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資源評價
正文
按照農業生產和其他利用的目的,對各種土壤資源作適宜性程度的比較和評定。進行土壤資源的質量評價和數量統計,可為改良、利用及規劃、管理土壤資源等提供科學依據。目前國際和國內並不嚴格區分土壤資源評價和土地資源評價。前者依據土壤本身特性進行評價,但也涉及其他自然條件。後者則根據土地質量(自然條件、資源及技術管理水平等土地特性的總和)進行評價(見土地評價)。土壤資源質量評價與數量統計,均以土壤圖為基礎,一般以最小製圖單位(土種或土系)為評價單元。美國農業部土壤保持局於1961年發表的“土地潛力分級”為世界最早的土壤(土地)資源評價,其方法即是從解譯土壤圖和土壤調查著手。其後他們在《評價土壤資源普查指南》中制定了詳細的土壤調查和製圖的規範以及土壤資源評價的方法。各國所進行的土壤資源評價都是首先根據規劃的目的,按不同的要求和地區特點來選擇與確定土壤資源評價的原則、依據和方法。土壤資源評價最初主要是為提高農作物產量服務,以後逐漸發展到單項適宜性評價,隨工礦業和城市的發展,北美為農業服務的土壤資源評價減少,多數轉向非農業土壤資源評價。而在發展中的國家仍以為農業服務的土壤資源評價為主。
農業土壤資源評價 主要評價影響作物產量的土壤特性,為提高農作物產量服務。是發展最早的土壤資源評價。如美國《評價土壤資源普查指南》(1977~1978)曾列舉農作物土壤評價的診斷指標有:①根際深度;②石礫含量百分數;③質地剖面;④結構;⑤排水(地表和土體內);⑥有效含水量;⑦有機質;⑧天然化學肥力。並將上述土壤特性分成等級:1級為完全適於發展農業,2、3級對農業有輕度到中度的限制,4級對農業有嚴重的限制,5級則不宜發展農業。農業土壤資源評價逐漸向經濟價值高的農作物評價方向發展。美國《評價土壤資源普查指南》中列出了適宜發展水稻的土壤資源評價等級表(見表)。 對上述土壤特性應進行綜合評價。
林業土壤資源評價 根據土壤、氣候、植被、地貌和岩性等自然條件,評價某區發展森林的可能性,並將發展森林可能性劃分為等級,編制等級圖,評價土壤生產商品木材的能力。分為7級:第1級,土地對生產商品木材沒有限制性因子。木材年生長量為 3.14立方米/公頃以上。第2級,土地對生產商品木材略有限制性,主要為土壤缺水,土層薄,肥力低。木材年生長量為2.58~3.14立方米/公頃。第3級,有中等限制,主要為土層薄,土壤濕度過大或缺乏水分,肥力較低。木材年生長量為2.01~2.58立方米/公頃。第4級,略有嚴重限制,主要為土壤濕度不足,土層薄,結構不良,過多碳酸鈣,肥力低,並且山丘多為背風方向。木材年生長量1.44~2.01立方米/公頃。第5級,有嚴重限制,主要為土壤濕度過大或缺乏水分,基岩裸露,土層極淺,碳酸鹽含量大,並且山丘多為背風向。木材年生長量為 0.88~1.44立方米/公頃。第6級,有極嚴重的限制,主要為土層過淺,基岩裸露,土壤濕度過大或缺乏水分,可溶性鹽含量大,肥力低,洪水災害。木材年生長量0.28~0.88立方米/公頃。第7級,土地不宜生產商品木材,土層過淺,基岩裸露,周期性洪水或經常遭受洪水,土壤侵蝕嚴重,可溶性鹽毒害,山丘多為背風向。
牧業土壤資源評價 根據適於生長牧草的土壤結持性程度不同和排水能力而評價其等級。第 1級土層深厚,排水優良,質地為壤土,具有良好的結持性,可經受牲畜、交通工具的重壓而不致破壞其結構。第 2級分布於旱季地區,土壤排水不良,土層較淺,含石礫,有洪水災害,質地粘重,結構經受不住交通工具重壓和牲畜踐踏。第3級地勢低洼,潛育化嚴重,交通不便或夏季長期乾旱,產草量低或者為缺水草場,只適宜做割草場。第4級分布在較寒冷的山地,坡度陡峻,岩石裸露,土層淺薄,生長季短,不宜放牧。
工程土壤資源評價 包括規劃密集或分散的住宅區、商業區、工礦業區、文化區,以及相應的交通運輸系統的土壤調查製圖和評價。適於工程建築的土壤特性為:①土壤地勢略高,微傾斜,排水優良,沒有洪水威脅,便於污水排放,無土壤侵蝕的危險;②土壤結持力強,地基屬堅硬岩石承載力高;③土壤收縮-膨脹率低;④土壤質地以細砂或砂壤為主,乾容量小;⑤土壤含水率和腐殖質含量低。
旅遊與環境土壤資源評價 為旅遊資源開發、環境保護服務。兩者的共同原則是:維護自然生態平衡、環境質量較好,風景優美。適於旅遊土壤資源的土壤特性為:滲透力強(雨後地面不積水),適宜的田間持水量小於30%,結持力強,坡度平坦。環境土壤資源評價更多地重視土壤的污染狀況及承受污染能力的環境容量大小,以及綠化環境的土壤自然特性,如土層厚薄、礫石含量、土壤濕度、質地、結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