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基本含義]

墓碑[基本含義]

人類對死者埋葬處所做的一種紀念性的載體,一般以石質材料製成,也有使用木材、金屬材料和其他材料製成。 中國古代“墓而不墳”,只在地下掩埋,地表不樹標誌。後來逐漸有了地面堆土的墳,又有了墓碑。 人去逝後,如要立墓,大多都要有墓碑文。墓碑文上一般刻記死者的姓名、籍貫、成就,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與死者的關係。寫碑文應對死者充滿敬意和感情。民國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袁可立墓碑》:"袁尚書可立墓碑,在(睢州)城南四里許,劉店村東里許。碑高八尺,上蛟螭,下贔屓,高約丈余,尚稱體制。"

基本信息

由來

對於殯葬親人的墳墓,一兩代可以記清,三代以後就不清楚了,特別是經過遷徙、戰亂便不知祖墳何處。如何解決,人們想出許多辦法。開始時人們從死人下葬,維繫棺繩用的園木樁受到啟發,在墓前插上木樁竹竿,繫上纖維質的東西(紙或帛等),寫明死者的生卒年月、時辰,叫做“銘旌”(或“明旌”)。但它卻容易,損壞,人們便另想辦法:富貴人家用石園柱代替木園樁,在石柱上刻出死者的姓名、出生時間、官級等。

為了多刻字其形體又演變為方形、長方形,開始埋於墓穴內或墓外,參照房屋建築,碑頂加上碑帽,飾刻動、植物或山水花紋,碑身刻上死者簡歷。標明是獨葬與妻、妾、子、女等合葬。附刻陰宅(即墳墓)風水地理位置朝向.(以天干地支表明)。中產之家立中等墓碑,窮家僅可立上留個姓名的小石碑,或陶磚碑或種植某種長青樹為標識。

從而墓碑由實用品逐漸轉化為文化藝術品,其功能、形態、質地、文飾也越發多樣化了。名人墓碑更加講究碑身多用花剛岩、大理石等上等石料,碑頂有死者雕像或在碑中心鑲嵌死者的燒瓷像。墓碑成為記載死者家族世系及功德行事的“榮譽狀”和裝飾品了。這很符合國人的光宗耀祖、澤及後代、流芳千古的社會風尚。

為不受風吹、雨淋、日曬等自然侵蝕和人為破壞,便把碑表立於墓外,墓誌與銘埋於墓內。墓碑盛行於漢、唐,以後成為定勢。

用途

第一,木碑立於宮門前,故稱“宮必有碑”。這木製的碑是用來識日影的,從日影的陰陽,可以測出季節的變化;

第二,古代宗廟前立碑,碑上有穿孔,是用來繫繩,栓住祭祀的牲口,待神饗後,牽出牲口進行血祭;

第三,古代的碑是引棺入葬的用具。

形式

在墓穴四角或兩旁,各立一根木柱,柱上有圓孔,名為“穿”。再在兩柱的穿中架一根橫木,木上纏以繩索,可用來放繩,如轆轤一樣,將棺木牽引入墓穴。入葬完畢,木碑隨之埋入地下,或置於墓旁。春秋時期,天子六纖四碑,諸侯四纖三碑,大夫二纖二碑。至周朝,天子開始用石碑,周末諸侯也開始用石碑。周朝的石碑還只是利用穿,來引棺入穴,碑上是不刻文字的。漢代開始將死者的情況,如姓名,生卒年月日,刻在碑上,而有地位的人,則開始了樹碑立傳,從而形成了墓碑,墓表等禮儀文化。

樹碑是造墓的重點,按風水,都以墓碑的朝向來定向,這是墓地吉凶的重要環節。對墓碑的尺寸,文字的大小,樹碑動土的時間,都要慎重考慮。一般情況下都是先下葬,後樹碑。其理由有二:一,下葬之後,應留出一段雨水與泥土結合的時間,使虛方變為實方,可避免樹碑時地面出現凹陷;二,下葬之後,留出一段讓家人斟酌碑文內容的時間。尤其是名人的評價,語句的輕重都應深思熟慮.如:清代開國的順治皇帝,康熙二年下葬,康熙六年立碑。清朝第二代康熙大帝,雍正元年下葬,雍正五年才立碑。誠然,尋常百姓,也有下葬同時立碑者。

