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優勢理論

1960年美國學者史蒂芬·海默(Stephen Hymer)在麻省理工學院完成的博士論文《國內企業的國際化經營:對外直接投資的研究》中,率先對傳統理論提出了挑戰,首次提出了壟斷優勢理論。 壟斷優勢理論是由麻省理工學院C·P·金德貝格在70年代對海默提出的壟斷優勢進行的補充和發展。它是一種闡明當代跨國公司在海外 投資具有壟斷優勢的理論。此理論認為,考察對外直接投資應從“壟斷優勢”著眼。 鑒於海默和金德爾伯格對該理論均做出了巨大貢獻,有時又將該理論稱為“海默-金德爾伯格傳統”(H-K Tradition)。

評價介紹

1、貢獻:

壟斷優勢理論突破了國際間資本流動導致對外直接投資的傳統貿易理論框架,突出了知識資產和技術優勢在形成跨國公司中的重要作用。

因而,壟斷優勢理論在20世紀60-70年代中期,對西方學者產生過較深刻的影響。‌壟斷優勢論從理論上開創了以國際直接投資為對象的新研究領域,使國際直接投資的理論研究開始成為獨立學科。這一理論既解釋了跨國公司為了在更大範圍內發揮壟斷優勢而進行橫向投資,也解釋了跨國公司為了維護壟斷地位而將部分工序,尤其勞動密集型工序,轉移到國外生產的縱向投資,因而對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理論發展產生很大影響。

2、不足:

這一理論也存在一些缺陷,如不能很好解釋對外直接投資流向的產業分布或地理分布;它以美國為研究對象,對開發中國家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缺乏指導意義。

‌壟斷優勢理論對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條件和原因作了科學的分析和說明。‌

壟斷優勢理論突破了傳統國際資本流動理論的束縛,指出對外直接投資是以不完全競爭為前提的,是一種企業寡頭壟斷和市場集中相聯繫的現象。西方學者普遍認為,壟斷優勢理論奠定了當代跨國公司與對外直接投資理論研究的基礎,並對以後的各種理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但壟斷優勢理論的不足之處在於它缺乏普遍意義,由於研究依據的是20世紀60年代初對西歐大量投資的美國跨國公司的統計資料,因此對美國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的動因有很好的解釋力,但卻無法解釋60年代後期日益增多的開發中國家跨國公司的對外直接投資,因為開發中國家的企業並不比已開發國家有更強的壟斷優勢。而且,該理論偏重於靜態研究,忽略了時間因素和區位因素在對外直接投資中的動態作用。

優勢

‌金德貝格通過研究,把美國的壟斷優勢概括為:

1.實行橫向一體化和縱向一體化的優勢。前者使跨國公司對價格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後者使跨國公司獲得外部規模經濟的優勢。

2.擁有市場的優勢。如獲得行銷技術、專利、商標等優勢。

3.由於跨國公司資金雄厚、技術先進和實行全球性經營戰略使其在生產和管理技能、方式上占有絕對優勢。

4.由於面向開發中國家投資,使其具有獲得廉價勞動力的優勢。

5.實行限制政策也給對外直接投資帶來優勢

國家交叉直投

1、對開發中國家直接投資

可以繞過東道國的關稅壁壘;同時技術等資產可以獲得全部收益。

2、對已開發國家之間的交叉直接投資

寡占反應現象,比如在某一個行業,只有一家經營相關業務,消費者或其他上下游產業沒有別的選擇餘地,只能與他進行交易或者接受其商品或服務,這就叫壟斷,而這一家公司就叫寡頭。而二者結合就是寡頭壟斷

評價

貢獻及缺陷

壟斷優勢論從理論上開創了以國際直接投資為對象的新研究領域,使國際直接投資的理論研究開始成為獨立學科。這一理論既解釋了跨國公司為了在更大範圍內發揮壟斷優勢而進行橫向投資,也解釋了跨國公司為了維護壟斷地位而將部分工序,尤其勞動密集型工序,轉移到國外生產的縱向投資,因而對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理論發展產生很大影響。

該理論的最大貢獻在於將研究從流通領域轉入生產領域,擺脫了新古典貿易和金融理論的思想束縛,為後來者的研究開闢了廣闊的天地。

但該理論無法解釋不具有技術等壟斷優勢的開發中國家為什麼也日益增多地向已開發國家進行直接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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