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勒姆小鎮
從波士頓出來,沿號州際公路往北開,不多久就可以看到通往小鎮塞勒姆(也稱塞林鎮)的標誌了。塞勒姆這個小鎮,它的名字幾乎每個美國人都知道。我不知道在美國還有哪個小鎮有它那樣家喻戶曉的名氣。不過,這么大的名氣,不是來自它在早期清教徒開發史上的地位,也不是來自於它精心保護的老建築老街道,而是來自於年前這兒發生的一系列法庭審判案,來自於這些案件在美國人心中投下的陰影,雖然案件發生的時候,還沒有美國這個國家。
這就是寫進了每一本歷史教科書的“塞勒姆審巫案”。(Salem witch trials)
塞勒姆審巫案(Salem witch trials)
300年前,在塞勒姆鎮西北還有一個塞勒姆村,現在叫做丹佛斯鎮。1688年,塞勒姆村的教堂請來一個叫帕利斯的牧師。這個牧師是從加勒比海的巴貝多搬來的,帶著妻子、6歲的女兒蓓蒂、一個侄女和一個黑人女奴蒂圖巴。
1691年漫長的冬天,又冷又陰,牧師的女兒突然得了一種怪病,她行走跌跌撞撞,渾身疼痛,還會突然發作痙攣,表情非常恐怖。隨後,平時和她形影不離一起玩的一共7個十幾歲少女相繼出現了同樣的症狀。本地的醫生試了各種方法均無效,只得說,這種病症可能是某種超自然的力量造成的。在那個時候,這種說法就暗示著有人使用了巫術,使這些少女中了邪。而這些少女的舉止也變得怪誕離奇,她們結成一夥,形影相隨,互相重複一些莫名其妙的話,或者突然尖叫,又突然歪歪斜斜地擺出僵硬靜止的姿態,實在是匪夷所思。
這些少女的奇怪病症沒法解釋,猜疑和不安開始在人們腦子裡發酵,釀造著恐慌和流言蜚語。他們需要有一個解釋,而在300年前,這個解釋看來只能是巫術。那么,誰在用巫術使人中邪呢?
人們首先懷疑的是帕利斯牧師從巴貝多帶來的女奴蒂圖巴。那時候就有這樣的傳說,事實上,一直到現在還是這樣傳說的,說熱帶的巴貝多盛行種種巫術。巴貝多黑人的外貌、女奴的卑賤地位,都使得蒂圖巴成為最容易遭受懷疑的對象。人們要這些“中了邪”的少女揭發,是誰對她們施了巫術,她們果然揭發是女奴蒂圖巴,還有一個女乞丐和一個孤僻的從來不上教堂的老女人。
這三個女人,恰恰都是少女們平時不喜歡的人。
村子裡的頭面人物向鎮政府投訴,鎮政府安排了一次聽證會,讓這些少女和被指控的巫婆對質。1692年3月1日,聽證會在村裡的酒店舉行,但是來了幾百個村民,只好轉移到村裡的“會屋”。少女們活靈活現地講述,這些巫婆都帶著一個光圈,她們看到巫婆的光圈就“中了邪”。當把那三個女人帶到會上的時候,這些少女果然一看到她們就發出驚恐的尖叫,然後擺出歪斜僵硬的姿態,凝固不動了。
隨後,有些村民提供了一些他們認為也是巫婆作祟的現象:他們的牛奶和乳酪無緣無故地壞了。有一個女人看過一家的牲口以後,牲口就生下了一個怪胎,等等等等。這一切,對於村民們來說,似乎毫無疑問是巫婆作怪的結果。如果不是巫婆作怪,那又會是什麼呢?主持會議的官員一遍一遍地訊問那三個被指控的女人:你是巫婆嗎?你見過惡魔嗎?如果你不是巫婆,為什麼那些少女見到你就中了邪?