墓碑尺度,受傳統信仰風水的限制,都應取個吉利。可藉助“風水尺”來裁定。南方有用“丁蘭尺”來定奪吉凶的。丁蘭尺的一尺,約合38.1cm,將一尺分成十格,並註上一個字,即財、失、興、死、官、義、苦、害、丁等十個字。其中財、興、官、義、旺、丁屬吉祥格,可依尺度選用。而其它不吉利的失、死、苦、害格,則儘量避開。當今“魯班尺”廣為土木工程中所套用,尤其打造古木家具時,更為木工師傅所遵從。魯班尺上,分上、下兩檔,上部用於陽宅,下部用於陰宅。在長長的捲尺的每個cm中,都注有風水的吉凶。在現今的陵園中,運用魯班尺設計、施工,都很注重其中的吉祥數字。如墓碑的尺寸,通常立碑高100cm,寬60cm,厚8cm;臥碑高55cm或者50cm,寬80cm,厚8cm。在魯班尺上則顯示出100cm橫財、順科。60cm進寶、橫財。80cm天德。55cm大吉。50cm進寶、納福。80cm財旺、及弟。

材質

通常是天然石材或人工石材,以大理石花崗岩為首選材料。

碑文

墓碑上所刻碑文,字的大小也要符合魯班尺上的吉祥數字。通常大字10cm或10.5cm,小字3cm或4cm之間。10cm進寶。10.5cm納福。3cm財旺。4cm登科。這些字的大小與碑身比例協調,又寓吉祥之意。墓主的家人,在心理上從中可以得到慰藉。

墓碑的石材選用,過去的大理石漢白玉,經不起風雨,極易風化。而今已被材質精美,有亮度和硬度的花崗岩系列所頂替。在色彩斑斕,材質堅固的花崗岩中,較受客戶青睞的有印度紅、珍珠白、山西黑。印度紅,象徵著高貴、華麗、火紅的年華,輝煌的事業;珍珠白,象徵著純潔、淡雅、絢麗的人生、不盡的哀思;山西黑,象徵著莊嚴、凝重、不朽的精神、深切的懷念。

墓碑的書寫,其內容比較豐富。包括風水情況、籍貫、姓名、身分、生卒年月日、子孫、立碑人、安葬或重葬的日期。

1. 風水情況,墓碑的左邊稱為龍邊,是碑體重要的部位。這裡要書寫山向及山向線度、分金線。如“立癸山丁向兼子午二分用丙子分金。”其目的,為告示後人,即或遇到自然災害的洪水沖刷,或戰爭破壞,後人仍可依碑上的風水情況文字,找到原來風水方向,重新立碑。:“(袁可立)葬之日為崇禎丁丑十二月二十七日,墓在郡城南,去祖塋二里許,即勅建之塋道,旨同隧者也!”

2. 籍貫,在移民較多的公墓里,尤其客死他鄉的人,在墓碑的左、右角最顯眼的部位,都要刻上原籍的省、市、縣名,也有的只刻地區和村名。這是對故鄉的眷戀,也為後人及親友掃祭時,尋找墓位提供了方便。:“按狀:公諱可立,字禮卿,別號節寰。先世居鳳陽,始祖榮,國初以戰功屢調堅城衛百戶,即今睢陽衛也。遂徙於睢,代以德望著。”

3. 姓名,寫在墓碑中心部位。這裡稱“中榜”。在書寫墓主名字時,其字數多少,與風水吉兆相關聯。為尊敬長輩,過去加了許多尊敬的詞,如父親稱考、顯考,母親稱妣、顯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而且字數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個字循環套用。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則不吉利。所以擬中榜之字時,盡力用吉兆格式的數字。如:“澄新江社十九世誥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長達21字,正合“生”格,最為吉利。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寫在碑上,則按左尊右卑來排列,男左女右。民國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陵墓》:"袁尚書可立墓在(睢州)城南五里,駱莊南里許,碑刊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袁節寰(袁可立)墓。"

