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科室
(二)值班室。負責區政府領導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黨組會議、區政府黨組民主生活會議及辦公室主任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和區政府黨組會議紀要的編寫以及區政府黨組民主生活會議、辦公室主任會議記錄工作;負責日常值班及重要動態的接收與處理工作;負責行政公文的收發、傳閱、清退、銷毀及立卷歸檔工作;負責請示件、報告件、人民來信的登記、處理與催辦督辦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批示件的處理與督辦;負責檢查、指導全區政府系統檔案的收發、處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介紹信、印鑑的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活動的組織;承辦區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有關事宜。(三)秘書科。負責為區政府領導的政務活動提供服務;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日常文字工作,起草、修改、校核區政府檔案、電報、綜合文稿和區政府領導講話、工作報告等重要文稿及區政府辦公室綜合文稿;參與領導組織安排的專題會議和工作落實;承辦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上級政府及部門來文來電。(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意見,組織起草有關文稿。
(四)承辦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對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七)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區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負責區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的日常工作,對全區行政行為依法規範和法制監督。
(十一)負責全區行政複議、裁決工作的調查研究、推進和辦理。
(十二)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三)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區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項;負責推進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十四)培育和發展全區貨幣和資本市場,推進本地區金融體系的完善和發展。
(十五)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對全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十六)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行政事務工作,為區政府領導搞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