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
整合原則,經濟原則,安全原則。計發程式和國家和地方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
(1)要正確處理好城市局部建設和整體發展的辯證關係。要從全局出發,使城市的各個組成部分在空間布局上做到職能明確,主次分明,互相銜接,科學考慮城市各類建設用地之間的內在聯繫,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區、工業區、商業區、文教區等,形成統一協調的有機整體。
(2)既要保持近期建設的文化完整,又要科學的預測城市遠景發展的需要,不能只顧眼前利益而忽視了長遠發展,要為遠期發展留有餘地。
(3)要處理好城市經濟發展和環境建設的辯證關係。注意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和市容環境衛生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城市傳統風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觀;不能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以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平衡、影響城市發展為代價,避免重複“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經濟發展與環境建設同步進行。人與環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機整體,保持人與自然相互協調,既是當代人類的共同責任,也是城市規劃設計工作的基本原則。
經濟原則
城市規劃設計要堅持適用、經濟的原則,貫徹勤儉建國的方針,這對於中國這樣一個開發中國家來說尤其重要。
(1)要本著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做到精打細算,珍惜城市的每一寸土地,儘量少占農田。不占良田。土地是城市的載體,是不可再生資源。我國耕地人均數量少,總體質量水平低,後備資源不富裕,必須長期堅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方針。
(2)要量力而行,科學合理地確定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和定額指標,對一些重大問題和決策進行經濟綜合論證,切忌倉促拍板,造成不良後果。我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資源占用與能源消耗過大,建設行為過於分散,浪費了大量寶貴的土地資源。因此,在城市發展中要把集約建設放在首位,形成合理的功能與布局結構,加大投資密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實行有償使用和有償轉讓;處理好土地批租單元的改進、產權分割下成片開發的組織形式,提高對城幣發展中可能出現的矛盾的預見性,為城市更新預留政府控制用地,以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安全原則
安全需要是人類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因此,城市規劃設計要將城市防災對策納入城市規劃設計指標體系。
(1)編制城市規劃設計應當符合城巾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土石流等要求。在可能發生強烈地震和嚴重洪水災害的地區,必須在規劃中採取相應的抗震、防洪措施;特別注意高層建設的防火防風問題等。
(2)還要注意城市規劃設計的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等問題。如城市規劃設計中要有意識地消除那些有利於犯罪的局部環境和防範上的“盲點”。
(3)要注意傳統與現代的協調,保護好城市中那些有代表性的歷史文化設施、名勝古蹟的同時,也要注意體現時代精神,包括使用新材料、新工藝,讓二者結合“神似”而不是“形似”。
(4)要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協調,建築格調與環境風貌的協調。城市規劃設計需要通過對建築布局、密度。層高、空間和造型等方面的干預,體現城市的精神和氣質,滿足生態的要求。
社會原則
所謂社會原則,就是在城市規劃設計中樹立為全體市民服務的指導思想,貫徹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繁榮經濟、促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原則,儘量滿足市民的各種需要。
(1)設計要注重人與環境的和諧。人是環境的主角,讓建築與人對話,引人公園、廣場成為市民交流聯繫的空間,使市民享受充分的陽光、綠地、清新的空氣、現代化的公共設施、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這種富有生活情趣和人情味的城市環境,已成為世界上許多城市面向21世紀的規劃和建設的目標。
(2)是要大力推廣無障礙環境設計。城市設施不僅要為健康成年人提供方便,而且要為老、弱、病、殘、幼著想,在建築出入口、街道商店、娛樂場所設定無障礙通道,體現社會高度文明。我國一直以來都是老人和殘疾人較多的國家,在城市中推廣無障礙設計,其意義尤為重要。
