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管理

基站管理遵循明確定位、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資源共享、環境保護的原則,基站管理是為了加強對公眾移動通信基站的管理,促進公眾移動通信和諧發展,保障公共利益。

基站管理功能

基站資源信息管理主要在電子地圖上完成對基站的各項指標(包括基站控制器、基站、壓縮編碼器等)的錄入、修改和維護等工作,包括:基站基歷卡管理、基站數據信息管理、基站圖形數據、基站屬性數據、基站鏈路、信令數據、資源信息的檢索以及基站數據信息統計等。通過資料庫表的設計得到基站信息表,在sQL Server2000中進行表的維護。

國外基站管理

在移動網際網路高速發展的今天,移動通信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基站作為移動通信的重要基礎設施,如何對其進行規範化管理顯得日益重要。參鑒已開發國家在基站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及其管理特點,對我國基站管理工作帶來幾點啟示

美國

美國基站建設和運營主要管理部門是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申請人通過線上系統完成申請的提交、授權、投訴與進度查詢工作。相關係統主要有三個:一是註冊碼申請系統,該註冊碼為線上處理所有流程的唯一識別碼;二是通用執照系統,為提交設台申請的線上填報系統,根據所申請的業務分類引導申請人完成申報程式;三是基站建設通知系統,這是一個集基站建設計畫通知、徵求意見、信息填報、多方互通、申報信息查詢反饋等多項功能於一體的網上溝通平台。

FCC授權監管職能大多實現了線上辦理,涵蓋設備管理、業務授權、用戶投訴、災害發布、意見徵求、繳費等領域。同時,它還提供執照信息的公開查詢渠道——FCC License View,這是一個專門查詢的網站,可查詢不同業務對應的執照數量、不同持有人所擁有的牌照數量、即將到期的牌照數量等內容。

英國

在英國,基站許可由通信辦公室(Ofcom)頒發。2003年英國《通信法》頒布實施後,基站建設僅需要事先認可(prior approval)。規劃當局在收到運營商“事先認可”申請後56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低於15m的通信塔桿,可以按照簡化程式辦理;在非敏感區小規模的改擴建是豁免管理的。

為保障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的質量,英格蘭制定了《英格蘭移動通信網路建設良好實施標準》,該標準規定了規劃當局、移動通信運營商等參與人的職責,明確了規劃的程式和爭議解決措施等內容。

除線上申報系統之外,Ofcom還搭建了移動通信基站信息查找平台(Sitefinder),為社會公眾獲取移動運營商基站數據提供了橋樑。此外,Ofcom還提供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測量服務,關注基站電磁輻射是否低於國際標準。

加拿大

在加拿大,移動通信基站設定實行嚴格的授權管理,正式授權以無線電牌照的形式發布,加拿大工業部(Industry Canada)為牌照發放的唯一授權單位。此外,基站建設地的頻率管理機構及當地政府也在基站設定流程中起到了關鍵的補充作用。

加拿大基站設定條件包括:站址共享、意見徵求、電磁輻射、環境法案的要求、航空航天安全等。加拿大工業部將以上所有要求以一張認證書的形式逐項列出,並要求申請人在提交基站設定申請材料時將本認證書一併提交,作為發放基站牌照的重要前提條件。

同時,根據基站建設是否需要徵求意見採用不同的申報流程,要求提供全面的數據信息,否則可能會導致牌照發放的延誤。加拿大監管部門規定執照持有人每月對基站數據在網上平台進行更新,新建基站的技術參數要在運行前提交。此外,當現有的無線電基站參數有修改時,持牌人必須提供最新的技術信息。

歐洲

歐盟許多國家的規劃管理部門出於景觀等因素考慮了豁免,如奧地利規定在屋頂架設低於2m的天線豁免管理,法國規定建設高度不大於12m的天線塔豁免管理;一些國家對特定類型的設施豁免管理適用簡化程式,例如,賽普勒斯規定在室內建設天線的豁免管理,西班牙的Galicia架設微基站適用簡化程式;有的國家規定站址共享豁免管理,如挪威。此外,希臘和義大利規定,基站發射功率低於一定標準時,適用簡化程式。

