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分類
一級基坑
開挖深度大於10m;
重要工程或支護結構做主體結構的一部分;
與鄰近建築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的基坑;
基坑範圍內有歷史文物、近代優秀建築、重要管線等須嚴加保護的基坑。
二級基坑
開挖深度7-10m;
除一級和三級外的基坑。
三級基坑
開挖深度小於7m;
周圍環境無特別要求時的基坑。
監控
基坑變形的監控值
基坑類別 | 圍護結構牆頂位移監控值 (cm) | 圍護結構牆體最大位移監控值(cm) | 地面最大沉降監控值(cm) |
一級基坑 | 3 | 5 | 3 |
二級基坑 | 6 | 8 | 6 |
三級基坑 | 8 | 10 | 8 |
變形表現
1、圍護牆體水平變形
2、圍護牆體豎向變位
3、基坑底部隆起
4、地表沉降
變形控制
1、增加圍護結構和支撐的剛度。
2、增加維護結構的入土深度。
3、加固基坑內被動區土體——加固方法有抽條加固、裙邊加固及二者相結合的形式。
4、減小每次開挖圍護結構處土體的尺寸和開挖支撐時間,這一點在軟土施工時尤其有效。
5、通過調整圍護結構深度和降水井布置來控制降水對環境變形的影響。
基坑穩定控制
1、保證深基坑坑底穩定的方法有加深維護結構入土深度、坑底土體加固、坑內井點降水等措施。
2、適時施作底板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