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洪災
世界各國城市洪災種類多、損失大,記載資料也多。中國古都開封因黃河潰決曾6次被淹;武漢市1870、1931年被淹;廣州市因1915年7月珠江洪水被淹7d;上海市因1949年7月強風暴潮,大部被淹;天津市14世紀以後400年,洪水淹城10餘次;哈爾濱市因1932年松花江洪水,受淹約3個月;銀川市因1855、1961、1970年山洪帶來較大災害。美國聖路易斯市因1844年密西西比河洪水被淹;雷克斯堡和休格因愛達荷州斯內克河支流提堂壩垮壩被摧毀。芝加哥城因1885年一次集中暴雨150 mm,全市被淹,廢水隨澇水泄入密西根湖,污染帶來嚴重後果。英國倫敦市1953年2月由於大西洋暴風迫使海水從泰晤士河口湧入,漫過堤防而受災,數萬人無家可歸。1883年9月27日喀拉喀托火山爆發引起海嘯,浪高30 m,印度尼西亞的馬拉克(Marak)市被捲走,3.6萬人喪生。
城市防洪特點
城市是流域內一個點,範圍小,涉及面廣,防洪標準要求高。城市所在具體位置不同,防洪特性各異。①沿河流興建的城市,主要受河流洪水如暴雨洪水、融雪洪水、冰凌洪水以及潰壩洪水的威脅;②地勢低平有堤圍防護的城市,除河、湖洪水外,還有市區暴雨澇水與洪澇遭遇的影響;③位居海濱或河口的城市,有潮汐、風暴潮、地震海嘯、河口洪水等產生的增水問題;④依山傍水的城市,除河流洪水外,還有山洪、山體塌滑或土石流等危害。中國城市防洪主要由水利部門負責,也涉及航運交通、城市建設、人防及其他廠礦部門。
發展史略
古代城市的始建,大多是接近水域,防洪問題相應產生。據中國有關史籍:約在公元前21世紀就有沿水域建城的記載,建城是建堤之始。在中國鄭州市,1955年發現規模宏大的商代(公元前16~前11世紀)城牆。城周長7.1 km,殘存最高約9 m,城牆基最寬36 m,牆體用土分層夯築,具有防敵、防洪雙重作用。長江湖北紀南古城(在荊州城北約8 km),建於公元前約6世紀,城內地面高於長江一般洪水位,據地方志記載,大洪水曾淹至城牆。在歐洲、亞洲其他國家,很早的年代出有類似的各種城堡。後來中國北京城、淮河壽縣城和漢水安康城等較為普遍的磚石城牆的興建,也具有防敵與防洪的雙重作用。隨後平原區堤防的發展,使城市防洪大大提高了一步。有的城市建在圩堤區內,同時還建有堅固的磚石城牆(湖北省的荊州城),具有雙重的防洪保險,即使外堤潰決,還可以繼續防守磚石城。海濱城市大多依靠海塘(海堤)防洪。
20世紀發展到利用分蓄洪工程,以提高城市防洪標準。河道整治是防洪的另一方面,歐洲各國幾世紀來為城鎮防洪一直進行著河道整治工作。利用水庫為城市防洪,較早較完善的是美國邁阿密河上的代頓市。1913年3月俄亥俄河發生大洪水,代頓市受重災。美國政府於1917~1923年在邁阿密河修成了5座滯洪水庫,有4座在代頓市上游,總席容9.08億m,控制代頓市以上流域面積97.7%。
中國在1949年時城市化程度還很低,城市防洪工程數量很少,標準低、質量差。當時的防洪策略是犧牲農村保城市。1949年以後,中國對城市防洪做了許多的工作,在北京市上游修建了官廳、密雲等水庫,在上海、哈爾濱、天津、武漢、廣州等城市修建了堤防。同時建立了市長防洪搶險負責制。隨著中國城市化率的迅速提高和農村經濟的大為發展,再靠犧牲農村來保城市已不合適,城市防洪面臨新的形勢。早在1981年中國國務院就提出了城市防洪除了每年汛期要做好防汛工作外,特別要注意從長遠考慮,結合江河規劃和城市總體建設,做好城市防洪規劃、防洪建設、河道清障和日常管理工作。1998年中國將全國城市防洪的職責全部劃歸水利部,加大了城市防洪建設步伐,不少重點城市防洪狀況有了很大改觀。
城市防洪現狀
1998年,中國共有建制市(未包括港澳台地區)668座。城市國內生產總值約占傘國的75%。利稅約占全國的80%。有防洪任務的城市639座,占城市總數的96%。已建成城市防洪堤長1.6萬km,保護著4.3萬km的城區面積。已有37%的城市達到國家防洪標準。不少城市的排澇由天然情況提高到20年一遇。有500多座城市編制了防洪規劃,占有防洪任務城市總數的80%多。城市防洪工作技術水平迅速提高。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設過程中,堤防工程的建築形式從一般土堤到結構複雜的鋼筋混凝土輕型結構。城市水文測報站網和降雨監測系統的現代化程度迅速提高。
不過,中國城市防洪起步較晚,還存在不少問題:①不少城市的防洪減災能力仍然很低,還有63%的城市沒有達到國家防洪標準,一些新興的經濟開發區和新建城市還處於無防洪保護的狀態。②現有城市防洪工程病險隱患多。③部分城市排澇標準低,內澇嚴重,加之熱島效應和硬化路而增加、調蓄洪水湖窪面積減少,更加重了城市內澇。④有的城市過度開採地下水,導致地面沉降,降低了防洪排澇標準。⑤城市發展、建設和防洪基礎研究薄弱。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中國城市化的進程將加快,中國城市人口正以每年1000萬人的速度增加,預測2020年將達到全國人口總數的54%,21世紀中葉有可能達到70%。城市防洪安全問題會更加突出。為此,應採取以下對策措施:①加大城市防洪工程建設的投資力度,加快對現有城市防洪工程的除險加固和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設。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設資金方面要多方籌集,加大籌資力度,建立健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城市防洪集資、融資措施。②提高城市防洪科學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積極開展城市防洪信息管理系統的開發研究,建立完善的資料庫系統和預警預報系統。為了減少城市洪澇損失,組織社會各方面的技術力量,加強城市防洪規劃、建設、管理和科研等工作,使城市與防洪安全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