發展歷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出現、人類居住環境的複雜化,產生了城市規劃設計思想並得到不斷發展。特別是在社會變革時期,舊的城市結構不能適應新的社會生活要求的情況下,城市規劃設計理論和實踐往往出現飛躍。
中國古代的城市規劃設計學說散見於《考工記》、《商君書》、《管子》、《墨子》等典輔之中。《考工記》確定了“都”、“王城”和“諸侯城”的三級城邑制度,用地的功能分區和道路系統等;《商君書》論述了某一地域內山陵丘谷、都邑道路和農田土地分配的適當比例,以及建城、備戰、人口、糧食,土地等相應條件。
中國古代城市規劃設計強調戰略思想和整體觀念,強調城市與自然結合,強調嚴格的等級觀念。這些城市規劃設計思想和中國古代各個歷史時期城市規劃設計的成就,集中體現在作為“四方之極”、“首善之區”的都城建設上。
戰國時期,列國都城採用了大小城制度,反映了“築城以衛君,造郭以守民”的要求。西漢長安城將宮室與里坊結為一體 ;三國時曹魏鄴城採用城市功能分區的規劃方式;南北朝時代的洛陽城加強了全面規劃,都為中國古代前期城市建設的高峰——隋唐長安城的建設起了先導作用。
長安城的建設成就是唐代燦爛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影響及於日本、朝鮮等國的都城建設。宋開封城在中國都城建設史上的重要性在於,它是按照五代周世宗柴榮頒發的詔書,有規劃地進行擴建的要例。後來,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延綿千年的城市裡坊制逐漸廢弛。北宋中葉,開封城走向較為開放的街巷制體系,形成了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城市結構形態。
元大都的規劃汲取了春秋戰國時期理想都城的規劃思想,而又作了因地制宜的處理。由大都城演變而成的明北京城,可說已集中國古代都城城市規劃設計之大成。清代在北京城遠近郊區大力經營園林和離宮別館,使北京成為中國封建時代都城規劃和建設的最輝煌實例。
在西方,在古希臘城邦時期已出現了希波丹姆規劃模式。古羅馬建築師維特魯威的《建築十書》闡述了城市選址、環境衛生、坊際建設、公共建築布局等方面的基本原則,並提出了當時的“理想”城市模式。中世紀社會發展緩慢,城市多以教堂為中心。到了文藝復興時期,建築師阿爾伯蒂、帕拉第奧、斯卡摩錫等也提出了一些反映當時商業興盛和城市生活多樣化的城市理論和城市模式。
產業革命前的歐洲城市,除羅馬等少數城市外,一般規模較小。多數城市是自然形成的,城市功能和基礎設施都比較簡單,衛生條件也差。城市規劃設計多側重於防禦功能和政治需要,封閉性強。城市規劃設計的內容主要著眼於道路網和建築群的安排,因而是建築學的組成部分。
產業革命導致世界範圍的城市化,大工業的建立和農村人口向城市集中促使城市規模擴大。城市的盲目發展,貧民窟和混亂的社會秩序造成城市居住環境的惡化,嚴重影響居民生活。人們開始從各個方面研究對策,現代城市規劃設計學科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
現代城市規劃設計學科主要由城市規劃設計理論、城市規劃設計實踐、城市建設立法、城市規劃合理四部分組成。
現代城市規劃設計理論始於人們從社會改革角度對解決城市問題所作的種種探索。19世紀上半葉,一些空想社會主義者繼空想社會主義創始人莫爾等人之後提出種種構想,把改良住房、改進城市規劃設計作為醫治城市社會病症的措施之一。他們的理論和實踐對後來的城市規劃設計理論頗有影響。
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霍華德倡導“田園城市”,1915年格迪斯提出區域原則,倡導城市規劃設計與區域規劃相結合的學說。他們的學術思想對城市規劃設計思想的發展影響深遠。同時代的恩文所著《城市規劃設計實踐——城市和郊區設計藝術概念》一書,總結城市發展的史例和他本人的規劃實踐經驗,可視為建築師對城市規劃設計領域的開拓。隨後,越來越多的建築師以及社會學家、地理學家、經濟學家等投入城市規劃設計理論的研究。
在19世紀,影響最廣的城市規劃設計實踐是法國官吏奧斯曼1853年開始主持制定的巴黎規劃。儘管巴黎的改建,有鎮壓城市人民起義和炫耀當權者威嚴權勢的政治目的,但巴黎改建規劃將道路、住房、市政建設、土地經營等作了全面的安排,為城市改建做出有益的探索。影響所及,科隆和維也納等城市也紛紛效法。
這一時期還出現了另一種建設實踐:英國一些先進工業家在建設工廠的同時,建設新的工人鎮。例如1851年工業家薩爾特建設了薩泰爾工人鎮,1887年利威爾建設了日光港工人鎮,形成所謂“企業城鎮”。這些實踐無疑促進了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等城市規劃設計理論的形成。至今,城市規劃設計仍是採取上面所說的舊城改建和新城建設兩種基本形式。19世紀90年代,西歐各國已逐漸形成以公共投資改進市政建設同控制私人用地相結合的城市發展戰略概念。在德國有城鎮發展規劃工作的傳統,也有雛形的分區制規劃方法。這些都為城市規劃設計工作提供了有用經驗。
制定城市建設法規最初的目的是維持整齊、清潔、安定的城市環境,以保障居民健康。英國1848年制定《公共衛生法》,其中規定了住宅的衛生標準,1906年頒布《住宅與城市規劃設計法》。瑞典1907年制定了有關城市規劃設計和土地使用的法律。美國紐約1916年頒布了控制土地利用和建築高度的分區區劃法規,後來在1961年為適應新情況,修改成為區劃決議。實踐證明,城市建設和管理要有相應的法律體系,嚴格的城市建設法規可以提高城市規劃設計和建設的質量。
