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作用於土壤水的力主要有重力、土壤顆粒的吸力和土壤水所含溶質的滲透力,因此土壤的總水勢通常表示為以上各種力構成的分勢的總和。土壤水勢一般表示為負的壓力,因此也稱為土壤水分張力。土壤飽和時土壤水勢的絕對值小,土壤含水量低時土壤水勢的絕對值大。因此土壤水勢絕對值的大小反映了土壤水分運動和植物吸水的難易。
原理
土壤水勢中的重力勢由與某一參照面的相對高度而定。習慣上把參照面設在土壤剖面之下的某一適當高度,以使重力勢為正或零值,在非飽和土壤中,重力勢在土壤水勢中所占比重很小,常略而不計。基模勢由土壤基模對水的吸附力和土粒間形成的毛管作用共同決定。在不飽和土壤中,除毛管作用外,土粒上吸附著水膜,對砂質土壤,吸附作用較小。滲透勢亦稱溶質勢,即土壤水由於溶質的存在而養活的化學勢能,這些溶質可以影響土壤水的熱力學性質,特別是影響其水汽壓。滲透勢通常不顯著影響水的液態流動,但當存在滲透膜而形成擴散障礙時,滲透勢即起作用。因此滲透勢在植物根與土壤的相互作用中以及土壤水的氣態擴散過程中是重要的。