終於,這個案件出現了一個缺口。那就是頭號嫌疑蒂圖巴。一開始,她還拚命地辯解,說自己和這些奇怪現象沒有關係。後來,她明白自己是逃不過了,一味抵賴也是沒有用的,而巫婆是要被處死的。為了救自己,她答應棄惡從善,揭發惡魔。她承認自己是一個巫婆,惡魔從波士頓來,是一個高大的男人,來和她接頭。惡魔有時候變成一條狗,有時候變成一頭豬,惡魔和她簽下契約,讓她在村子裡作祟。她當場還揭發了另外四個巫婆,說她們能夠像傳說中的魔鬼和巫婆一樣,在沒有月亮的黑夜,或者冬天潮濕的濃霧裡,騎著掃帚飛來飛去。蒂圖巴的坦白和揭發打消了所有人的懷疑,人們突然都明白了,在他們周圍,有惡魔的代理人,那些巫婆神漢,在危害他們的生活。
如今,這個會屋已經不存在了,但是在原址,福列斯特街和霍巴特街的交叉路口,人們立下了紀念標牌,紀念這一不幸事件的開端。
隨後不久,麻薩諸塞州的總督費普斯從英國回來,他聽說塞勒姆村的巫婆弄得人心惶惶,決定儘快採取法律行動。他下令組成正式的審判法庭(Court of Oyer and Terminer),把審判地點轉移到鎮政府所在的塞勒姆鎮。“塞勒姆審巫案”正式開始了。
在這個法庭上,共有5個法官,都是當地德高望重顯赫一時的大人物。經過一番討論,法官們決定,“中了邪”的人聲稱的,看到了巫婆身上的光圈的證詞,是可以作為證據的。為了驗證,他們還決定在法庭上進行“觸摸檢驗”,就是命令巫婆嫌疑人當庭觸摸聲稱是“中了邪”的人,看是不是發生了意料中的事。一些懷疑自己受到巫婆作祟傷害的人,說自己身上的紅腫,或者任何不能解釋的印痕,都可以作為巫婆傷人的證據。
被揭發出來的巫婆立即給關押了起來。人們突然發現,自己周圍平時看起來很普通的人們,其實骨子裡是心懷惡意的巫婆神漢,這些巫婆神漢一直就在尋覓機會害人。這些不可思議的怪事原來都是因為這些暗藏的巫婆神漢在施法。太危險了,太可怕了。人們處於驚恐中,人們好像被恐懼挾持了,對最為荒誕不經的事情也會深信不疑。
受到指控而被關押起來的人們發現,事情糟糕了,她們陷進了一個怎么也說不清的境地,弄不好就會給莫名其妙地吊死。為了避免這個命運,她們一個個走上了蒂圖巴的同一條路,承認自己是巫婆,揭發別的惡魔和別的巫婆,用實際行動來證明她們棄暗投明、隱惡從善,甚至於夫妻互相揭發,子女檢舉父母。有人被揭發為巫婆的時候,家人紛紛表示“劃清界線”,贊同懲罰以表明自己的清白。
第一個受審判法庭審判的是村婦布列吉特o畢歇普(Bridget Bishop)。1692年6月2日,在法庭上,一個農夫作證說,他看到畢歇普偷了雞蛋以後,自己變成一隻貓溜走。有兩個村婦,其中一個顯然有精神病,都宣稱自己是巫婆,說畢歇普也是她們巫婆中的一個。還有一個村民說,畢歇普夜裡來到他的屋裡拷打他。有幾個聲稱自己受巫婆作祟的少女作證說,她們看到畢歇普就感覺中了邪了。甚至有人聲稱,把畢歇普押解到法庭的路上,只要畢歇普眼睛注視過的房子,就會有一部分牆倒塌。這些荒誕的指控都被法庭作為證據接受了。陪審團判定畢歇普有罪。有一個法官桑頓斯泰爾反對這樣的審判,憤而辭職。而畢歇普堅持宣稱自己是無辜的。
畢歇普被判處死刑,1692年6月10日,她被押往絞架山(gallows Hill)吊死。7月19日,又有5個被審判法庭定罪的巫婆送上絞架山受刑。
受到指控的人,面對漫無邊際的指控和證據,求生的惟一機會就是認罪,並且揭發別的巫婆神漢和惡魔。但是,依然有人即使面對死刑也不願認罪,不願殃及他人,他們最終只有在絞架山結束自己生命的命運。1692年的夏天,塞勒姆審判法庭的一系列審巫案,一共把19個被告送上了絞架山,還有4個人死於監獄中。總共有200多人被逮捕和監禁。還有一個叫吉爾斯 柯萊(Giles Corey)的人,他是一個80多歲的老人,他和他的妻子都受到指控,而他拒絕接受這樣的審判,被以藐視法庭的罪名在塞勒姆監獄裡關押了5個月。他仍然拒絕走上法庭接受審判。根據中世紀傳下來的英國法律,對待這樣的藐視法庭者,要施以peine et fort 的懲罰,即用巨石壓在犯人身上,直到氣絕身亡。柯萊在石頭下壓了2天后才死去。3天后,他的妻子和其他7個犯人被吊死。
