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志書於1995年出版發行後,得到社會各界和上級機關的好評,先後在全省和全國地方志書評選中分獲一等獎和二等獎。第二輪編修的就是現在與讀者見面的《增城市志》,記述內容主要是1993年撤縣設市後至2005年12年間增城市深化改革開放、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步伐的進程,是與首輪編修的縣誌銜接的續志。
《增城市志》在編修過程中,總結了首輪編修縣誌的經驗,注意保持基本框架不變和全面性、系統性的同時,強調突出特點,著力反映具有時代特點和地方特色的事物。續志在篇目設定上與首輪編修的縣誌比較,主要特點有:增設了《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專章,彰顯兩者在當今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的新變化、新情況;把《旅遊業》升格為專卷,以翔實的資料反映增城豐富的旅遊資源及有計畫地開發旅遊景點後,第三產業發展的亮點;在《經濟綜述》卷中通過分析具體資料,反映本市南、中、北不同區域經濟水平的差異,以及市委、市政府按不同區域實際描繪的發展藍圖;在部分章節中增加了“專記”,對一些典型的和影響較大而在分志中又難於充分反映的事物作較為系統的專題記述。此外,在人文部類中適當增加篇幅比重,尤其對人物的記述,在堅持“生不立傳”的原則下,通過《人物表》、《人物錄》專章和以事系人的方式,儘量收錄對社會有突出貢獻和有較大影響的在世人物的成就與事跡,以鼓勵人們奮發向上的人物群體形象。這樣的謀篇布局對傳統的方誌體例來說,可能在某些方面會有值得商榷之處,但編者們是在創新的征途上探索前進,應予讚許。就志書的總體而言,我認為,它記述全面,內容豐富,重點突出,特色明顯,基本反映了增城設市後12年間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寶貴經驗。可以說,這是來之不易的精神財富,是我們繼續開拓前進的力量源泉。
目的
修志的目的在於用志。惟有用志才能體現志書的價值,才能發揮其“資政、教化、存史”的功能作用。古人說,“治天下者以史為鑑,治郡國者以志為鑑”。國務院頒布的《地方志工作條例》規定:“地方志工作應當為地方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服務”。因此,我們對出版地方志書的意義要有充分的認識,全市各級各部門都要積極做好新編《增城市志》的宣傳和發行工作,以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推動經濟社會和各項事業不斷發展。
感謝
《增城市志》在編纂過程中,得到廣東省和廣州市地方志工作部門的具體指導,還得到專家、學者和有關人士的熱情幫助、支持,加上本市各部門、各單位通力合作和全體修志人員辛勤努力,使這部志書能按上級規定的期限內面世。對此,我謹代表增城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