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釋義
【釋義】是指供電視台播出的境外電影、電視劇(電視卡通片)(統稱境外影視劇)及教育、科學、文化等其他各類電視節目(統稱其他境外電視節目)。
相關規定
根據2004年6月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發布的《境外電視節目引進、播出管理規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以下稱廣電總局)負責境外影視劇引進和以衛星傳送方式引進境外其他電視節目的審批工作。 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受廣電總局委託,負責本轄區內境外影視劇引進的初審工作和其他境外電視節目引進的審批和播出監管工作。
地(市)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播出境外電視節目的監管工作。”
該規定明確提出:“未經廣電總局和受其委託的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的境外電視節目,不得引進、播出。”
“引進境外影視劇和以衛星傳送方式引進其他境外電視節目,由廣電總局指定的單位申報。”
“引進境外電視節目應嚴格把握導向和格調,確保內容健康、製作精良。
境外電視節目中不得載有以下內容:
(一)反對中國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中國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中國國家秘密、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或者損害中國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中國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中國民族團結,或者侵害中國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擾亂中國社會秩序,破壞中國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中國社會公德或者中國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其他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內容。”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