歷史證明,這些人全部是清白的無辜的。
到1692年的秋後,審巫風潮像它的突然興起一樣,突然消退了。人們好像不約而同地從夢魘中醒來。塞勒姆鎮受過教育的精英首先起來質疑審巫案。波士頓著名的牧師,曾經當過第一任哈佛學院校長的英克里斯 瑪泰(Increase Mather),原來也贊成審巫,後來發現審巫案的株連越演越烈,連他的妻子也有可能被別人揭發為巫婆了,他終於醒悟過來。他發表了《良心案》(Cases of conscience),被後世稱為“北美的第一部證據系統”。他指出,“錯放過十個巫婆也比冤枉一個無辜的人要好。”
這些質疑促使總督費普斯下令,審判法庭不能接受所謂看到巫婆的光圈的證詞,不能採用當場觸摸來檢驗巫婆的做法,定罪必須要有清晰的令人信服的證據。在排斥了“坦白揭發”的證據以後,最後一批33個被告,有28個被法庭認定無罪,其他的人後來也得到了赦免。1693年5月,在最初的審巫案差不多一年以後,總督費普斯下令釋放所有被指控的人。塞勒姆審巫案結束了。
奇怪的是,塞勒姆的審判法庭一解散,巫婆神漢的怪現象也像當初突然出現一樣,突然地消失了。一年前引出審巫案的那些少女,那些奇怪的病症都消失了,後來她們都正常地長大、出嫁,正常地度過了一生。當人們不再執著地認定有巫婆作祟的時候,那些不能解釋的現象也消失了。
可是,塞勒姆審巫案在北美歷史上留下的陰影卻一直沒有消失,300多年來,人們一直在探索和思考,到底是什麼原因,使這塊可以讓清教徒們平靜生活的英屬殖民地上,會出現這樣匪夷所思的事情,到底是什麼地方出了錯。
人們無法釋懷,為什麼會在一個有司法的土地,在設立了正式的法庭,經過正式的司法程式處死了幾十個絕對無辜的人?
人們檢討了當時的社會狀態,指出清教徒的宗教執著,在相對封閉的社區環境下,會變成一種意識形態的偏執和狹隘,只承認自己認可的東西,只信任自己相信的東西,不見容於任何不同於自己的異端,並且把一切異端都視作邪惡。當年,清教徒在歐洲受到殘酷迫害,他們懷著堅毅的宗教信仰,逃離歐洲,來到新英格蘭建立殖民地。在他們有了自己的生存空間以後,他們也會像當年迫害他們的人一樣,不能容忍和他們不一樣的人。這種要純潔自己心靈,純潔世界的理想主義的執著,一瞬間就會變成殘酷迫害異端的可怕動力。對神的追求,會變為惡魔的舞蹈。正是基於這一教訓,現在的人們把司法獨立、政教分離,看作是現代國家的重要標誌,把多元和容忍看作一種必須的進步。
對於塞勒姆少女的奇怪症狀,長期來比較一致的認識是,這是一種集體歇斯底里,多發於比較緊密而孤僻的少女群體,和環境的壓抑也有一定的關係。這種歇斯底里症狀通常會在一段時間以後消失。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人們才發現,真正的禍首很可能是一種寄生於黑麥的真菌:麥角菌。這種麥角菌會產生一種類似於現在的毒品LSD的毒素。吃了這種受麥角菌感染的麥子以後,抵抗力較低的人會產生幻覺。塞勒姆少女的奇怪症狀,其實是一種麥角菌中毒。但是塞勒姆審巫案後來演變成一場大規模的迫害,其根源卻在於當時司法體制和程式的缺陷,在於新英格蘭的社會狀態,和當時人們的不安全感。