同時,歐盟有許多國家要求移動通信運營商在建設基站前,應將有關信息通知公眾,聽取意見,有的還要求相關管理部門在網站和辦公場所公開有關信息。還有的國家要求對移動通信基站的電磁輻射進行監測。例如,賽普勒斯要求運營商委託監測機構對所有基站每6個月監測一次,並在網站上公布監測結果。希臘規定每年測量20%的發射設施;法國對特定區域進行專門的監測,並公開監測結果。

我國基站管理

一是推進分類管理,部分類型豁免。基站的分類方式很多,根據建設類型劃分包括自建型基站和附建型基站;以覆蓋類型劃分包括室外宏基站、室外分布系統和室內分布系統;還可以根據基站高度、位置、功率等進一步細分。未來基站部署的方式將更加多樣,其建設規模也將超過傳統基站,對基站的管理需要適應新型部署方式的發展變化。許多國家都有針對某些類型的基站簡化管理流程甚至豁免管理的案例。由於考慮影響因素的不同,各國豁免管理的規定差異非常大,難以直接借鑑,有必要開展專題研究,制定符合我國基站管理實際的豁免政策。筆者建議對於室內分布系統、小區覆蓋站進行豁免管理,對於低於15m的街道站採用簡化程式的審批方式。

二是形成聯動機制,簡化設台審批。涉及基站管理的主要政府部門有無線電管理部門、環保部門、通信管理部門、園林綠化、公路、規劃、國土、住建、市容市政等,其中無線電管理部門、環保部門為基站管理的直接審批部門,園林綠化、公路管理部門為占用公共用地的審批部門,其他部門為協同管理部門,無直接審批許可權。從目前情況來看,相關管理部門基本均有融入基站設定的管理流程,但是部門之間並沒有形成聯動的工作機制。為了更好地實現基站設定的有效管理,建議理順移動通信基站建設的管理體系及管理許可權,防止多部門審批監管及多層次監管,形成有效的管理機制。結合我國的管理實際,可以採用單一部門歸口管理的模式,由一個政府部門作為基站建設審批的入口和收口部門,實行一體化管理。

三是創新科普宣傳,消除公眾疑慮。當前,公眾對基站電磁輻射問題的關注度越來越高,部分公眾存在恐慌心理,排斥基站建設。對此,在規範基站建設的同時,有必要創新科普宣傳的機制、方法,加強正確輿論引導。由於單靠運營商或政府的宣傳已經無法讓公眾滿意,建議相關部門牽頭成立專門的科普宣傳與指導機構,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作為宣傳的主體;通過多種媒體,採用競賽、宣講等多種形式宣傳電磁輻射知識;讓數據說話,通過橫向對比(與歐美等已開發國家電磁輻射標準對比)、縱向對比(與其他日常家用電器對比)等方式消除公眾的誤會。只有信息透明,社會公眾才能理性對待基站的選址與設定,消除不解和誤會。

四是健全公眾參與,推動信息公開。借鑑國外已開發國家的相關經驗,建議基站管理部門在基站建設管理過程中考慮公眾參與的要求,明確公眾參與的範圍、程式和要求,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加強公眾參與的一個重要前提是要推動信息公開,具體包括基站建設信息的公開和合法基站信息的公開。

基站建設的信息公開是指運營企業在居民區建設基站前的公開徵求意見的過程,對象是擬設站位置周邊一定範圍內的居民。可以由政府部門統一制定基站建設的信息公開流程制度,在公開的方式上可以與市政或物業部門合作,保證居民能夠及時獲取相關信息,並且有順暢的意見反饋渠道。

合法基站授權信息公開是指政府利用網上平台將具有合法執照的基站信息向社會公眾公開。英國的經驗顯示,民眾更願意獲取其居住區附近的基站信息,因此,可以提供基於位置查詢的基站執照信息平台。此外,還應該在查詢平台上整合投訴的功能,提供給民眾投訴的渠道。合法基站的信息公開有助於消除公眾的疑慮,維護合法基站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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