20世紀以來,人類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國際政治、經濟、社會結構發生巨大變革,科學技術長足發展,人文科學日益進步,價值觀念起了變化,這一切都對城市規劃設計產生深刻的影響。1933年的《雅典憲章》概述了現代城市面臨的問題,提出了應採取的措施和城市規劃設計的任務,是現代城市規劃設計理論發展歷程中的里程碑。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城市規劃設計家沒有捨棄《雅典憲章》的基本原則,而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給予更新和補充,這就出觀了1977年的《馬丘比丘憲章》。這兩個憲章是兩個不同歷史時期的城市規劃設計理論的總結,對全世界城市規劃設計都有相當的影響。
產業革命後,城市內部結構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促使人們從理論上研究城市的結構和形態,尋求最佳模式。
有人認為城市宜集中建設。法國建築師勒·柯布西耶1922年在《明日的城市》中主張充分利用技術成就,建造高層高密度的建築群,使城市集中發展,以求得最好的生活環境和最高的工作效率,這種思想被稱為城市集中主義。有人主張城市宜分散建設。美國建築師賴特提出的“廣畝城市”認為城市應與周圍的鄉村結合在一起,平均每公頃居住2.5人,被稱為城市分散主義,這兩種城市模式影響甚廣。
此外,有人從城市功能要求出發提出各種城市布局形態,如“帶形城市”、同心圓式的環狀城市、楔狀結構城市、多核心城市等;有人則從城市中各種系統的組織出發,巨觀地研究城市所在的地區的空間結構與城市形態的關係;也有人從微觀上對構成城市的單元細胞進行剖析來研究城市的形態。
設計方法
城市規劃設計的方法,各國不盡相同,例如英國的發展規劃,聯邦德國的土地使用規劃(也稱總體規劃)和地區詳細規劃,蘇聯的總體規劃、當下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中國編制城市規劃設計,從50年代以來基本上採取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國外流行的方法:先論證城市發展性質,估算人口規模;再確定土地使用方式,組織建築空間結構,確定道路交通系統及其他主要市政工程系統等;然後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詳細規劃。這種規劃基本上是一個物質環境規劃,為一個城市的未來各種活動安排空間結構,是一幅要在規定期限內(如20~30年內)加以實現的城市物質環境狀態的藍圖,用以指導城市建設。
經多年的實踐,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上述規劃方法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基於對城市開放性——城市的發展與更新永無完結的認識,城市規劃設計界提出了“持續規劃”和“滾動式發展”的規劃思想,實行一種動態的平衡,從而拋棄了把城市規劃設計當作城市“未來終極狀態”的舊觀念。在這種認識下,出現了新的城市規劃設計方法,如英國在1968年用新的結構規劃和局部規劃的兩階段規劃方法代替原有的發展規劃或總體規劃。在規劃內容上除了物質環境規劃,還增加了經濟規劃和社會規劃,以實現城市的社會經濟目標,因此成為多目標、多方面的更為綜合的規劃。這種規劃方法仍在發展中。
設計流程
城市規劃設計的流程
1、接受設計任務、基地實地踏勘,同時收集有關資料
2、初步的總體構思及修改
3、方案的第二次修改 文本的製作包裝
4、業主的信息反饋
5、方案設計評審會
6、擴初設計評審會
發展趨勢
在不同時代和不同地區,對城市的發展水平和建設要求不同,因此城市規劃設計的研究重點不盡一致,並隨時代的發展而轉變。
多學科參與城市研究的歷史自古就有,極大地豐富了墟市規劃理論。這個趨勢將繼續下去,今後還會有更多的學科滲入並開拓城市問題的研究領域。
系統工程學、工程控制論等數理方法及電子計算機遙感等新技術手段在城市規劃領域中的套用在逐步推廣它們在資料的收集處理,預測評價方面所提供的方法和手段,有助於提高城市規劃設計工作的質量。
對城市與城市規劃設計工作的認識不斷深化。基於城市是綜合的動態的體系,城市規劃設計研究不僅著眼於平面上土地的利用劃分,也不僅局限於三維空間的布局,而是引入了時間、經濟、社會多種要求的“融貫的綜合研究”。在城市規劃設計工作中,將考慮最大範圍內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情況,提供儘可能多的選擇自由,並給未來的發展留有充分的餘地和多種可能性。
由於城市問題包羅萬象,有人提出在有關學科群的基礎上建立以研究城市性質、城市模型、城市系統和發展戰略為目的的城市學;也有人提出建立以系統地研究鄉村、集鎮、城市的各種人類聚居地為目的的人類聚居學等。這類新學科的建樹,或有助於加深對城市的巨觀認識,但它的進展需要建立在完成大量城市問題研究工作的基礎上。
城市研究任務艱巨而紛繁,這也說明它豐富的活力。城市永遠在發展,城市問題也總是相伴而生,但人類必將更為自覺地運用廣泛的知識與豐富的想像力和創造力,發展城市環境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科學。城市規劃設計工作從最初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研究起,最終要落實到物質建設上,形成供人們生活和工作的體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