塞勒姆審巫案留給後世的最重要遺產是法庭證據的嚴格認定原則。在塞勒姆審巫案中,被告和證人的互相坦白、揭發和道聽途說都可以作為證據,逼供是塞勒姆審巫案法庭失控的主要原因。300年前在塞勒姆發生的事情給了人們一個嚴重的教訓,只有經過一定程式認定的確切無疑的證據,方能在法庭上作為陪審團判斷的依據。法庭必須排斥那些不經呈證程式檢驗的證據,排斥非法取得的證據。被告必須享有專業律師為之作辯護的權利。
至於很多人在法庭內外的坦白、認罪和互相揭發指控,其原因雖然很複雜,難以用一句話講清,這種現象卻並不是我們所陌生的。原本無辜的弱者互相指責、互相迫害,大規模地殘害同類,是很多地方多次發生過的事情。這種事情在局外人看來十分荒唐,事後也顯得不可思議,身處其中的時候卻幾乎無人可以避免,大部分人都會像吃了迷魂藥一樣,身不由己地參與互相迫害。
300多年過去了。那條從審判法庭通往絞架山的路,還在麻薩諸塞州塞勒姆鎮的地圖上清清楚楚地標著。當年犧牲在絞架山上的幾十個無辜者,用他們的生命奠定了後世美國司法的一個重要原則:寧可放過十個壞人,不能冤枉一個好人。
歷史的驗證
在塞勒姆審巫事件中,有一個人,只有一個人,逆流而行,公開譴責這種審判。他叫約翰·普洛克特(John proctor)。普洛克特是一個普通的農夫,還開了一個小酒店。審巫事件一開始,他就公開表示反對,譴責那些歇斯底里的少女是胡說八道。不久,有人揭發他的妻子就是一個巫婆,他立即大聲疾呼地為妻子辯護,儘管他知道這樣做對他非常危險,引火燒身幾乎不可避免。果然,他家的女僕出來揭發,他也是一個巫漢。
1692年8月5日,普洛克特受到審判。當他被關在監獄裡的時候,普洛克特寫信給波士頓的牧師,要求他們干預,要么把對他的審判轉到波士頓去,要么掉換審判法庭的法官,因為塞勒姆審判法庭的法官已經形成偏見,審判純屬形式。受這封信影響,波士頓的8個牧師舉行了一次會議。後世普遍認為,這次會議是促使塞勒姆審巫風潮結束的一個重要事件。可惜的是,對普洛克特來說,結束得太晚了。8月19日,他被吊死在絞架山上。他的妻子,因為懷孕而挨到了風潮結束,幸免於難。19年後,1711年,他的家人獲得了150英鎊以作為他被害以及他妻子被囚禁的賠償。
260年後,1953年,著名劇作家阿瑟·米勒根據普洛克特被害而創作的《驗證》(The crucible)在紐約百老匯上演。觀眾和評論界都認為,這是米勒繼《推銷員之死》以後最出色的作品。對於那個時代的很多觀眾和評論家來說,毫無疑問,米勒就“重大題材”創作的這個劇本,是對“麥卡錫主義”和“國會非美活動委員會”的勇敢回答。
塞勒姆審巫案和麥卡錫主義不同於歷史上的民眾私刑,它是在制度化的權力運作下進行的。恐懼和不安全感,是這種制度化的權力手裡的工具,用來脅迫和挾持民眾,冤枉無辜,迫害異己。塞勒姆審巫案的教訓是,必須強調法庭程式,特別是有關證據的程式。麥卡錫主義造成嚴重後果的原因,也正是因為主持調查的是國會非美活動委員會,而不是法庭,因而迴避了嚴格的司法驗證程式。塞勒姆審巫事件警告所有的後人,即使在當時當地看來似乎確切無疑的事情,如果不嚴格按照獨立的法庭程式和證據排斥方法加以檢驗,那么冤枉無辜的荒唐悲劇是隨時有可能發生的。在制度化的權力的參與下,罪名是可以羅織的。
1992年是塞勒姆審巫案300周年。麻薩諸塞州議會通過決議,宣布為300年前塞勒姆審巫風潮中的所有受害者恢復名譽。當年的人,不管是迫害無辜的人,還是受迫害的人,都早已在世界上消失了,歷史卻牢牢地記住了這一迫害無辜的事件。在當年審巫的法官中,有一個人叫約翰·霍桑。霍桑家的後代里,出了一個大作家,那就是寫了《紅字》的那塔尼爾·霍桑(Nathaniel hawthorn)。在說到他這位先祖的時候,他說,在約翰·霍桑的身上,那些受害者的血跡,是再也洗不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