4. 生卒年月日,寫在中榜兩旁,仍依男左女右,年月日能寫齊全最好。因為日久年深,戶口註銷,傳來傳去,隔幾代要找到先人生卒年月日,則十分困難。明 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皇帝御天下之七季癸酉十月十一日,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袁可立)終於家。”

5. 立碑人,包括子女、親友、團體,都應寫在碑的虎邊,即右邊。其子女應全部寫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邊加框。仍是依輩份長幼,自左至右排列。也有不願流露姓名者,可寫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大明崇禎十年歲次丁丑十二月二十七日男樞(袁樞)泣血納石”。

6. 造墓或重建墓時間,刻寫在碑的虎邊。中國記載時間的文字很多,有公元、農曆,時節寫冬至、清明者居多。年代日期亦多用乾支。天干中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與地支中的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結合起來,用以表示曆法上的日子或月份。如甲子、乙丑……。還有些文人將一年四季的春、夏、秋、冬,用十二個月均分,每個月另有名稱。如一月稱孟春,二月稱仲春,三月稱季春;四月稱孟夏,五月稱仲夏,六月稱季夏;七月稱孟秋,八月稱仲秋,九月稱季秋;十月稱孟冬,十一月稱仲冬,十二月稱季冬。還有用花木為十二個月命名的,如

墓碑 墓碑

一月梅月、二月杏月、三月桃月、四月槐月、五月榴月、六月荔月、七月瓜月、八月桂月、九月菊月、十月檀月、十一月葭月、十二月櫟月。在墓碑上還常見“穀旦”、“吉旦”、“吉日”,這些都不是具體的日期。“穀旦”出自《詩經》,谷善也,旦明也,即良辰之意。而“吉旦”、“吉日”,也只是取其吉利之意。都是在排列吉祥字數時,用來湊字數的。還有在記不起或記不清生卒月、日時,往往書寫上吉月吉日,墓主的家人心理上則得到慰籍。 墓志銘,包括墓誌、壙志及墓表。東漢開始將碑立於墓地正前方。碑上刻有墓主的官爵、姓名、生辰年月。後來,在碑上還刻著墓主的家世和生平業績,並加以頌揚。到了魏、晉、南北朝時代,官方曾多次禁止立碑。他們認為“漢以來,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獸、碑銘等物”。建安十年(205年)曹操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晉武帝鹹享四年(278年)又詔曰“此石獸碑表,既私褒美,興長虛偽,傷財害人,莫大於此,一禁斷之。”由於幾次禁止立碑,於是墓碑轉入地下,從而產生了墓志銘。從唐代盛行至清初之間,有大量墓志銘出土。

墓志銘是由兩塊正方形石碑組成,稱為一合。上面為墓蓋,文字比較簡單。一般用楷書或篆體刻寫著朝代、官銜和姓氏。如“大唐故張府君墓志銘”、“大唐故雍王墓誌之銘”、“宋故楊國公主墓志銘”、“宋宗室永壽縣君鄭氏墓志銘”。在文字周邊線刻著精美的花鳥紋飾。另一面,則刻寫著墓主人的姓名.籍貫和大篇幅的敘述其生平事跡的文字,最後還有銘文,大多為四言之韻文。每一合墓志銘上,都有歷史、文學、書法、藝術內容,在不不同程度上,都體現出那個時代的文化特色。:“憲憲袁公,命世偉人。應運而出,蔚為寶臣。鸞捷棘署,鳳鳴柏府。肺石無寬(覺),袞衣有補。”

神道碑,起自北朝,北朝特注重風水,風水家們以南方為神道。其實神道即是向南的墓道,因而在神道上立碑,即為神道碑。在唐朝稱整體為長方形的為碑,而環首形或方圓之間,上小下大的稱碣。碑碣的使用,有著等級的區分。五品以上的官,可立碑,七品以上的官,立碣。到了清代,五品以上官吏用龜趺螭首碑,五品以下官吏用方趺圓首之碣。原則上庶民墓前不許立碑碣。但社會風氣是禁不住的,只是庶民所立的碑體小一些,無趺座,而且墓碑上只寫姓名及生卒年、立碑人,不寫傳略及墓志銘。

