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每一種基本情緒都有其獨立的神經生理機制、內部體驗、外部表現和不同的適應功能基本情緒的種類有不同的分法,近代研究中常把快樂、憤怒、悲哀和恐懼列為情緒的基本形式。
情緒
是對一系列主觀認知經驗的通稱,是多種感覺、思想和行為綜合產生的心理和生理狀態。最普遍、通俗的情緒有喜、怒、哀、驚、恐、愛等,也有一些細膩微妙的情緒如嫉妒、慚愧、羞恥、自豪等。情緒常和心情、性格、脾氣、目的等因素互相作用,也受到荷爾蒙和神經遞質影響。無論正面還是負面的情緒,都會引發人們行動的動機。儘管一些情緒引發的行為看上去沒有經過思考,但實際上意識是產生情緒重要的一環。人的情緒又天生也有後天控制的成分。
情緒可以被分類為與生俱來的“基本情緒”和後天學習到的“複雜情緒”。基本情緒和原始人類生存息息相關,複雜情緒必須經過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才能學習到,因此每個人所擁有的複雜情緒數量和對情緒的定義都不一樣。
而我們常說的情商就是指情緒商數,而並非情感商數。
關於“情緒”的確切含義,心理學家還有哲學家已經辯論了100多年。情緒是指伴隨著認知和意識過程產生的對外界事物態度的體驗,是人腦對客觀外界事物與主體需求之間關係的反應,是以個體需要為中介的一種心理活動。情緒有20種以上的定義,儘管它們各不相同,但都承認情緒是由以下三種成份組成的:1.情緒涉及身體的變化,這些變化是情緒的表達形式。2.情緒涉及有意識的體驗。3.情緒包含了認知的成分,涉及對外界事物的評價。由於情緒與情感表現表達極易混淆,比如愛情的滿足感總是伴隨著快樂,所以在情緒定義中情緒與情感的關係是辯論爭議的重要方面。
情緒的特點
情緒被描述為針對內部或外部的重要事件所產生的突發反應,一個主體對同一種事件總是有同樣的反應。情緒持續時間很短,產生的情緒包含語言、生理、行為和神經機制互相協調的一組反應。人類的情緒也來自生物性能,特別是在演化中被強化。因為情緒可以為一些遠古人類常常面臨的問題提供簡單解決方法(如產生恐懼並決定逃離)。
許多學派給情緒下的定義反映了這些特點和這類關係。例如,功能主義把情緒定義為:情緒是個體與環境意義事件之間關係的心理現象。(Campos,1983)。
阿諾德的定義為:“情緒是對趨向知覺為有益的、離開知覺為有害的東西的一種體驗傾向。這種體驗傾向為一種相應的接近或退避的生理變化模式所伴隨。”(Arnold,1960)。
拉扎勒斯提出與阿諾德雷斯的定義:“情緒是來自正在進行著的環境中好的或不好的信息的生理心理反應的組織,它依賴於短時的或持續的評價。”(Lazarus,1984)。這些定義都標示出情緒對人的需要和態度的關係,阿諾德和拉扎勒斯還指出了情緒依此而具有的特點,諸如體驗、生理模式、評價等。
容易和情緒混淆的概念有:
感覺(feelings)個人對情緒的主觀認識,更私人化,因人而異。
心情(moods)主體所處在的感情狀態,比“情緒”延續時間長,感情波動不如“情緒”強烈。
情感(affect)一個籠統概念,有時包括情緒、感覺和心情,有時可以專指“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