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清朝政府頒布了《欽定學堂章程》,亦稱“壬寅學制”,是我國教育史上正式頒布但
未實行的第一個學制。《欽定學堂章程》,由管學大臣張百熙擬訂。章程中分《 京師大學堂章程》、《考選入學章程》、《高等學堂章程》、《中等學堂章程》、《國小堂章程》及《蒙養堂章程》。這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次法定學校系統。
京師大學堂開辦之初,就制訂了《奏議京師大學堂章程》。這是大學堂的第一個章程。但它是“戊戌變法”的產物,出自於維新派梁啓超和康有為之手。慈禧太后害怕維新變法思想影響大學堂,因此,她要張百熙重訂一個新章程來加以取代。
張百熙經過半年多的“謹上溯古制,參考列邦”的反覆修訂,終於在1902年8月15日上奏所擬章程,貫徹了“端正趨向,造就通才,明體達用”的旨意,含有大學堂以及考選入學、高等學堂、中等學堂、國小堂、蒙學堂的六個章程等,共8章84節(因為自大學堂成立之日起就含統管全國教育的任務,直到1904年2月起才另立相當於教育部的“學務”專管全國的教育工作)。慈禧太后欽準頒行。這是經她本人欽定的,所以就叫《欽定京師大學堂章程》。由於該年為“壬寅年”,所以又叫“壬寅學制”。這是京師大學堂的第二個章程。這個章程首次較全面地反映了我國近代教育史上關於新式學堂的較完整的體系。
學制內容
這個學制具體規定了各級各類學堂的性質培養目標,入學條件,入學年限,課程設定和相互關係。將教育分
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初等教育,第二階段為中等教育,第三階段為高等教育,全學程共二十年。與高等國小堂平行的有簡易實業學堂;與中學堂平行的有中等實業學堂、師範學堂;與高等學堂平行的有仕學館、高等實業學堂、師範館。
這個學制的特點:第一,注重國民教育。第二,注重實業教育。第三,重男輕女的傳統思想依舊存在。第四,保留著科舉制度的痕跡,規定高等國小、中學、師範、高等學堂和大學堂畢業生,分別給以附生、貢生、舉人、進士等稱號,同時,對於科舉出身的人,也可以分別送入高等國小、中學、高等學堂和仕學館,名義上是溝通學校與科舉,實則科舉還影響著學校。
癸卯學制
「壬寅學制」因制訂過於急促,及本身若干不足和局限,加上清廷內部的權力競逐,未能付諸實行。唯張百熙的開創之功,不容抹滅,而後出轉精的「癸卯學制」,即在「壬寅學制」的基礎之上,發展的更完備,更嚴謹。最後,影響所及,終能促成科舉制度之廢除,全國學制漸趨規範統一,新式教育得以迅速推展,奠定民國學制改革與教育發展的基礎,實為晚清教育改革重大成就之一。
「壬寅學制」和「癸卯學制」的制定與實施,為中國新型學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礎。學制頒布後,各類各級學校獲得了發展。但是,由於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條件下,加之整個學制改革是在“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指導思想下進行的,所以所實行的學制雖形同西方近代資產階級國家的學制,但實質上仍然是受封建思想支配,表現出明顯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