責對國(境)外組織或者個人經批准來我市測繪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的監督管理;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和向社會出版、登載、展示的地圖;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測繪科技發展規劃。

下屬單位

壽光市礦產資源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擬定我市礦產資源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擬定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並組織實施。(2)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各類規劃的審查和報批工作。(3)依法保護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負責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4)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查、審批、申報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查、申報登記;承辦對外合作區塊的依法審核、報批事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匯交;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地質勘查單位資格,管理地質勘查成果;審查監督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採礦權評估資格,確認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5)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審查;承辦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認定申報事宜;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6)監督管理國家、省、濰坊市和我市財政撥給的地勘費及其他專項資金;依法做好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等礦產資源規費的徵收和使用的有關工作。(7)開展礦產資源管理方面的宣傳教育,組織有關業務培訓;推進科學技術進步,推廣科技新成果;組織開展礦產資源行業的對外合作和交流。(8)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壽光市土地儲備中心

主要職責:(1)土地經營的市場調研和市場規劃;(2)土地徵用、收購、儲備;(3)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交易;(4)土地交易管理,土地資產處置;(5)土地儲備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6)土地交易的信息收集、發布及諮詢。

壽光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1)行使國土資源行政執法職能;(2)負責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3)負責對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4)負責對礦產資源勘查、開採活動的監督檢查。

壽光市土地整理中心

主要職責:(1)參與編制全市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2)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資源調查;(3)對全市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實行全程動態管理;(4)負責管理全市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庫和耕地儲備庫;(5)負責管理、使用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6)參與制定有關政策、法規、技術規程、管理辦法;(7)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技術研究,組織技術培訓;(8)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和農用地轉用項目的諮詢服務及評價。

壽光市地理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測繪成果資料的管理、分發和目錄匯交接收工作;負責數字壽光基礎地理信息資料庫、國土資源空間資料庫及其他專題資料庫的建設、更新和維護;負責公共平台的管理和服務系統的設計、開發、建設與維護;負責局電子政務系統、內外網及政務專網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國土資源檔案的管理;負責國土資源領域新技術的跟蹤、引進、研究與開發套用。

壽光市土地勘測規劃站

主要職責:(1)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分解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標;(3)建立農田保護區;(4)擬定有關土地開發、利用、保護、整治以及土地稅率、土地使用稅額的法律法規。

壽光市國土測繪院

主要職責:為全市測繪行政管理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全市地理信息變化監測以及基礎測繪成果動態更新的數據採集、預處理等工作;編制實施全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基礎測繪規劃及其他測繪專項規劃;承擔全市農村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地籍變更調查及礦業權變更調查等工作;承擔全市測繪科研任務,開展測繪科技交流與合作;承擔全市測繪科技諮詢和技術培訓;承攬全市市場測繪、地理信息工程、地質勘查等項目;承擔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我市安排的測繪任務。

壽光市羊口土地儲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羊口鎮域內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儲備的前期準備工作,主要開展前期測繪、邊界權屬確認、拆遷補償評估、擬定拆遷補償方案、依據市土地儲備中心按程式批覆的拆遷補償方案實施拆遷、進行儲備地塊出讓前維護整理等工作;負責做好羊口鎮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的前期準備工作,與規劃局、環保局、發改局等部門對接,出具規劃指標通知書及出讓預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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