歷代帝王陵的神道碑,沒有尺度的限制,其碑高大雄偉。而且設有十分壯觀的碑樓,僅以清代的康熙大帝的景陵為例。神道上設有聖德神功碑樓,俗稱大碑樓,其中設有龍首龜趺碑。康熙皇帝是中國執政時間最長的皇帝,因為他的功德隆盛,文章字多,經雍正皇帝批准,在碑樓內並立兩統石碑,左刻滿文,右刻漢文。碑座下為龍趺,碑頭刻雙龍戲珠及“大清景陵聖德神功碑”篆字。碑身的文字有序文、敘文及銘文。雖有為帝王歌功頌德的溢美之詞,還有當時社會各方面真實的史料,仍有一定歷史價值。在帝王的陵墓中還沒有神道碑和明樓碑。神道碑設在陵門前的神道上,其碑樓俗稱小碑樓。其中所設石碑仍為龍首龜趺,只是形體小於聖德神功碑。其碑文刻寫著皇帝的廟號與全部諡號。廟號是皇帝死後在太廟奉祀時,特立的名號。諡號是評定皇帝生前事跡的稱號。在神道碑上除了刻有聖祖仁皇帝之外,還有生前死後的一些美溢之詞在內,皇帝可享用22個字。明樓是陵區最高的建築,設在墳頭(寶頂)前,明樓內,其龍首方趺碑,也稱聖號碑。上面用滿蒙漢字刻寫著“聖祖仁皇帝之陵”。總之,在皇陵中處處都在突出皇權至上。而皇帝也主張“以孝治天下”。這或許也是皇家的一種孝道吧。

現代的公墓中,大多墓碑上只刻寫墓主人的姓名、生卒年、立碑人及立碑時間。也有在墓碑後刻有“福蔭子孫”、“恩澤後代”等詞句,在墓蓋上刻寫“懷念”、“哀思”之類的簡短詞句。在名人墓碑上則有墓主人的生平簡介。還有活著的人,用心、用情、用淚、用血、用愛寫下的語句。它濃縮了漫長的人生路,表盡了無限的人世情。有悲痛的哀思,有幸福的回憶,有激勵人奮進的豪言,有警示後人的壯語。這活人與死者感情交融的文字,充滿了人生的哲理,字裡行間都道出了人生的真諦,是一部永遠讀不完的百科全書。

i)標名碑。墓碑的正面標名墓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時間。這種碑多是死者子孫所立。也有學生給老師、女婿給岳父岳母、夫給妻、妻給夫、朋友之間立墓碑的。現將墓碑文中對亡靈的稱謂簡介如下:

ii)簡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這種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貫、家世、經歷、著作、逝世年月、葬時葬地,最後是銘文,多為韻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騷體都行。大多數是死者後代請託別人撰寫的。如韓愈的《柳子厚墓志銘》。也有介紹死者介紹得更簡單的碑文和簡短的墓志銘。

顯祖考某某太府君之靈 (對祖父)

顯祖妣某某太夫人之靈 (對祖母)

顯考某某府君之靈 (對父親)

顯考諱某某大人之靈 (對父親)

顯妣某氏老孺人之靈 (對母親)

顯妣某某太夫人之靈 (對母親)

岳父大人之靈 (對岳父)

故岳考某公諱××老大人之靈 (對岳父)

岳母某太夫人之靈 (對岳母)

故岳妣某門某氏老孺人之靈 (對岳母)

夫子某某大人之靈 (對老師)

先夫某某君之靈 (對丈夫)

先室某某夫人之靈 (對妻子)

某君某某仁兄之靈 (對朋友)

某君某某賢弟之靈 (對朋友或弟子)

大氣

墓碑主要作用就是提供給後人一點前人訊息,明白自己發經歷,另一種大眾的說法就是(傳宗接代了解自己身世)輩分。

類型

一種是改墳石時候就立下墓碑。

二種是人死後就進行定做在埋的時候立下墓碑,可隨著時間的推移,有很多人都喜歡生瑩墓。

生瑩墓即人還沒有死就進行定做,了解自己死後的棲息地,也給後人省去一些麻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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