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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自治區、自治...
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是憲法性法律,且帶有憲法內容而經國家立法機關依法賦予其法律效力或重新進行法律解釋的某些政治...
法律修訂 法律全文 -
地方各級人大代表組織法
《地方各級人大代表組織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一次修正,...
前言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章 第四章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法律特性上說,它是國家的一項基本法律。它立法的指導思想是: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民眾依法...
簡介 前言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村民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責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本...
基本信息 內容 法律全文 -
行政組織法
行政組織法是規範行政主體及其相互關係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主要由有關行政機關的設定、任務、地位、組成、職權、職責、活動程式和方法、編制,以及有關行政工作...
構成 行政組織 含義 研究範圍 發展趨勢 -
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執行地方組織法的若干規定
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本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從提名、醞釀候選人到選舉開始的時間不得少於兩天,其間可以穿插安排其他議程。 鄉鎮人民代表...
簡介 修改決定 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 -
一般地方立法
一般地方立法,是相對於特殊地方立法而言的地方立法。它是一般地方的有關國家政權機關,依法制定和變動效力可以及於本地範圍的規範性法律檔案活動的總稱。它主要是...
特色 構成 一般地方的立法權 一般地方立法的範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是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民眾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一章 總 則 -
《人民法院組織法》
人民法院組織法的修定於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關...
人民法院組織法目錄 人民法院的組織和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